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艇旅游产业的发展对珠海具有重要意义。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审视,作为游艇产业链的中游消费端,游艇旅游不仅承接并拉动上游制造、销售,还能刺激下游相关餐饮、酒店、娱乐等产业配套,进而实现游艇制造与消费协同发展,带动整个产业链良性循环,构建起一个多元化、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闭环。
从城市品牌塑造的高度俯瞰,把游艇旅游和海岛旅游这两大珠海特色元素结合起来融入城市形象,打造旅游新名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珠海在全国众多海洋城市中的辨识度和竞争力。
然而,尽管珠海拥有国内一流的游艇制造基地,众多优良海岛、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等发展游艇旅游的优势,但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珠海游艇大众消费乏力,严重制约了游艇产业和海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珠海市游艇产业起步于2001年,通过引入游艇制造企业实现产业链上游布局并迅速成为全国重要的游艇制造基地。截至2023年,珠海有游艇制造企业20余家,产品类型覆盖五六米长的小型游艇到一百多米的超级游艇,金湾区平沙镇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产业最密集的中高档游艇制造生产基地之一。

2010年前后珠海逐渐将关注点由产业链上游推至全产业链建设,规划建设游艇码头、引入中下游企业进行市场推广,游艇旅游的政策关注度不断提升。然而,历经多年发展,当前珠海游艇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游艇项目建设、游艇运营、游艇保有量等方面落后于香港、深圳、广州等周边城市。
以注册游艇和码头泊位为例,据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2023年数据,深圳、广州、珠海三市分别为601艘(1029个泊位)、138艘(380个泊位)、120艘(270个泊位),同期香港的注册游艇数超过1万艘,固定泊位约3000个。
珠海游艇旅游运营企业数量少且规模小,总计约10家。相关企业以码头泊位出租和游艇租赁运营为主要营收,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缺乏能够面向大众、多元服务的游艇码头综合体。反观广州南沙游艇会、深圳浪骑游艇会等大型会员制游艇俱乐部,依托游艇码头,发展“俱乐部+酒店+餐饮+娱乐服务”等多元业态,其面向公众的酒店餐饮板块营收超过游艇业务板块。
(一)产业链外部
1.多头管理与制度性约束阻碍游艇租赁运营
首先,游艇租赁运营受九个相关政府机构管理,各机构管辖范围有重合、职权不清晰。例如,珠海游艇出海需向海事局、公安、海警三个单位报备,手续较繁琐。
其次,尚无政策条例明确游艇租赁服务的商业性质。这导致一方面,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基层处理容易“一刀切”,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企业不敢扩大投资、业务与营销,客观上制约了游艇旅游市场发展壮大。
2.用海规定限制游艇旅游活动开展
珠海市海域划分清晰,有游憩用海及近海旅游休闲娱乐区规划,但根据当前政策,游艇旅游活动的开展绕不开海域使用权问题。游艇在海上停泊并开展水上娱乐活动,需相应海域的使用权证书,否则不允许抛锚停泊。这种规定无疑限制了游艇的流动性,不利于活动的推广,也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3.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推进缓慢
港澳地区游艇泊位不足、维护费用高,船东进入珠海意愿强。以香港为例,其注册游艇超过1万艘,但固定泊位约3000个左右。珠海具备承接港澳游艇的优势,如码头泊位空置率高、费用低,作为内地最大的游艇制造基地在游艇保养、维修方面有技术和成本优势,且海岛资源对港澳游艇具有吸引力。但当前珠海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推进与深圳、广州存在明显差距(开放水域与自由行港口、活动水域等),尚未取得显著进展。
(二)产业链内部
1.市场开放不充分
相比珠三角周边城市,众多海岛是珠海(游艇)旅游发展的优势。然而,目前珠海海岛片区的市场开放度有待提升。例如,庙湾岛的资源禀赋突出,在珠海游艇界有“出圈”之势,但游客需先到外伶仃岛再换乘当地船只,市区游艇不能直接登岛。近年来海岛片区海钓市场火热,但市区相关游艇运营企业并未充分参与海岛海钓市场开发。
2.产品供给与大众需求存在错位
珠海游艇消费早期均面向高端圈层,或作为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设施,“游艇+地产”凸显地产价值,或以B2B模式为主,服务于地产、金融、保险行业的商务接待。近年来,相关企业逐渐转向产品大众化路线,通过OTA平台(大众点评、美团)和自媒体(小红书、抖音、微信公众号)推广游艇旅游产品。
分析表明,当前供给侧营销与大众市场需求存在明显偏差。社交平台营销主要通过“网红打卡”等属性引流,刻板化传递游艇的高端形象,不符合大众借助游艇获得丰富娱乐体验的需求。与中国游艇旅游发展最为成熟的三亚相比,目前珠海的游艇旅游产品多停留于浅层次观光,在活动和配套体验丰富度上存在不足,比如“游艇+水上活动”有限。不同企业间的游艇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此外,目的地营销层面,当前珠海官方媒体、宣传平台涉及游艇旅游的内容较少,而且主要强调游艇的交通属性,游艇旅游尚未成为珠海旅游的“名片”。
3.配套与支持要素不足
珠海游艇产业链下游是产业薄弱环节,游艇码头的规划建设和游艇相关保险和金融支持不够。
公共游艇码头的主要特性在于不收会籍费、靠泊价格也不高于该地区平均泊位的收费标准,但目前珠海尚无公共游艇码头,泊位费用高昂。以九洲港游艇码头泊位费为例,一艘55英尺(约16米)的中型游艇,日租金为1000元/次,按月租为8.5元/英尺/天,一个月泊位费超过14000元,再加上日常维护与保险等费用,一年的固定成本超过20万元。

