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金湾区人民法院联合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法治护航物业履约 共建和谐安居家园”专题法治培训会议。金湾区人民法院、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以及区、镇、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和全区各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共计18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金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邓在闲就金湾区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当前物业纠纷产生的多方面原因等内容做了分析。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各物业项目负责人介绍了金湾区人民法院在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有关调解、起诉、审理等方面的指引,为后期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提起诉讼打下基础。
随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代表和珠海港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发言,就物业服务人如何规范向业主催收物业服务费的流程以及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物业项目经理等内容做了主题分享。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居民幸福生活的基础。下一步,金湾区人民法院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的新路径,深入推进物业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居民更“安居”、物业更“乐业”,以法治护航物业履约,共建和谐安居家园。

近日,金湾区人民法院联合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法治护航物业履约 共建和谐安居家园”专题法治培训会议。金湾区人民法院、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以及区、镇、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和全区各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共计18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金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邓在闲就金湾区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当前物业纠纷产生的多方面原因等内容做了分析。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各物业项目负责人介绍了金湾区人民法院在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有关调解、起诉、审理等方面的指引,为后期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提起诉讼打下基础。
随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代表和珠海港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发言,就物业服务人如何规范向业主催收物业服务费的流程以及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物业项目经理等内容做了主题分享。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居民幸福生活的基础。下一步,金湾区人民法院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的新路径,深入推进物业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居民更“安居”、物业更“乐业”,以法治护航物业履约,共建和谐安居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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