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2000万元!珠海拟推十项举措激发海洋创新产业活力

近日,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就《珠海市激活“蓝色动力”,促进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结合珠海海洋产业实际,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根据《措施》,在支持科技项目攻关方面,珠海对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新兴领域海洋科技项目,尤其是珠海涉海企业牵头获得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超1000万元的项目,将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补助。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珠海传媒集团钟凡摄(资料图)

在推动政产学研融合方方面,将开展“涉海企业出题,海洋实验室答题”行动,支持成立海洋科教共同体,举办海洋中试平台服务供需对接会;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当年的项目研究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门用于海洋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政策研究。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措施》鼓励高校院所与涉海企业构建合伙人关系;对珠海市整体表现出色的海洋合伙人,经评审认定为优秀后,将给予科研单位年度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珠海市海洋产业方向的科研院所落地提供事后补助,配套科研条件基础设施,落实办公及科研场所;在市级人才项目中设立“蓝色人才”专项,支持海洋产业人才集聚。

在促进海洋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提出打造“一站式”特色型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推动本地高校院所联合试验企业深化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新能源、海工装备、深海探测等海洋技术应用,优先保障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海域、空域测试需求,为测试单位提供“一站式”试验服务;探索建立保费补贴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降低企业试验风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在拓展海洋应用场景方面,《措施》鼓励新技术、新产品“上岛下海”,定期收集、编制和发布海洋新型应用场景清单,开展海洋新场景试点应用,打造海洋牧场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支持创新机构和团队参与珠海市海洋创新应用场景设计和建设。

“格盛1号”成珠海首台正式产业化运营现代化海洋牧场装备。珠海传媒集团李建束 摄(资料图)

在支持技术升级改造方面,《措施》支持海洋领域企业纳入珠海市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范围。支持海洋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经评定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海洋产业链合作创新采购及采购使用工业软件。

在培育产业集群方面,《措施》提出在珠海市现有5.0产业新空间中,支持省市共建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园、园中园,园区将纳入珠海市5.0产业新空间园区优惠租金范围,提供优惠租金、配套办公设施等,实现企业拎包入住。

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开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平台登记备案,支持涉海“白名单”企业纳入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成立海洋支行,支持银行机构对涉海产业园区开展“整园授信”。

在优化用海服务保障方面,将优先保障海洋经济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用海需求,优化用海审批流程,推动“标准海”建设,实现“拿海即开工”,提高用海效率,为海洋项目建设节省时间和成本。

《措施》与珠海市其他文件如有重叠、交叉情况,将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此次《措施》的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相关渠道提出宝贵意见,共同助力珠海市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字:张伟宁 编辑:陈国超 责任编辑:赵思华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2000万元!珠海拟推十项举措激发海洋创新产业活力
观海融媒 2025-02-10 21:11

近日,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就《珠海市激活“蓝色动力”,促进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结合珠海海洋产业实际,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根据《措施》,在支持科技项目攻关方面,珠海对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新兴领域海洋科技项目,尤其是珠海涉海企业牵头获得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超1000万元的项目,将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补助。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珠海传媒集团钟凡摄(资料图)

在推动政产学研融合方方面,将开展“涉海企业出题,海洋实验室答题”行动,支持成立海洋科教共同体,举办海洋中试平台服务供需对接会;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当年的项目研究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门用于海洋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政策研究。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措施》鼓励高校院所与涉海企业构建合伙人关系;对珠海市整体表现出色的海洋合伙人,经评审认定为优秀后,将给予科研单位年度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珠海市海洋产业方向的科研院所落地提供事后补助,配套科研条件基础设施,落实办公及科研场所;在市级人才项目中设立“蓝色人才”专项,支持海洋产业人才集聚。

在促进海洋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提出打造“一站式”特色型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推动本地高校院所联合试验企业深化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新能源、海工装备、深海探测等海洋技术应用,优先保障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海域、空域测试需求,为测试单位提供“一站式”试验服务;探索建立保费补贴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降低企业试验风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在拓展海洋应用场景方面,《措施》鼓励新技术、新产品“上岛下海”,定期收集、编制和发布海洋新型应用场景清单,开展海洋新场景试点应用,打造海洋牧场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支持创新机构和团队参与珠海市海洋创新应用场景设计和建设。

“格盛1号”成珠海首台正式产业化运营现代化海洋牧场装备。珠海传媒集团李建束 摄(资料图)

在支持技术升级改造方面,《措施》支持海洋领域企业纳入珠海市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范围。支持海洋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经评定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海洋产业链合作创新采购及采购使用工业软件。

在培育产业集群方面,《措施》提出在珠海市现有5.0产业新空间中,支持省市共建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园、园中园,园区将纳入珠海市5.0产业新空间园区优惠租金范围,提供优惠租金、配套办公设施等,实现企业拎包入住。

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开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平台登记备案,支持涉海“白名单”企业纳入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成立海洋支行,支持银行机构对涉海产业园区开展“整园授信”。

在优化用海服务保障方面,将优先保障海洋经济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用海需求,优化用海审批流程,推动“标准海”建设,实现“拿海即开工”,提高用海效率,为海洋项目建设节省时间和成本。

《措施》与珠海市其他文件如有重叠、交叉情况,将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此次《措施》的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相关渠道提出宝贵意见,共同助力珠海市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字:张伟宁 编辑:陈国超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