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凝聚法治之力,许孩子一个美好未来

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并答记者问。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赵萌,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孙仪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市妇联副主席李惠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小忠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筑牢协同治理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近年来,珠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于2024年成功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探索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遇到新情况、面临新挑战。

“对此,有必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向更高水平。”孙仪波介绍,《条例》共四十七条,不分章节,将以立法之力凝聚起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夯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共享与信息化建设,全链条闭环发力。

为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衔接不畅问题,《条例》对责任主体之间的协作机制进行了创新性规定。《条例》建立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司法保护与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的衔接;建立会商制度,推动解决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复杂个案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首接负责制,要求首先接到涉及未成年人检举、控告、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同时,要求依托12345市民热线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在推动数字赋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条例》依托政务数据平台,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健等多部门数据,推动实现医疗就诊、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控辍保学、困境儿童保护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强制保障-信息识别-处置协同-服务跟进”闭环机制,实现未成年人问题“早发现、快响应、强干预”。

聚焦身心健康,夯实成长“基础盘”

身心健康是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前提。“《条例》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着力夯实教育‘育人’这一基本功,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赵萌介绍。

《条例》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鼓励为学生提供可躺睡的午间休息设施,鼓励按照规定提供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健全防范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报告与处置责任,并建立心理康复治疗费用保障机制,对受害人心理康复提供支持。

针对珠海地理位置和自然天气等特征,《条例》对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考虑到我市因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停课的情形时有发生,《条例》明确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的保障措施,并倡导用人单位对确有看护需求的家庭给予相应支持。另一方面,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管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溺水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相关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让孩子在学校里吃得安心和放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李凯表示。

《条例》细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在校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比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与学生共同用餐,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

护航全面发展,营造友好“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条例》着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细化旷课、逃学、辍学等行为的处置措施。规范教育惩戒,规定学校可以基于教育目的对未成年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家长应当尊重配合学校、老师。同时,细化学生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置程序,开展防欺凌综合治理。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防患于未然”是重要原则。《条例》健全防范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报告与处置责任,并对受害人心理康复提供支持。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防止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

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条例》强化新兴业态监管,重点回应电竞房、文身、酒吧监管等社会热点问题。《条例》明确剧本娱乐经营者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义务,设立适龄提示并限制活动时间,并增设法律责任。强化文身管理,在国家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规定基础上,增设相应法律责任,明确实施行政处罚部门。

未来,珠海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将如何融合发展?

“珠海将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全力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李惠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成儿童友好公园121个,将继续以校园周边线性绿地、社区零星空闲地等地块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建设;大力推进社区适儿化改造,组织选取100个社区开展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文字:陈奕樊 图片: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谢石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凝聚法治之力,许孩子一个美好未来
观海融媒 2025-11-14 18:40

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并答记者问。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赵萌,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孙仪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市妇联副主席李惠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小忠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筑牢协同治理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近年来,珠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于2024年成功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探索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遇到新情况、面临新挑战。

“对此,有必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向更高水平。”孙仪波介绍,《条例》共四十七条,不分章节,将以立法之力凝聚起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夯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共享与信息化建设,全链条闭环发力。

为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衔接不畅问题,《条例》对责任主体之间的协作机制进行了创新性规定。《条例》建立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司法保护与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的衔接;建立会商制度,推动解决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复杂个案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首接负责制,要求首先接到涉及未成年人检举、控告、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同时,要求依托12345市民热线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在推动数字赋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条例》依托政务数据平台,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健等多部门数据,推动实现医疗就诊、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控辍保学、困境儿童保护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强制保障-信息识别-处置协同-服务跟进”闭环机制,实现未成年人问题“早发现、快响应、强干预”。

聚焦身心健康,夯实成长“基础盘”

身心健康是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前提。“《条例》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着力夯实教育‘育人’这一基本功,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赵萌介绍。

《条例》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鼓励为学生提供可躺睡的午间休息设施,鼓励按照规定提供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健全防范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报告与处置责任,并建立心理康复治疗费用保障机制,对受害人心理康复提供支持。

针对珠海地理位置和自然天气等特征,《条例》对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考虑到我市因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停课的情形时有发生,《条例》明确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的保障措施,并倡导用人单位对确有看护需求的家庭给予相应支持。另一方面,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管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溺水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相关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让孩子在学校里吃得安心和放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李凯表示。

《条例》细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在校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比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与学生共同用餐,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

护航全面发展,营造友好“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条例》着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细化旷课、逃学、辍学等行为的处置措施。规范教育惩戒,规定学校可以基于教育目的对未成年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家长应当尊重配合学校、老师。同时,细化学生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置程序,开展防欺凌综合治理。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防患于未然”是重要原则。《条例》健全防范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报告与处置责任,并对受害人心理康复提供支持。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防止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

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条例》强化新兴业态监管,重点回应电竞房、文身、酒吧监管等社会热点问题。《条例》明确剧本娱乐经营者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义务,设立适龄提示并限制活动时间,并增设法律责任。强化文身管理,在国家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规定基础上,增设相应法律责任,明确实施行政处罚部门。

未来,珠海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将如何融合发展?

“珠海将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全力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李惠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成儿童友好公园121个,将继续以校园周边线性绿地、社区零星空闲地等地块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建设;大力推进社区适儿化改造,组织选取100个社区开展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文字:陈奕樊 图片: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