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珠海市香洲区委批准,珠海市香洲区纪委监委对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卢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加快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香洲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俊开除党籍处分;由香洲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香洲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卢俊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香洲区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经珠海市香洲区委批准,珠海市香洲区纪委监委对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卢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加快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香洲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香洲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俊开除党籍处分;由香洲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香洲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卢俊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香洲区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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