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深圳拟发布法治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规范

9月16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法治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作为全国首个城市级法治建设全链条量化评估标准,该《征求意见稿》首次构建覆盖法律规范、法治政府、司法体系等六大核心领域的指标框架,破解长期以来法治建设评价“定性多、定量少”“各部门标准不一”的难题,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提供“深圳样本”。

据了解,此前国内外虽有“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数”“全球治理指数”等评估体系,但多聚焦单一环节或采用“主观评价+客观数据”杂糅模式,缺乏以城市为单位、覆盖全法治链条的纯量化标准。

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此前在法治建设评估中也面临“同一指标各部门理解偏差”“数据采集口径不一”“质效评价缺乏抓手”等实际困难。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是针对这些痛点而生。它构建的指标体系呈矩阵式四级结构,以6类一级指标为核心骨架,涵盖法律规范体系建设(A)、法治政府建设(B)、司法体系建设(C)、法治社会建设(D)、涉外法治建设(E)、法治保障体系建设(F)全链条环节,下设28项二级指标、百余项三级指标,最终细化为可直接采集的“四级基础指标”。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梳理出99项分析指标,通过基础数据运算实现法治成效量化。以“立法民主性”评估为例,“立法建议采纳率”通过“采纳建议数量/总建议数量”计算得出;而“政务服务效率”可通过“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实际压缩率”“线上办结占比”等指标精准衡量。针对深圳涉外法治特色,专门设置“涉外许可批准率”“涉外商事调解结案率”等20余项特色指标。

作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兼顾深圳特色与全国普适性上实现突破。指标框架采用“通用框架+区域适配”模式,一级至三级指标范畴与国家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保持一致,可直接应用于其他市县;四级指标则结合深圳实际细化颗粒度,如针对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设置“职权使用率”“人均办案量”等指标,回应本地治理需求。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应立枫
全国首个!深圳拟发布法治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规范
南方+ 2025-09-18 15:40

9月16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法治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作为全国首个城市级法治建设全链条量化评估标准,该《征求意见稿》首次构建覆盖法律规范、法治政府、司法体系等六大核心领域的指标框架,破解长期以来法治建设评价“定性多、定量少”“各部门标准不一”的难题,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提供“深圳样本”。

据了解,此前国内外虽有“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数”“全球治理指数”等评估体系,但多聚焦单一环节或采用“主观评价+客观数据”杂糅模式,缺乏以城市为单位、覆盖全法治链条的纯量化标准。

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此前在法治建设评估中也面临“同一指标各部门理解偏差”“数据采集口径不一”“质效评价缺乏抓手”等实际困难。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是针对这些痛点而生。它构建的指标体系呈矩阵式四级结构,以6类一级指标为核心骨架,涵盖法律规范体系建设(A)、法治政府建设(B)、司法体系建设(C)、法治社会建设(D)、涉外法治建设(E)、法治保障体系建设(F)全链条环节,下设28项二级指标、百余项三级指标,最终细化为可直接采集的“四级基础指标”。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梳理出99项分析指标,通过基础数据运算实现法治成效量化。以“立法民主性”评估为例,“立法建议采纳率”通过“采纳建议数量/总建议数量”计算得出;而“政务服务效率”可通过“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实际压缩率”“线上办结占比”等指标精准衡量。针对深圳涉外法治特色,专门设置“涉外许可批准率”“涉外商事调解结案率”等20余项特色指标。

作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兼顾深圳特色与全国普适性上实现突破。指标框架采用“通用框架+区域适配”模式,一级至三级指标范畴与国家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保持一致,可直接应用于其他市县;四级指标则结合深圳实际细化颗粒度,如针对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设置“职权使用率”“人均办案量”等指标,回应本地治理需求。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