珠海还缺乏游艇避风港,每当台风来临,大部分游艇都需要开往中山神湾游艇码头,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船东的经济负担。
游艇金融方面,政府层面的财政支持和宏观指导较多,但微观层面的金融产品开发不足,缺乏游艇交易金融。因此游艇买卖通常是全款进行或者船东以其他渠道贷款。
(一)立法支持
借鉴海南、青岛、厦门等地经验,加快制定珠海游艇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游艇租赁行为概念、定义、备案部门及职责分工,规范备案流程与安全生产责任归属,避免“一刀切”式管理,促进游艇租赁合法化、规范化发展。
明确多部门在游艇管理领域的具体职责,简化活动流程中的复杂手续,避免管理过程中不同机构管辖范围重合、职权混杂的问题,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减轻企业与业主的负担。
参考海南先例,放宽游艇核载人数限制,促进游艇租赁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产业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响应《广东省推动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完善联检单位建设,探索新边检形式,加强与港澳地区政府交流合作,加快推进“澳艇北上”“港艇北上”。借鉴海南的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经验,探索实施“水域负面清单”制度,放宽游艇活动限制,推进粤港澳自由行进展。

加大对游艇旅游行业发展关键要素的支持力度。游艇旅游用海方面,效仿海南,划定大范围的专项游艇旅游活动海域,企业无需再额外申请海域使用权,赋予游艇更高自由性,让游艇“流动”起来。
游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视公共游艇码头和可避风码头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发展规划,降低珠海游艇停泊和管理成本。同时可利用旧渔港等资源,推动特定码头目的地化,打造综合体,刺激小型游艇销售与停靠。
游艇金融方面,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为游艇交易提供便利。
(三)大众消费市场培育
在珠海旅游营销与城市形象推介中积极纳入游艇元素,加大对珠海游艇帆船赛事和展会的支持力度,培育大众游艇旅游消费理念,激励企业开展大众市场营销、创新产品设计,推进游艇帆船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培育游艇消费文化。
高俊: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海洋旅游、边(跨)境旅游。近年来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2级本科生孙珉、庞博,珠海市游艇旅游协会会长方荣周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文系珠海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产业链视角下珠海游艇旅游发展调查研究”(2023YBA005)阶段性成果

