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金湾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保证工作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准确可靠,现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详见《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三、办理流程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需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前,登录广东省计量强制检定管理平台(https://www.gdqjp.com/)注册并申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及预约。
(一)注册与登录
1.访问网站:进入广东省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平台(网址:https://www.gdqjp.com/)。
2.注册账号:点击“平台账号登录”后选择“注册”,上传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注册界面下载),等待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
(二)仪器添加与备案
1.添加仪器:登录后进入“仪器管理”分项中选择“全部仪器”,添加需备案及送检/现场检定的仪器。注意:若仪器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填写证书号及有效期。
2.备案提交:进入“备案管理”分项中选择“待备案”,勾选仪器并选择“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提交。如需上级机构检定(如华南计量院),系统将自动移交至上级机构备案。
3.备案修改:若备案被退回,进入“备案管理”分项中选择“被退回”,点击“编辑”补充或修改资料后重新提交。
(三)预约检定
1.备案通过后:进入“检定管理”分项中选择“预约检定”,勾选仪器并提交预约申请。
2.预约结果:
(1)预约成功:在“检定管理”分项中选择“已确认”中生成预约单(一式两份),自行打印。
(2)预约失败:检查信息或联系平台解决。
(四)送检流程
1.送检方式:
(1)前台送检:携带仪器及预约单至检测所前台大厅。
(2)现场检定:联系业务室或工程师安排现场检定时间。
(3)上级机构送检:如需上级机构备案的仪器,需携带预约单(一式两份)及仪器自行前往。
2.前台核实:前台核对仪器与预约单信息是否匹配,确认无误后受理。
(五)领取仪器
待检定完成后领取仪器、证书,网络平台可查询仪器证书号及有效期,取仪器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预约单以及免征申请表。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756-2139563
系统问题咨询QQ群:797656121
四、监督管理
望各计量器具使用户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存在瞒报漏检、超期未检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金湾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保证工作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准确可靠,现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详见《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三、办理流程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需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前,登录广东省计量强制检定管理平台(https://www.gdqjp.com/)注册并申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及预约。
(一)注册与登录
1.访问网站:进入广东省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平台(网址:https://www.gdqjp.com/)。
2.注册账号:点击“平台账号登录”后选择“注册”,上传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注册界面下载),等待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
(二)仪器添加与备案
1.添加仪器:登录后进入“仪器管理”分项中选择“全部仪器”,添加需备案及送检/现场检定的仪器。注意:若仪器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填写证书号及有效期。
2.备案提交:进入“备案管理”分项中选择“待备案”,勾选仪器并选择“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提交。如需上级机构检定(如华南计量院),系统将自动移交至上级机构备案。
3.备案修改:若备案被退回,进入“备案管理”分项中选择“被退回”,点击“编辑”补充或修改资料后重新提交。
(三)预约检定
1.备案通过后:进入“检定管理”分项中选择“预约检定”,勾选仪器并提交预约申请。
2.预约结果:
(1)预约成功:在“检定管理”分项中选择“已确认”中生成预约单(一式两份),自行打印。
(2)预约失败:检查信息或联系平台解决。
(四)送检流程
1.送检方式:
(1)前台送检:携带仪器及预约单至检测所前台大厅。
(2)现场检定:联系业务室或工程师安排现场检定时间。
(3)上级机构送检:如需上级机构备案的仪器,需携带预约单(一式两份)及仪器自行前往。
2.前台核实:前台核对仪器与预约单信息是否匹配,确认无误后受理。
(五)领取仪器
待检定完成后领取仪器、证书,网络平台可查询仪器证书号及有效期,取仪器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预约单以及免征申请表。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756-2139563
系统问题咨询QQ群:797656121
四、监督管理
望各计量器具使用户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存在瞒报漏检、超期未检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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