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通知,
公布了
《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以下简称《计划》),
将对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食品生产企业(含特殊食品)、
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进行检查。
事不宜迟,一起来看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特殊食品)、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等。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
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
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投诉举报问题集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
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存在接受委托生产行为的企业特别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辅料的企业,以及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包括文字或图片)宣称或暗示具有“瘦身”“补肾”“壮阳”“降压”“助眠”“治痛风”等类似功能、产品配料中有相对应的药食同源成份的压片糖果、固体饮料、果冻、代用茶等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库房是否有与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的审核和委托合同等信息。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督促指导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要求。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生产者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电子追溯系统应用以及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等情况。
点击👉🏻这里👈🏻
查看《计划》全文
食品安全无小事!
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近日,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通知,
公布了
《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以下简称《计划》),
将对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食品生产企业(含特殊食品)、
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进行检查。
事不宜迟,一起来看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特殊食品)、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等。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
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
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投诉举报问题集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
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存在接受委托生产行为的企业特别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辅料的企业,以及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包括文字或图片)宣称或暗示具有“瘦身”“补肾”“壮阳”“降压”“助眠”“治痛风”等类似功能、产品配料中有相对应的药食同源成份的压片糖果、固体饮料、果冻、代用茶等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库房是否有与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的审核和委托合同等信息。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督促指导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要求。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生产者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电子追溯系统应用以及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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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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