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即将到来之际,斗门区正式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记者5月30日从斗门区应急管理局获悉,市民举报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以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斗门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违法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斗门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专线0756-2780278反映线索。
据介绍,《办法》明确将七类行为纳入重点举报范围:无证或证照不全、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未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及场所;违规管理危险物品或使用淘汰工艺设备;瞒报谎报事故、隐瞒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其他法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在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即将到来之际,斗门区正式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记者5月30日从斗门区应急管理局获悉,市民举报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以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斗门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违法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斗门区应急管理局举报专线0756-2780278反映线索。
据介绍,《办法》明确将七类行为纳入重点举报范围:无证或证照不全、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未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及场所;违规管理危险物品或使用淘汰工艺设备;瞒报谎报事故、隐瞒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其他法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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