游艇旅游产业的发展对珠海具有重要意义。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审视,作为游艇产业链的中游消费端,游艇旅游不仅承接并拉动上游制造、销售,还能刺激下游相关餐饮、酒店、娱乐等产业配套,进而实现游艇制造与消费协同发展,带动整个产业链良性循环,构建起一个多元化、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闭环。
从城市品牌塑造的高度俯瞰,把游艇旅游和海岛旅游这两大珠海特色元素结合起来融入城市形象,打造旅游新名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珠海在全国众多海洋城市中的辨识度和竞争力。
然而,尽管珠海拥有国内一流的游艇制造基地,众多优良海岛、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等发展游艇旅游的优势,但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珠海游艇大众消费乏力,严重制约了游艇产业和海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珠海市游艇产业起步于2001年,通过引入游艇制造企业实现产业链上游布局并迅速成为全国重要的游艇制造基地。截至2023年,珠海有游艇制造企业20余家,产品类型覆盖五六米长的小型游艇到一百多米的超级游艇,金湾区平沙镇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产业最密集的中高档游艇制造生产基地之一。

2010年前后珠海逐渐将关注点由产业链上游推至全产业链建设,规划建设游艇码头、引入中下游企业进行市场推广,游艇旅游的政策关注度不断提升。然而,历经多年发展,当前珠海游艇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游艇项目建设、游艇运营、游艇保有量等方面落后于香港、深圳、广州等周边城市。
以注册游艇和码头泊位为例,据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2023年数据,深圳、广州、珠海三市分别为601艘(1029个泊位)、138艘(380个泊位)、120艘(270个泊位),同期香港的注册游艇数超过1万艘,固定泊位约3000个。
珠海游艇旅游运营企业数量少且规模小,总计约10家。相关企业以码头泊位出租和游艇租赁运营为主要营收,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缺乏能够面向大众、多元服务的游艇码头综合体。反观广州南沙游艇会、深圳浪骑游艇会等大型会员制游艇俱乐部,依托游艇码头,发展“俱乐部+酒店+餐饮+娱乐服务”等多元业态,其面向公众的酒店餐饮板块营收超过游艇业务板块。
(一)产业链外部
1.多头管理与制度性约束阻碍游艇租赁运营
首先,游艇租赁运营受九个相关政府机构管理,各机构管辖范围有重合、职权不清晰。例如,珠海游艇出海需向海事局、公安、海警三个单位报备,手续较繁琐。
其次,尚无政策条例明确游艇租赁服务的商业性质。这导致一方面,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基层处理容易“一刀切”,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企业不敢扩大投资、业务与营销,客观上制约了游艇旅游市场发展壮大。
2.用海规定限制游艇旅游活动开展
珠海市海域划分清晰,有游憩用海及近海旅游休闲娱乐区规划,但根据当前政策,游艇旅游活动的开展绕不开海域使用权问题。游艇在海上停泊并开展水上娱乐活动,需相应海域的使用权证书,否则不允许抛锚停泊。这种规定无疑限制了游艇的流动性,不利于活动的推广,也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3.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推进缓慢
港澳地区游艇泊位不足、维护费用高,船东进入珠海意愿强。以香港为例,其注册游艇超过1万艘,但固定泊位约3000个左右。珠海具备承接港澳游艇的优势,如码头泊位空置率高、费用低,作为内地最大的游艇制造基地在游艇保养、维修方面有技术和成本优势,且海岛资源对港澳游艇具有吸引力。但当前珠海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推进与深圳、广州存在明显差距(开放水域与自由行港口、活动水域等),尚未取得显著进展。
(二)产业链内部
1.市场开放不充分
相比珠三角周边城市,众多海岛是珠海(游艇)旅游发展的优势。然而,目前珠海海岛片区的市场开放度有待提升。例如,庙湾岛的资源禀赋突出,在珠海游艇界有“出圈”之势,但游客需先到外伶仃岛再换乘当地船只,市区游艇不能直接登岛。近年来海岛片区海钓市场火热,但市区相关游艇运营企业并未充分参与海岛海钓市场开发。
2.产品供给与大众需求存在错位
珠海游艇消费早期均面向高端圈层,或作为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设施,“游艇+地产”凸显地产价值,或以B2B模式为主,服务于地产、金融、保险行业的商务接待。近年来,相关企业逐渐转向产品大众化路线,通过OTA平台(大众点评、美团)和自媒体(小红书、抖音、微信公众号)推广游艇旅游产品。
分析表明,当前供给侧营销与大众市场需求存在明显偏差。社交平台营销主要通过“网红打卡”等属性引流,刻板化传递游艇的高端形象,不符合大众借助游艇获得丰富娱乐体验的需求。与中国游艇旅游发展最为成熟的三亚相比,目前珠海的游艇旅游产品多停留于浅层次观光,在活动和配套体验丰富度上存在不足,比如“游艇+水上活动”有限。不同企业间的游艇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此外,目的地营销层面,当前珠海官方媒体、宣传平台涉及游艇旅游的内容较少,而且主要强调游艇的交通属性,游艇旅游尚未成为珠海旅游的“名片”。
3.配套与支持要素不足
珠海游艇产业链下游是产业薄弱环节,游艇码头的规划建设和游艇相关保险和金融支持不够。
公共游艇码头的主要特性在于不收会籍费、靠泊价格也不高于该地区平均泊位的收费标准,但目前珠海尚无公共游艇码头,泊位费用高昂。以九洲港游艇码头泊位费为例,一艘55英尺(约16米)的中型游艇,日租金为1000元/次,按月租为8.5元/英尺/天,一个月泊位费超过14000元,再加上日常维护与保险等费用,一年的固定成本超过20万元。

