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政策发布!赋能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12月1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正式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私募扶持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据了解,《私募扶持办法》是合作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及《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等相关金融支持政策精神,进一步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在合作区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类扶持措施,《私募扶持办法》引导优质私募机构在合作区持续做深做实实质性运营、拓展多元化业务,同时深化琴澳两地私募基金业的联动发展。

其中,《私募扶持办法》以务实举措支持澳门特区投资基金业发展,对符合条件且成功赴澳门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私募机构给予200万元扶持。同时,鼓励合作区私募机构担任澳门私募基金的外部管理实体,并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对在合作区设立办事处的澳门基金组织予以扶持,进一步拓展琴澳私募基金合作发展空间,助力澳门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私募扶持办法》对辖区内机构开展量化、并购、跨境投资与份额转让等多种类业务均设置扶持条款,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私募生态,激活S基金份额转让市场。

此外,《私募扶持办法》以经营扶持为导向,鼓励私募机构增加驻岛办公人员、在合作区举办行业交流活动,营造良好行业生态;给予私募机构在合作区租赁和购买办公用房补贴,降低私募机构的运营成本;对在行业评选中获奖,以及提升资产管理效能的私募机构进行奖励,支持优质机构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

文字:伍芷莹 图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陈海阔
横琴新政策发布!赋能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观海融媒 2025-12-19 17:47

12月1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正式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私募扶持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据了解,《私募扶持办法》是合作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及《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等相关金融支持政策精神,进一步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在合作区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类扶持措施,《私募扶持办法》引导优质私募机构在合作区持续做深做实实质性运营、拓展多元化业务,同时深化琴澳两地私募基金业的联动发展。

其中,《私募扶持办法》以务实举措支持澳门特区投资基金业发展,对符合条件且成功赴澳门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私募机构给予200万元扶持。同时,鼓励合作区私募机构担任澳门私募基金的外部管理实体,并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对在合作区设立办事处的澳门基金组织予以扶持,进一步拓展琴澳私募基金合作发展空间,助力澳门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私募扶持办法》对辖区内机构开展量化、并购、跨境投资与份额转让等多种类业务均设置扶持条款,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私募生态,激活S基金份额转让市场。

此外,《私募扶持办法》以经营扶持为导向,鼓励私募机构增加驻岛办公人员、在合作区举办行业交流活动,营造良好行业生态;给予私募机构在合作区租赁和购买办公用房补贴,降低私募机构的运营成本;对在行业评选中获奖,以及提升资产管理效能的私募机构进行奖励,支持优质机构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

文字:伍芷莹 图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陈海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