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立法背景、创新亮点及实施路径等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助力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和核心资源,是驱动社会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源动能。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委打造‘云上智城’战略任务,将《条例》作为抢占发展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法治支撑,通过立法解决我市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供给和流通利用等方面的制度性短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孙仪波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为促进我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助力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实现公共数据资源高效供给须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双向发力,关键在于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和畅通供给渠道。
在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体系,通过实施普查登记制度实现公共数据“应汇尽汇、统一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明确要求将数据资源目录作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以及开发利用的依据。
在创新数据资源供给机制方面,《条例》确立以整体授权运营为主、创新实验室为辅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既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的规模集聚效应,又有效完善市场化供给渠道。如明晰供给流程,搭建起“授权主体—实施机构—运营机构”的基本运作框架,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具体办法;将创新实验室作为数据价值转化的“试验场”,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等合作共建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
聚焦促进非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条例》重在赋能和服务,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促进非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如完善多元化的数据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动全社会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共建,推动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创新;发挥多元基金作用,扶持和鼓励数据企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重点企业与项目。
“云上智城”建设旨在通过“算力+数据+大模型”三位一体架构赋能现代化城市建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任文佳介绍,围绕“云上智城”建设目标任务,《条例》从“基础设施”“数据供给”和“产业生态”三个维度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具体而言,《条例》围绕算力、网络、可信数据空间、数据服务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明确建设模式和实施路径,夯实“云上智城”技术底座。聚焦数据资源“量质并重”管理,建立全流程供给保障机制,为“云上智城”应用开发提供高质量数据资源支撑。此外,创新“统筹引领-主体培育-场景示范-要素协同”的全链条发展模式,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与“云上智城”建设深度融合。
加快形成数据全链条管理的政策体系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配套。“我们将陆续推出多部配套实施细则,加快形成数据全链条管理的政策体系。”任文佳介绍。
为积极构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珠海将修订《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普查、登记、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编制起草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目标、授权运营范围、工作任务以及工作保障,鼓励社会主体通过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与数源部门共同开发数据资源。编制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支撑行业数据集建设,支持行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
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支撑。珠海继续统筹布局算力、网络、安全等关键领域,全方位夯实数字底座。
一方面,深入培育和挖掘本地产业算力需求,鼓励专业化社会力量建设本地算力集群,以“本地算力+远程算力”结合和多方战略协同模式,构建多元泛在、智能敏捷、绿色低碳的算力支撑体系。另一方面,打造高速泛在的数据传输网络。通过升级骨干网络、部署5G专网和全光网,构建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的数据流通“高速公路”,为数据共享、产业协同和跨境数据流动提供高质量通道,满足海量数据实时交互需求。此外,还将重点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和隐私保护计算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破解数据共享与安全保护的矛盾。
《条例》明确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平台和安全管理示范基地。珠海在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将有哪些创新举措?
“将聚焦国家战略和湾区协同发展,结合珠海连接港澳的前沿地位,统筹推进制度建设与平台支撑,探索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数据跨境治理体系。”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林新锋表示。
围绕加强数据跨境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智能服务平台及重点产业园区服务站点,形成“中心+平台+站点”的多层服务网络,覆盖政策咨询、路径判断、流程辅导、行业支持,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大幅降低企业数据出境合规成本。同时,加快建设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示范基地,探索数据跨境安全保障的新模式。
围绕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积极发展数据加工贸易、国际数据中心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合作区探索可信跨境数据空间、共建共享数据平台。“珠海将通过打造跨境医疗、跨境电商等典型应用场景,为合作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跨境数据流动赋能湾区数字经济腾飞。”林新锋说。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立法背景、创新亮点及实施路径等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助力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和核心资源,是驱动社会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源动能。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委打造‘云上智城’战略任务,将《条例》作为抢占发展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法治支撑,通过立法解决我市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供给和流通利用等方面的制度性短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孙仪波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为促进我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助力数字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实现公共数据资源高效供给须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双向发力,关键在于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和畅通供给渠道。
在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体系,通过实施普查登记制度实现公共数据“应汇尽汇、统一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明确要求将数据资源目录作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以及开发利用的依据。
在创新数据资源供给机制方面,《条例》确立以整体授权运营为主、创新实验室为辅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既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的规模集聚效应,又有效完善市场化供给渠道。如明晰供给流程,搭建起“授权主体—实施机构—运营机构”的基本运作框架,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具体办法;将创新实验室作为数据价值转化的“试验场”,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等合作共建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
聚焦促进非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条例》重在赋能和服务,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促进非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如完善多元化的数据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动全社会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共建,推动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创新;发挥多元基金作用,扶持和鼓励数据企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重点企业与项目。
“云上智城”建设旨在通过“算力+数据+大模型”三位一体架构赋能现代化城市建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任文佳介绍,围绕“云上智城”建设目标任务,《条例》从“基础设施”“数据供给”和“产业生态”三个维度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具体而言,《条例》围绕算力、网络、可信数据空间、数据服务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明确建设模式和实施路径,夯实“云上智城”技术底座。聚焦数据资源“量质并重”管理,建立全流程供给保障机制,为“云上智城”应用开发提供高质量数据资源支撑。此外,创新“统筹引领-主体培育-场景示范-要素协同”的全链条发展模式,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与“云上智城”建设深度融合。
加快形成数据全链条管理的政策体系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配套。“我们将陆续推出多部配套实施细则,加快形成数据全链条管理的政策体系。”任文佳介绍。
为积极构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珠海将修订《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普查、登记、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编制起草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目标、授权运营范围、工作任务以及工作保障,鼓励社会主体通过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与数源部门共同开发数据资源。编制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支撑行业数据集建设,支持行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
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支撑。珠海继续统筹布局算力、网络、安全等关键领域,全方位夯实数字底座。
一方面,深入培育和挖掘本地产业算力需求,鼓励专业化社会力量建设本地算力集群,以“本地算力+远程算力”结合和多方战略协同模式,构建多元泛在、智能敏捷、绿色低碳的算力支撑体系。另一方面,打造高速泛在的数据传输网络。通过升级骨干网络、部署5G专网和全光网,构建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的数据流通“高速公路”,为数据共享、产业协同和跨境数据流动提供高质量通道,满足海量数据实时交互需求。此外,还将重点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和隐私保护计算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破解数据共享与安全保护的矛盾。
《条例》明确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平台和安全管理示范基地。珠海在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将有哪些创新举措?
“将聚焦国家战略和湾区协同发展,结合珠海连接港澳的前沿地位,统筹推进制度建设与平台支撑,探索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数据跨境治理体系。”市委网信办副主任林新锋表示。
围绕加强数据跨境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智能服务平台及重点产业园区服务站点,形成“中心+平台+站点”的多层服务网络,覆盖政策咨询、路径判断、流程辅导、行业支持,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大幅降低企业数据出境合规成本。同时,加快建设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示范基地,探索数据跨境安全保障的新模式。
围绕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积极发展数据加工贸易、国际数据中心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合作区探索可信跨境数据空间、共建共享数据平台。“珠海将通过打造跨境医疗、跨境电商等典型应用场景,为合作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跨境数据流动赋能湾区数字经济腾飞。”林新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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