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30日,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对全区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价格行为“红线”,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告诫书》强调,各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诚信经营。重点从六大领域细化规范:商场超市需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促销行为,严禁虚构原价、误导标价,赠售活动须明确附加条件;旅游景区须在售票处公示收费标准、依据及投诉电话,禁止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涨价,景区内商品、服务均须明码标价,并遵循保险自愿购买原则;宾馆酒店及家庭旅馆须标明客房类型、价格、结算时间,有偿服务需明确收费标准;客运单位不得擅自提高票价或变相涨价;停车场须按公示标准收费,明示计价依据;月饼、烟酒茶等商品经营者须抵制过度包装,杜绝“天价”月饼。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调,自《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于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注意保存消费小票、照片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此次告诫行动是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化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前介入、精准指导,营造透明、诚信、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过节、放心消费,确保市民游客在高新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国庆中秋假期。
为规范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30日,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对全区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价格行为“红线”,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告诫书》强调,各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诚信经营。重点从六大领域细化规范:商场超市需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促销行为,严禁虚构原价、误导标价,赠售活动须明确附加条件;旅游景区须在售票处公示收费标准、依据及投诉电话,禁止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涨价,景区内商品、服务均须明码标价,并遵循保险自愿购买原则;宾馆酒店及家庭旅馆须标明客房类型、价格、结算时间,有偿服务需明确收费标准;客运单位不得擅自提高票价或变相涨价;停车场须按公示标准收费,明示计价依据;月饼、烟酒茶等商品经营者须抵制过度包装,杜绝“天价”月饼。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调,自《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于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注意保存消费小票、照片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此次告诫行动是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化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前介入、精准指导,营造透明、诚信、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过节、放心消费,确保市民游客在高新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国庆中秋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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