珠海还缺乏游艇避风港,每当台风来临,大部分游艇都需要开往中山神湾游艇码头,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船东的经济负担。
游艇金融方面,政府层面的财政支持和宏观指导较多,但微观层面的金融产品开发不足,缺乏游艇交易金融。因此游艇买卖通常是全款进行或者船东以其他渠道贷款。
(一)立法支持
借鉴海南、青岛、厦门等地经验,加快制定珠海游艇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游艇租赁行为概念、定义、备案部门及职责分工,规范备案流程与安全生产责任归属,避免“一刀切”式管理,促进游艇租赁合法化、规范化发展。
明确多部门在游艇管理领域的具体职责,简化活动流程中的复杂手续,避免管理过程中不同机构管辖范围重合、职权混杂的问题,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减轻企业与业主的负担。
参考海南先例,放宽游艇核载人数限制,促进游艇租赁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产业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响应《广东省推动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完善联检单位建设,探索新边检形式,加强与港澳地区政府交流合作,加快推进“澳艇北上”“港艇北上”。借鉴海南的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经验,探索实施“水域负面清单”制度,放宽游艇活动限制,推进粤港澳自由行进展。

加大对游艇旅游行业发展关键要素的支持力度。游艇旅游用海方面,效仿海南,划定大范围的专项游艇旅游活动海域,企业无需再额外申请海域使用权,赋予游艇更高自由性,让游艇“流动”起来。
游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视公共游艇码头和可避风码头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发展规划,降低珠海游艇停泊和管理成本。同时可利用旧渔港等资源,推动特定码头目的地化,打造综合体,刺激小型游艇销售与停靠。
游艇金融方面,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为游艇交易提供便利。
(三)大众消费市场培育
在珠海旅游营销与城市形象推介中积极纳入游艇元素,加大对珠海游艇帆船赛事和展会的支持力度,培育大众游艇旅游消费理念,激励企业开展大众市场营销、创新产品设计,推进游艇帆船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培育游艇消费文化。
高俊: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海洋旅游、边(跨)境旅游。近年来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2级本科生孙珉、庞博,珠海市游艇旅游协会会长方荣周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文系珠海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产业链视角下珠海游艇旅游发展调查研究”(2023YBA00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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