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对相关企业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以及对到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按照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支持,促进广东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通知》对补贴条件、补贴标准、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范围、重点群体范围和补贴申请流程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符合“属于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属于制造业、生活服务业”“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被视为“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三个条件的人员,被视为“重点群体”,可参与本次补贴。
其中还明确,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清单,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账号信息。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发放,所在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人员提出首次补贴申请的,最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其提出后续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
10月9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对相关企业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以及对到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按照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支持,促进广东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通知》对补贴条件、补贴标准、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范围、重点群体范围和补贴申请流程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符合“属于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属于制造业、生活服务业”“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被视为“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三个条件的人员,被视为“重点群体”,可参与本次补贴。
其中还明确,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清单,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账号信息。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发放,所在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人员提出首次补贴申请的,最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其提出后续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

-我已经到底线啦-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