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29日公布《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规定居民须在同时符合“身份条件”和“在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获发现金分享。这是该计划实施以来首次在发放条件上作出调整。
按照这一法规,“身份条件”是指在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居民身份证。新增“在澳条件”,指在2024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183天。符合条件的永久性居民每人获发10000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门元。
为了照顾特定群体,法规规定“2024年内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的人士”等三类人士可以豁免计算在澳时间。
法规还作出例外性规定,将因就学、住院、养老等8类理由不在澳门的情况视为身处澳门,可申请将有关时间计入在澳时间,经计算后符合在澳183天的标准,可获发款项。
澳门的现金分享计划自2008年起实施,主要是因应当时社会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为抗击通胀对澳门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特区政府向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发放现金补助。此后每年发放的金额和时间曾有所调整,发放条件一直维持不变。
澳门特区29日公布《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规定居民须在同时符合“身份条件”和“在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获发现金分享。这是该计划实施以来首次在发放条件上作出调整。
按照这一法规,“身份条件”是指在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居民身份证。新增“在澳条件”,指在2024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183天。符合条件的永久性居民每人获发10000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门元。
为了照顾特定群体,法规规定“2024年内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的人士”等三类人士可以豁免计算在澳时间。
法规还作出例外性规定,将因就学、住院、养老等8类理由不在澳门的情况视为身处澳门,可申请将有关时间计入在澳时间,经计算后符合在澳183天的标准,可获发款项。
澳门的现金分享计划自2008年起实施,主要是因应当时社会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为抗击通胀对澳门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特区政府向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发放现金补助。此后每年发放的金额和时间曾有所调整,发放条件一直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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