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横琴多个场所被要求整改→

10月27日上午,横琴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根据合作区村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人员密集、隐患突出的小型经营性场所及自建房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发现并督促整改包括堵塞“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多项消防安全隐患,同时明确场所负责人需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检查中发现三处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合作区三塘村40号有一处自建房,隐患问题为出租屋大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合作区三塘村26号君辉公寓首层疏散楼梯、疏散口有大量货物堆积;合作区上村4号自建房出租屋楼梯间堆放大量杂物。

出租屋大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疏散楼梯货物堆积。

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防火监督员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所违反的相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文字:马涛 图片:朱文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王朝辉
堵塞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横琴多个场所被要求整改→
观海融媒 2025-10-31 10:21

10月27日上午,横琴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根据合作区村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人员密集、隐患突出的小型经营性场所及自建房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发现并督促整改包括堵塞“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多项消防安全隐患,同时明确场所负责人需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检查中发现三处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合作区三塘村40号有一处自建房,隐患问题为出租屋大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合作区三塘村26号君辉公寓首层疏散楼梯、疏散口有大量货物堆积;合作区上村4号自建房出租屋楼梯间堆放大量杂物。

出租屋大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疏散楼梯货物堆积。

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防火监督员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所违反的相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文字:马涛 图片:朱文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