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粤澳海事部门协助广州海事法院对粤澳交界水域三艘长期停泊船舶进行异地扣押,推动历史停泊船舶的妥善处置,进一步维护了粤澳水域安全畅通。
因船舶停泊水域水深不足,负责异地扣押拖带作业的拖轮无法进入,海事部门协调附近作业锚艇,将长期停泊船舶拖至安全水域,再由指定拖轮进行拖带。当天,海事部门派出执法船艇,在拖带作业现场开展水上交通组织和护航保障工作,三艘船舶被安全拖至船厂处置。
据了解,三艘船舶因长期未开工停泊在粤澳交界水域,造成通航环境安全隐患。珠海海事局持续跟踪该水域长期停泊船舶情况,了解到上述船舶因其所有人涉及经济纠纷,将被广州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扣押程序。
由于该水域地理位置特殊,实施船舶扣押涉及粤澳两地协调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扣押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珠海海事局主动对接广州海事法院与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确定由海事法院将船舶拖至江门船厂扣押,便利后续财产保全和处置工作。同时,主动协调船舶看管人,达成三艘船舶异地扣押共识,看管费用后续向船舶所有人追索。
珠海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艘长期停泊船舶的成功清理,是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多年以来紧密联系、互相支持的成果。未来,海事部门与海事法院将继续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水域协同治理能力。”
11月28日,粤澳海事部门协助广州海事法院对粤澳交界水域三艘长期停泊船舶进行异地扣押,推动历史停泊船舶的妥善处置,进一步维护了粤澳水域安全畅通。
因船舶停泊水域水深不足,负责异地扣押拖带作业的拖轮无法进入,海事部门协调附近作业锚艇,将长期停泊船舶拖至安全水域,再由指定拖轮进行拖带。当天,海事部门派出执法船艇,在拖带作业现场开展水上交通组织和护航保障工作,三艘船舶被安全拖至船厂处置。
据了解,三艘船舶因长期未开工停泊在粤澳交界水域,造成通航环境安全隐患。珠海海事局持续跟踪该水域长期停泊船舶情况,了解到上述船舶因其所有人涉及经济纠纷,将被广州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扣押程序。
由于该水域地理位置特殊,实施船舶扣押涉及粤澳两地协调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扣押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珠海海事局主动对接广州海事法院与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确定由海事法院将船舶拖至江门船厂扣押,便利后续财产保全和处置工作。同时,主动协调船舶看管人,达成三艘船舶异地扣押共识,看管费用后续向船舶所有人追索。
珠海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艘长期停泊船舶的成功清理,是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多年以来紧密联系、互相支持的成果。未来,海事部门与海事法院将继续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水域协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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