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全省考核,珠海获评优秀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珠海等15个地市获评优秀,韶关等6个地市获评良好。

根据《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考核工作。其中,优秀等次为:深圳、广州、佛山、汕尾、中山、珠海、惠州、清远、茂名、江门、河源、肇庆、阳江、梅州、东莞市。良好等次为:韶关、汕头、云浮、揭阳、潮州、湛江市。

同时,经综合评定,珠海市7名市级河长全部被评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优秀等次

近年来,珠海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努力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典范城市方面取得新突破。2024年,珠海市总体空气质量排名珠三角第3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3位,六项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其中PM2.5和PM10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17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长治久清”评估;在全省出台首部流域协同立法《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用水效率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连续65年有力保障对澳供水安全,农村供水全部实现“三同五化”,补齐防洪排涝短板,有效应对“龙舟水”和西江1至4号洪水,实现“零伤亡、少损失”防御目标。

文字:康振华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帅云
这项全省考核,珠海获评优秀
观海融媒 2025-12-16 15:27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珠海等15个地市获评优秀,韶关等6个地市获评良好。

根据《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考核工作。其中,优秀等次为:深圳、广州、佛山、汕尾、中山、珠海、惠州、清远、茂名、江门、河源、肇庆、阳江、梅州、东莞市。良好等次为:韶关、汕头、云浮、揭阳、潮州、湛江市。

同时,经综合评定,珠海市7名市级河长全部被评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优秀等次

近年来,珠海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努力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典范城市方面取得新突破。2024年,珠海市总体空气质量排名珠三角第3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3位,六项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其中PM2.5和PM10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17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长治久清”评估;在全省出台首部流域协同立法《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用水效率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连续65年有力保障对澳供水安全,农村供水全部实现“三同五化”,补齐防洪排涝短板,有效应对“龙舟水”和西江1至4号洪水,实现“零伤亡、少损失”防御目标。

文字:康振华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