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获悉,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合作区金融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即日起至7月11日,相关符合条件的金融类企业可根据《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据了解,《扶持办法》包含了对金融企业落户、经营、增资、并购、贡献、用房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其中在落户扶持中,合作区金融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最高5000万元的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澳资金融企业可按相关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本次扶持资金申报对象为符合《扶持办法》有关申报要求且已于2024年度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金融类企业,申报企业需满足在合作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并且实质性运营,在合作区银行开立单位存款账户,合规经营且申请扶持时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联机构或异常经营机构名单内三个条件。金融企业同时适用《扶持办法》及合作区其他同类型扶持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
2024年度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请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企业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项目提交后,由受理机构对申报企业的信息进行审核。如系统或短信提示结果为“退回补充”,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至受理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此外,相关规定鼓励申报企业使用在合作区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接收扶持资金。
申报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申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的,应按《扶持办法》有关规定退回扶持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记者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获悉,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合作区金融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即日起至7月11日,相关符合条件的金融类企业可根据《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据了解,《扶持办法》包含了对金融企业落户、经营、增资、并购、贡献、用房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其中在落户扶持中,合作区金融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最高5000万元的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澳资金融企业可按相关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本次扶持资金申报对象为符合《扶持办法》有关申报要求且已于2024年度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金融类企业,申报企业需满足在合作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并且实质性运营,在合作区银行开立单位存款账户,合规经营且申请扶持时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联机构或异常经营机构名单内三个条件。金融企业同时适用《扶持办法》及合作区其他同类型扶持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
2024年度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请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企业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项目提交后,由受理机构对申报企业的信息进行审核。如系统或短信提示结果为“退回补充”,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至受理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此外,相关规定鼓励申报企业使用在合作区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接收扶持资金。
申报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申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的,应按《扶持办法》有关规定退回扶持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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