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进入尾声,将于2025年6月30日结束。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1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整理专项附加扣除类型常见风险点,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避免涉税风险。
税务机关强调,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优惠必须严格遵循规定。填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符合扣除条件且准确无误。
子女教育方面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全日制学历教育涵盖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参照执行。
税务机关提醒,要准确填写子女的教育阶段、入学时间等关键信息。若有多个子女,需分别填报清晰。
警示要点:切勿为了获取更多扣除而虚报子女教育信息,否则必将受到税务机关的严厉处理。
继续教育方面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两种类型:
学历教育支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警示要点:填报不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不仅无法享受扣除,还会引发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后果。
大病医疗方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警示要点:大病医疗扣除必须基于真实的费用支出,切不可编造虚假信息,否则将严重损害个人纳税信用。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
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税务机关提醒,要准确填写房屋证书号码、贷款合同编号、贷款起止日期等关键信息。
警示要点:在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时,一定要准确理解政策,避免双方同时填报100%。
住房租金方面
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800元、1100元、1500元不等。
警示要点:在填报住房租金扣除时,务必如实申报,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虚构住房租金扣除,得不偿失,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面临罚款。
赡养老人方面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
警示要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必须真实、合规,否则将面临税务风险。
婴幼儿照护方面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选择:
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也可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警示要点: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在填报此项扣除时,要如实填写婴幼儿的身份信息、扣除方式等。夫妻双方要沟通好扣除方式,避免重复扣除或扣除方式错误。有夫妻双方都选择按100%扣除,导致申报错误,经税务机关提醒后才进行更正。
封面图:苏振华 摄文字:苏振华 编辑:祁文静 责任编辑:赵思华
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进入尾声,将于2025年6月30日结束。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1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整理专项附加扣除类型常见风险点,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避免涉税风险。
税务机关强调,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优惠必须严格遵循规定。填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符合扣除条件且准确无误。
子女教育方面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全日制学历教育涵盖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参照执行。
税务机关提醒,要准确填写子女的教育阶段、入学时间等关键信息。若有多个子女,需分别填报清晰。
警示要点:切勿为了获取更多扣除而虚报子女教育信息,否则必将受到税务机关的严厉处理。
继续教育方面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两种类型:
学历教育支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警示要点:填报不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不仅无法享受扣除,还会引发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后果。
大病医疗方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警示要点:大病医疗扣除必须基于真实的费用支出,切不可编造虚假信息,否则将严重损害个人纳税信用。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
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税务机关提醒,要准确填写房屋证书号码、贷款合同编号、贷款起止日期等关键信息。
警示要点:在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时,一定要准确理解政策,避免双方同时填报100%。
住房租金方面
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800元、1100元、1500元不等。
警示要点:在填报住房租金扣除时,务必如实申报,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虚构住房租金扣除,得不偿失,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面临罚款。
赡养老人方面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
警示要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必须真实、合规,否则将面临税务风险。
婴幼儿照护方面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选择:
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也可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警示要点: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在填报此项扣除时,要如实填写婴幼儿的身份信息、扣除方式等。夫妻双方要沟通好扣除方式,避免重复扣除或扣除方式错误。有夫妻双方都选择按100%扣除,导致申报错误,经税务机关提醒后才进行更正。
封面图:苏振华 摄文字:苏振华 编辑:祁文静 责任编辑:赵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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