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民政局会同广州市委金融办、广州市文明办等21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固本强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若干项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满足农村老年人失能照护、助餐配餐、探访关爱、医康养结合等突出服务需求。
其中提到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资源整合,推动保留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具有全托、日托、助餐配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周边养老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指导和养老服务。
近年来,广州不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着力破解城镇农村发展不平衡的难题,截至目前,全国县域养老服务创新试点项目落户从化,首批20个具有农村特色、运营良好、带动力强的引领性农村长者饭堂上线运营,全市农村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达91%,获评省星级养老机构占比达87%,双双位居全省前列。
为盘活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方案》提出,支持利用产权清晰、满足安全要求的农民房屋和闲置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性和互助性养老服务。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探索“整村授信”融资模式,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金融支持。
在升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方案》提出打造区级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依托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满足农村失能老年人刚性护理需求,并与农村敬老院建立帮扶协作关系,通过派员驻点、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农村特色颐康中心(站)打造方面,《方案》提出优化颐康中心(站)选址布局和功能定位,利用1个街镇颐康中心带动辖区N个村居颐康服务站共同发力,构建聚合日托、餐饮、维修、理发、就医、务农、法律咨询等农村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及以失能照护为重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效,《方案》还对优化“三项服务”进行了部署。
优化“多样式”助餐配餐服务。坚持“一村一策”,在老年人居住较为分散、就餐需求量较少、难以形成一定助餐规模的地区探索区域流动送餐车、亲友相助、邻里互助、约定一家“中心户”多户搭伙等多种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居住较为集中、助餐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探索“片区厨房+集中配送”模式。
优化“定制式”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积极探索符合农村住宅特点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依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或居家适老化改造体验区,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居家失能老年人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优化“到户式”邻里互助养老服务。依托颐康中心(站)搭建农村邻里互助支持网络,发挥“近邻”“熟人”优势,遴选和培训亲友邻居、初老健老、低保低边家庭成员等作为邻里互助养老员,组织有结对意愿的农村老年人成立互助养老小组,结合实际需求和组员能力开展生活照料、代买代办、寻医送药、助餐配餐等互助帮扶活动。
为夯实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方案》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开展多元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培育扶持以农村养老服务为主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村委会+社会组织+志愿力量”服务模式。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一线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坚持深化医康养结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和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鼓励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乡村医生到村级养老服务站、邻里互助点、老年人家庭巡诊,提供健康监测、慢性病管理、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广州将以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为抓手,全面组织和细化实施《方案》,围绕农村老年人周边建设施、促服务、强保障,力争不出村、不离乡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会同广州市委金融办、广州市文明办等21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固本强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若干项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满足农村老年人失能照护、助餐配餐、探访关爱、医康养结合等突出服务需求。
其中提到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资源整合,推动保留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具有全托、日托、助餐配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周边养老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指导和养老服务。
近年来,广州不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着力破解城镇农村发展不平衡的难题,截至目前,全国县域养老服务创新试点项目落户从化,首批20个具有农村特色、运营良好、带动力强的引领性农村长者饭堂上线运营,全市农村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达91%,获评省星级养老机构占比达87%,双双位居全省前列。
为盘活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方案》提出,支持利用产权清晰、满足安全要求的农民房屋和闲置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性和互助性养老服务。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探索“整村授信”融资模式,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金融支持。
在升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方案》提出打造区级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依托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满足农村失能老年人刚性护理需求,并与农村敬老院建立帮扶协作关系,通过派员驻点、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农村特色颐康中心(站)打造方面,《方案》提出优化颐康中心(站)选址布局和功能定位,利用1个街镇颐康中心带动辖区N个村居颐康服务站共同发力,构建聚合日托、餐饮、维修、理发、就医、务农、法律咨询等农村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及以失能照护为重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效,《方案》还对优化“三项服务”进行了部署。
优化“多样式”助餐配餐服务。坚持“一村一策”,在老年人居住较为分散、就餐需求量较少、难以形成一定助餐规模的地区探索区域流动送餐车、亲友相助、邻里互助、约定一家“中心户”多户搭伙等多种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居住较为集中、助餐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探索“片区厨房+集中配送”模式。
优化“定制式”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积极探索符合农村住宅特点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依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或居家适老化改造体验区,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居家失能老年人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优化“到户式”邻里互助养老服务。依托颐康中心(站)搭建农村邻里互助支持网络,发挥“近邻”“熟人”优势,遴选和培训亲友邻居、初老健老、低保低边家庭成员等作为邻里互助养老员,组织有结对意愿的农村老年人成立互助养老小组,结合实际需求和组员能力开展生活照料、代买代办、寻医送药、助餐配餐等互助帮扶活动。
为夯实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方案》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开展多元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培育扶持以农村养老服务为主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村委会+社会组织+志愿力量”服务模式。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一线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坚持深化医康养结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和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鼓励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乡村医生到村级养老服务站、邻里互助点、老年人家庭巡诊,提供健康监测、慢性病管理、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广州将以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为抓手,全面组织和细化实施《方案》,围绕农村老年人周边建设施、促服务、强保障,力争不出村、不离乡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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