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论坛|守好群众“救命钱”要综合施策
记者日前获悉,我市医保部门已全面启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发布《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提醒全市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抵制虚假住院、冒名就医、医保套现、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5月13日《珠海特区报》02版)

医保基金是人们用来治病救命的钱,作为一项兜底的医保制度,为老百姓“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是这样的“看病钱”“救命钱”,竟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眼下,受利益驱使,欺诈骗保等不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害医保基金的安全。

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法治宣传。欺诈骗保不光是诚信问题,还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不以为然,以为骗保只是占小便宜,最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受到法律制裁。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正是加强法治宣传的举措之一。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率,着力增强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定期曝光不法个人、医师和药店、医疗机构名单,发挥警示宣传教育作用,让“骗保违法”观念深入人心。

开展专项整治,要完善制度漏洞。以往,医保基金管理侧重于事后检查和纠正,难以在问题发生前及时防范。要想真正守好群众的“保命钱”,就必须推动医保基金管理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要建立健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频繁就医、高额费用等异常就医行为,自动发出预警,以便监管部门迅速介入核查。同时,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其日常运营的动态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骗保行为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要提高违法成本。当前,部分不法分子之所以胆大妄为,究其原因还是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对于骗保行为,除了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还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对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依法吊销执业资格,限制其再次进入相关行业。要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医保诚信黑名单制度,加大骗保人员、机构惩戒力度,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才能让不法分子不敢轻易触碰医保基金安全的红线。

守护好群众的“救命钱”,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骗保行为的强大合力,才能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文字:丁焕松 编辑:莫海晖 责任编辑:董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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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论坛|守好群众“救命钱”要综合施策
珠海特区报 2025-05-14 02:18
记者日前获悉,我市医保部门已全面启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发布《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提醒全市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抵制虚假住院、冒名就医、医保套现、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5月13日《珠海特区报》02版)

医保基金是人们用来治病救命的钱,作为一项兜底的医保制度,为老百姓“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是这样的“看病钱”“救命钱”,竟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眼下,受利益驱使,欺诈骗保等不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害医保基金的安全。

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法治宣传。欺诈骗保不光是诚信问题,还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不以为然,以为骗保只是占小便宜,最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受到法律制裁。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正是加强法治宣传的举措之一。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率,着力增强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定期曝光不法个人、医师和药店、医疗机构名单,发挥警示宣传教育作用,让“骗保违法”观念深入人心。

开展专项整治,要完善制度漏洞。以往,医保基金管理侧重于事后检查和纠正,难以在问题发生前及时防范。要想真正守好群众的“保命钱”,就必须推动医保基金管理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要建立健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频繁就医、高额费用等异常就医行为,自动发出预警,以便监管部门迅速介入核查。同时,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其日常运营的动态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骗保行为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要提高违法成本。当前,部分不法分子之所以胆大妄为,究其原因还是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对于骗保行为,除了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还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对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依法吊销执业资格,限制其再次进入相关行业。要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医保诚信黑名单制度,加大骗保人员、机构惩戒力度,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才能让不法分子不敢轻易触碰医保基金安全的红线。

守护好群众的“救命钱”,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骗保行为的强大合力,才能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文字:丁焕松 编辑:莫海晖 责任编辑:董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