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赵建国、胡新天出席会议。
据了解,《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于10月31日由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11月28日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省生态领域首部市级协同立法。会上,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市水务局、香洲区人民政府等法规实施主要责任单位介绍了实施法规的工作安排。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化共治共管,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流域跨界保护协作机制,积极与中山市开展前山河流域联合巡河,健全流域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流域环境品质,将前山河流域建设为宜居、宜业、宜游的高质量发展区域。香洲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动,推动信息共享,实现两地共同应对防洪排涝险情的良好协作工作格局。同时,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
胡新天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河流协同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推动前山河流域治理工作迈向新台阶、取得新突破。要完善机制,实现两市规划协同、治理协同、监管协同,持续巩固提升协同保护治理效能。要突出重点,共同“携手”形成更强监督合力,“联手”发挥更大治理作用,“牵手”共享更多发展成果,着力解决协同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潘江指出,《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珠海、中山两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统筹,保持步调一致,做到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公布、同步实施。保护好前山河,关系珠海、中山和澳门三地人民福祉,要深刻认识《规定》的颁布实施对推动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对全省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持续做好珠海、中山协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法规,认真梳理各自职责,积极与中山协同,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合力推动前山河流域保护工作。要认真做好法规宣传解读工作,进一步对接中山相关部门,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台有关前山河流域治理与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快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12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赵建国、胡新天出席会议。
据了解,《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于10月31日由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11月28日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省生态领域首部市级协同立法。会上,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市水务局、香洲区人民政府等法规实施主要责任单位介绍了实施法规的工作安排。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化共治共管,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流域跨界保护协作机制,积极与中山市开展前山河流域联合巡河,健全流域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流域环境品质,将前山河流域建设为宜居、宜业、宜游的高质量发展区域。香洲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动,推动信息共享,实现两地共同应对防洪排涝险情的良好协作工作格局。同时,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
胡新天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河流协同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推动前山河流域治理工作迈向新台阶、取得新突破。要完善机制,实现两市规划协同、治理协同、监管协同,持续巩固提升协同保护治理效能。要突出重点,共同“携手”形成更强监督合力,“联手”发挥更大治理作用,“牵手”共享更多发展成果,着力解决协同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潘江指出,《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珠海、中山两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统筹,保持步调一致,做到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公布、同步实施。保护好前山河,关系珠海、中山和澳门三地人民福祉,要深刻认识《规定》的颁布实施对推动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对全省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持续做好珠海、中山协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法规,认真梳理各自职责,积极与中山协同,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合力推动前山河流域保护工作。要认真做好法规宣传解读工作,进一步对接中山相关部门,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台有关前山河流域治理与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快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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