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到48万辆,广州拟再降共享单车适宜总量

2月1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公开征求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5年—2028年)的意见。根据公告,2025年—2028年期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48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22万—36万辆

据征求意见稿,各行政区适宜规模为:荔湾区2.5万—4.4万辆,越秀区2.5万—3.7万辆,海珠区3.1万—4.9万辆,天河区3.7万—6.6万辆,白云区8.9万—11.0万辆,黄埔区1.3万—5.4万辆,番禺区2.6万—3.6万辆,花都区1.9万—2.9万辆,南沙区1.4万—2.1万辆,从化区0.9万—1.4万辆,增城区1.4万—2.1万辆。

据悉,广州在2018年首次对共享单车进行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第一轮(2019年—2022年)全市的适宜规模为60万—80万辆,中心城区为40万—50万辆。三年过后,广州在2021年底就第二轮(2022年-2025年)的适宜总量规模征求意见,全市适宜规模为45万—65万辆,中心六区适宜规模为30万—40万辆。此次为第三轮适宜总量规模评估。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谢石
30万到48万辆,广州拟再降共享单车适宜总量
南方新闻网 2025-02-11 15:08

2月1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公开征求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5年—2028年)的意见。根据公告,2025年—2028年期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48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22万—36万辆

据征求意见稿,各行政区适宜规模为:荔湾区2.5万—4.4万辆,越秀区2.5万—3.7万辆,海珠区3.1万—4.9万辆,天河区3.7万—6.6万辆,白云区8.9万—11.0万辆,黄埔区1.3万—5.4万辆,番禺区2.6万—3.6万辆,花都区1.9万—2.9万辆,南沙区1.4万—2.1万辆,从化区0.9万—1.4万辆,增城区1.4万—2.1万辆。

据悉,广州在2018年首次对共享单车进行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第一轮(2019年—2022年)全市的适宜规模为60万—80万辆,中心城区为40万—50万辆。三年过后,广州在2021年底就第二轮(2022年-2025年)的适宜总量规模征求意见,全市适宜规模为45万—65万辆,中心六区适宜规模为30万—40万辆。此次为第三轮适宜总量规模评估。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