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珠海拟组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

 

5月1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提升珠海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市生态环境局拟组建珠海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二)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三)对从事行业、专业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所从事行业、专业的基本情况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原则应该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四)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标准、工艺技术和规范,掌握关于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技术要求;(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的;(七)自愿公开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行业领域、专业领域等信息,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八)自愿承诺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并接受日常考核;(九)无犯罪、违纪违法记录。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请人或推荐单位于6月8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hssthjjszxdyh@zhuhai.gov.cn。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特长等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符合条件的正式纳入专家库。

 

封面图:吴长赋
文字:康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赵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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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珠海拟组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
观海融媒 2025-05-14 13:37

 

5月1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提升珠海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市生态环境局拟组建珠海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二)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三)对从事行业、专业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所从事行业、专业的基本情况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原则应该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四)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标准、工艺技术和规范,掌握关于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技术要求;(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的;(七)自愿公开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行业领域、专业领域等信息,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八)自愿承诺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并接受日常考核;(九)无犯罪、违纪违法记录。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请人或推荐单位于6月8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hssthjjszxdyh@zhuhai.gov.cn。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特长等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符合条件的正式纳入专家库。

 

封面图:吴长赋
文字:康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