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从事相关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机构及组织、人才的补贴奖励。其中,企业研发方面,给予年度最高3000万元补贴。
企业加大投资,最高奖励2000万元
对以货币方式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新增实缴出资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合作区重点支持领域的单位且其以货币方式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新增实缴出资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按照4:6比例分两笔拨付。
企业研发创新,最高补贴3000万元
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7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开展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3000万元补贴,其中:对工艺制程在14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最高2500万元;对工艺制程在28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最高1500万元;对车规级芯片工艺制程在90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最高1000万元;对其它工艺制程的,年度补贴最高800万元。对从事IP研发的企业,按照其IP自投研发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按照其EDA自投研发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
支持人才引进,每年给予奖励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的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区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与合作区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每年给予奖励。其中,年薪30万元(含)到5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薪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申请人为澳门居民或者拥有澳门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奖励金额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50%执行。
支持人才培养,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认定为合作区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每年给予100万元补贴;经培训基地培训后被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或者科研机构聘用的研发人员,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基地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采用合作区认定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员工培训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接收境内外高校集成电路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实习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5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
支持平台建设,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支持企业或者机构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中试研发,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及产品分析、测试、验证的。经认定,按照平台仪器设备(含软件)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在合作区建设集成电路专业园区。符合条件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500万元奖励,同一园区运营机构本措施有效期内最高奖励1000万元。
共建联合实验室,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合作区企业联合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共建集成电路领域相关联合实验室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资金的30%,给予单个联合实验室最高200万元补贴。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0日18: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dwardlin@hengqin.gov.cn或jjfzj_lak@hengqin.gov.cn。二、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经济发展局324室。邮件主题及邮寄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封面图:曾遥 资料图文字:马涛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从事相关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机构及组织、人才的补贴奖励。其中,企业研发方面,给予年度最高3000万元补贴。
企业加大投资,最高奖励2000万元
对以货币方式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新增实缴出资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合作区重点支持领域的单位且其以货币方式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新增实缴出资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按照4:6比例分两笔拨付。
企业研发创新,最高补贴3000万元
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7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开展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3000万元补贴,其中:对工艺制程在14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最高2500万元;对工艺制程在28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最高1500万元;对车规级芯片工艺制程在90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最高1000万元;对其它工艺制程的,年度补贴最高800万元。对从事IP研发的企业,按照其IP自投研发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按照其EDA自投研发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
支持人才引进,每年给予奖励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的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区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与合作区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每年给予奖励。其中,年薪30万元(含)到5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薪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申请人为澳门居民或者拥有澳门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奖励金额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50%执行。
支持人才培养,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认定为合作区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每年给予100万元补贴;经培训基地培训后被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或者科研机构聘用的研发人员,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基地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采用合作区认定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员工培训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接收境内外高校集成电路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实习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5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
支持平台建设,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支持企业或者机构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中试研发,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及产品分析、测试、验证的。经认定,按照平台仪器设备(含软件)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在合作区建设集成电路专业园区。符合条件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500万元奖励,同一园区运营机构本措施有效期内最高奖励1000万元。
共建联合实验室,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合作区企业联合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共建集成电路领域相关联合实验室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资金的30%,给予单个联合实验室最高200万元补贴。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0日18: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dwardlin@hengqin.gov.cn或jjfzj_lak@hengqin.gov.cn。二、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经济发展局324室。邮件主题及邮寄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封面图:曾遥 资料图文字:马涛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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