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珠海这些医疗服务项目,最高指导价明确

近日,市医保局发布《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明确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本批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通知》于4月30日起实施

按国家立项指南

优化整合中医类等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对接落实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和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项目,将原按部位、按手法、按器具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同步修订“红外线治疗”,删除项目内涵中“红外线真空拔罐治疗”,该治疗已映射至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立项指南拔罐价格项目。中医灸法、拔罐、推拿和外治类等部分项目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计价单位由原来的每“穴位”规范统一为每“次”,一切以解决患者疾病为最终目标,既体现劳动价值更体现技术价值。

资料图

《通知》对接落实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单胎顺产接生”等产科类项目,将原实施的50项产科类项目规范整合为30项。新增“产程管理”“院外分娩产后处置”项目;将原椎管内无痛分娩和产后镇痛,优化整合为“分娩镇痛”项目;将原“水中分娩”项目合并至“导乐分娩”;对“阴道分娩”“剖宫产”中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进行单独立项或加收项等统一规范。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鼓励积极开展镇痛分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孕产妇提供专业化的陪伴分娩和导乐分娩服务。

《通知》对接落实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特级护理”等护理类项目,将原实施的50项护理类项目规范整合为22项。其中“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单独印发通知公布。新增“早产儿护理”“肠内营养输注护理”项目,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明确分级护理与专科护理、专项护理各项目的价格构成,使护理收费政策更明晰。

《通知》对儿童加收项目进行全省统一,并根据国家立项指南明确儿童指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下的儿童。既往我市设立的儿童加收项随项目规范统一同步废止。

按现行规定平稳过渡耗材收费

《通知》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并在立项指南使用说明中明确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清单外其他一次性耗材均不能收费。既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的除外收费耗材,有的是注册证名称,有的是耗材商品名称,或者是医疗行业的通俗名称。本次清单明确,产品注册名称与本清单医用耗材名称相同,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不同产品类别、实际用途不一致的,不能套用清单医用耗材名称收费。产品注册名称与本清单医用耗材名称不相同,但实际与本清单医用耗材用途一致的,可按项目除外的医用耗材进行收费。本次明确后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照产品类别选择功能、用途与清单一致的耗材并收费,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需求。

确定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通知》制定公布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其中,悬空灸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为82元/次、二级73.8元/次、一级65.6元/次;中医拔罐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61元/次、二级54.9元/次、一级48.8元/次,药物罐和水罐均加收10%;颈部疾病推拿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98元/次、二级88.2元/次、一级78.4元/次等。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资料图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公立医疗机构在不高于政府最高指导价的范围内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具体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

文字:王芳 图片:李建束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阳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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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实施!珠海这些医疗服务项目,最高指导价明确
观海融媒 2025-04-29 13:28

近日,市医保局发布《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明确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本批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通知》于4月30日起实施

按国家立项指南

优化整合中医类等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对接落实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和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项目,将原按部位、按手法、按器具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同步修订“红外线治疗”,删除项目内涵中“红外线真空拔罐治疗”,该治疗已映射至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立项指南拔罐价格项目。中医灸法、拔罐、推拿和外治类等部分项目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计价单位由原来的每“穴位”规范统一为每“次”,一切以解决患者疾病为最终目标,既体现劳动价值更体现技术价值。

资料图

《通知》对接落实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单胎顺产接生”等产科类项目,将原实施的50项产科类项目规范整合为30项。新增“产程管理”“院外分娩产后处置”项目;将原椎管内无痛分娩和产后镇痛,优化整合为“分娩镇痛”项目;将原“水中分娩”项目合并至“导乐分娩”;对“阴道分娩”“剖宫产”中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进行单独立项或加收项等统一规范。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鼓励积极开展镇痛分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孕产妇提供专业化的陪伴分娩和导乐分娩服务。

《通知》对接落实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特级护理”等护理类项目,将原实施的50项护理类项目规范整合为22项。其中“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单独印发通知公布。新增“早产儿护理”“肠内营养输注护理”项目,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明确分级护理与专科护理、专项护理各项目的价格构成,使护理收费政策更明晰。

《通知》对儿童加收项目进行全省统一,并根据国家立项指南明确儿童指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下的儿童。既往我市设立的儿童加收项随项目规范统一同步废止。

按现行规定平稳过渡耗材收费

《通知》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并在立项指南使用说明中明确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清单外其他一次性耗材均不能收费。既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的除外收费耗材,有的是注册证名称,有的是耗材商品名称,或者是医疗行业的通俗名称。本次清单明确,产品注册名称与本清单医用耗材名称相同,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不同产品类别、实际用途不一致的,不能套用清单医用耗材名称收费。产品注册名称与本清单医用耗材名称不相同,但实际与本清单医用耗材用途一致的,可按项目除外的医用耗材进行收费。本次明确后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照产品类别选择功能、用途与清单一致的耗材并收费,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需求。

确定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通知》制定公布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其中,悬空灸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为82元/次、二级73.8元/次、一级65.6元/次;中医拔罐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61元/次、二级54.9元/次、一级48.8元/次,药物罐和水罐均加收10%;颈部疾病推拿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98元/次、二级88.2元/次、一级78.4元/次等。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资料图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公立医疗机构在不高于政府最高指导价的范围内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具体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

文字:王芳 图片:李建束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阳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