助推珠海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珠海市司法局全流程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近年来,珠海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部署要求,积极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方式、强化审查力度,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扎实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

2022年,市司法局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立规范性文件沟通对接、重点审查、信息推送、靠前服务、业务交流五大常态化机制。“目前珠海出台的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规范性文件与合作区实现政策协同,合作区可直接参照适用。”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方位建制抓统筹,扎实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

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公布和备案等作出全面细致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延期实施等有关程序的通知》,针对规范性文件修改条款较少、情况紧急、延期实施等特殊情形,优化文件制定程序和发文形式。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评估对象、主体、原则、内容和方式,为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提供严格指引。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化

近年来,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度,在17个涉企单位设置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形式定期收集企业立法诉求和建议。在珠企业家纷纷点赞:珠海贴心的服务让企业安心、放心!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市司法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抓手,助力珠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建立涉产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快车道”机制,对重大涉产业政策文件实行提前介入、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快审快结,为产业政策文件出台提质增速,累计审查出台涉产业规范性文件217件。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深调研”,撰写《珠海市涉民营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调查研究》报告,建立我市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延期、废止进行重点监管。开展不公平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违反上位法规定文件专项清理,清理存在问题的历史遗留规范性文件42件。

保障“红头文件”出台实施法治化

市司法局全面规范“红头文件”,“立好规矩”更要“守严规矩”,全领域加强审查力度。

采取“市本级分类总结通报+各区(功能区)总体情况通报”方式,每年对规范性文件审查总体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全市通报。落实行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建立经济功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多项“硬核”举措接连出台,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审核-内部法制机构审核-司法行政部门审核”三重审核机制,督促市区镇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执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从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三个角度,提出审查意见700余件次,压实各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责任。建立新旧政策衔接机制,要求行政机关在废止旧文件的同时,必须对新旧政策衔接作出具体安排,避免新旧政策适用出现混乱。

文字:陈奕樊 编辑:何进 责任编辑:莫海晖
助推珠海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珠海市司法局全流程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珠海特区报 2024-11-27 01:04

近年来,珠海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部署要求,积极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方式、强化审查力度,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扎实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

2022年,市司法局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立规范性文件沟通对接、重点审查、信息推送、靠前服务、业务交流五大常态化机制。“目前珠海出台的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规范性文件与合作区实现政策协同,合作区可直接参照适用。”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方位建制抓统筹,扎实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

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公布和备案等作出全面细致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延期实施等有关程序的通知》,针对规范性文件修改条款较少、情况紧急、延期实施等特殊情形,优化文件制定程序和发文形式。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评估对象、主体、原则、内容和方式,为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提供严格指引。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化

近年来,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度,在17个涉企单位设置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形式定期收集企业立法诉求和建议。在珠企业家纷纷点赞:珠海贴心的服务让企业安心、放心!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市司法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抓手,助力珠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建立涉产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快车道”机制,对重大涉产业政策文件实行提前介入、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快审快结,为产业政策文件出台提质增速,累计审查出台涉产业规范性文件217件。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深调研”,撰写《珠海市涉民营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调查研究》报告,建立我市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延期、废止进行重点监管。开展不公平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违反上位法规定文件专项清理,清理存在问题的历史遗留规范性文件42件。

保障“红头文件”出台实施法治化

市司法局全面规范“红头文件”,“立好规矩”更要“守严规矩”,全领域加强审查力度。

采取“市本级分类总结通报+各区(功能区)总体情况通报”方式,每年对规范性文件审查总体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全市通报。落实行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建立经济功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多项“硬核”举措接连出台,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审核-内部法制机构审核-司法行政部门审核”三重审核机制,督促市区镇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执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从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三个角度,提出审查意见700余件次,压实各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责任。建立新旧政策衔接机制,要求行政机关在废止旧文件的同时,必须对新旧政策衔接作出具体安排,避免新旧政策适用出现混乱。

文字:陈奕樊 编辑:何进 责任编辑:莫海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