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已启动2025年度“宁静小区”评选工作,由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于4月30日前提交“宁静小区”申请表和工作报告至所在区具体负责部门。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治理新格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已在2024年全省率先首次建成7个“宁静小区”,今年继续开展2025年度“宁静小区”评选工作。
申报创建“宁静小区”的住宅小区须符合哪些条件?如何评分?怎样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本市辖区内满足基本条件且对照《珠海市建设“宁静小区”指标(试行)》自评分数不低于80分的住宅小区。
二、基本条件
1、住宅小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或优于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2、住宅小区建成交付满5年且居民入住率70%以上。
3、住宅小区1年内无有效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或扰民事件已解决。
三、评选规则
“宁静小区”评选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设立三个等级,即五星、四星、三星;星级越高,等级越高,其中最高等级为五星。得分90分(含)以上为五星“宁静小区”;85-90分(含85分)为四星“宁静小区”;80-85分(含80分)为三星“宁静小区”;得分低于80分不予通过“宁静小区”评审。
四、申报方式
由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宁静小区”申请表和工作报告至所在区具体负责部门。
五、评选流程
1、初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宁静小区”建设评分表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宁静小区”初评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2、复核。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通过初评的小区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勘察,提出复核意见,对复核合格的小区进行授牌前公示。
经公示符合要求的住宅小区,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授予相应“宁静小区”称号,择机授牌并向社会公布。“宁静小区”称号有效期为三年,获授牌小区应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有效期满后,由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复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有效期。若有效期内产生较大噪声污染问题,经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宁静小区”称号。
记者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已启动2025年度“宁静小区”评选工作,由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于4月30日前提交“宁静小区”申请表和工作报告至所在区具体负责部门。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治理新格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已在2024年全省率先首次建成7个“宁静小区”,今年继续开展2025年度“宁静小区”评选工作。
申报创建“宁静小区”的住宅小区须符合哪些条件?如何评分?怎样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本市辖区内满足基本条件且对照《珠海市建设“宁静小区”指标(试行)》自评分数不低于80分的住宅小区。
二、基本条件
1、住宅小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或优于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2、住宅小区建成交付满5年且居民入住率70%以上。
3、住宅小区1年内无有效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或扰民事件已解决。
三、评选规则
“宁静小区”评选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设立三个等级,即五星、四星、三星;星级越高,等级越高,其中最高等级为五星。得分90分(含)以上为五星“宁静小区”;85-90分(含85分)为四星“宁静小区”;80-85分(含80分)为三星“宁静小区”;得分低于80分不予通过“宁静小区”评审。
四、申报方式
由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宁静小区”申请表和工作报告至所在区具体负责部门。
五、评选流程
1、初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宁静小区”建设评分表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宁静小区”初评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2、复核。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通过初评的小区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勘察,提出复核意见,对复核合格的小区进行授牌前公示。
经公示符合要求的住宅小区,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授予相应“宁静小区”称号,择机授牌并向社会公布。“宁静小区”称号有效期为三年,获授牌小区应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有效期满后,由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复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有效期。若有效期内产生较大噪声污染问题,经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宁静小区”称号。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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