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安
2025-12-23 01:39
改革开放初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珠海创办经济特区,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先行,经济建设和各方面发展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系统总结改革开放初期珠海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对于当下珠海坚定战略取向和必胜信心,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成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初期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历程
(一)建市和创办经济特区(1978—1980年)
1978年10月,广东省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提出要把宝安、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生产基地和对外加工基地、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新型边防城市”。1979年1月,广东省就珠海撤县建市工作正式向国务院提交报告,3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广东省设置深圳市、珠海市的批复》,珠海市正式成立。
1979年4月,广东省委向党中央提出,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出口特区”的建议。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省向中央上报《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同意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决定在深圳、珠海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正式诞生。
(二)经济特区初步探索(1980—1984年)
珠海经济特区初创时期,提出和实施过“办工农业相结合的出口商品基地”“办工、农、渔、服务业的特区”以及“办吸引港澳客人的旅游区”等多种不同的发展思路。1984年以前,在发展目标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特区实际上走的是以旅游业为重点的发展战略,将比较有限的资金、资源重点投资在宾馆、饭店、旅游中心、度假村、游乐园等旅游和娱乐设施的建设上,通过大力发展为旅游服务的各类设施,珠海一举奠定其成为国内知名海滨休闲城市的基础。
1984年,是珠海经济特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1月26日至29日,邓小平同志来珠海视察,提出特区应该办成“技术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对外政策的窗口”。从党中央、国家层面看,决定创办珠海经济特区,不仅是为了多建一个繁荣的边境城市,更重要的是为了发挥“窗口”“基地”“试验场”的作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探路。1984年,珠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以工业为主,兼营农牧渔业、旅游业、商业贸易综合发展”的指导方针,旨在有效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发展以工业为主的特区经济。
(三)经济特区开拓发展(1984—1992年)
1984年至1992年,是珠海经济特区开拓发展的阶段,产业发展目标变得明确,改革步伐加快。1989年,珠海基本形成以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外向型经济格局。至1992年,珠海各项人均经济效益指标均居于全国城市前列。
1992年1月23日至29日,邓小平同志在珠海实地视察7天,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给予充分肯定。经过开拓奋进,珠海市委、市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创办特区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

二、改革开放初期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基本经验
(一)坚持超前推进城市规划和基础建设
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基础建设,早在建市之初,就制定城市发展目标,并持续进行系统的城市规划和基础建设。一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照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高规格进行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各个组团式功能区,城市管理实行“八个统一”,环境保护实行“八个不准”。二是重点突出、筑基固本。把基础建设作为发展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的首要条件,在基础建设有一定成效时,科学规划和分期开建重大工程项目,争取投资环境跟上国际化要求,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建立机制、良性循环。充分利用土地潜力,建立基础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实行“五个统一”土地管理体制,土地有限期使用、有偿回收,把回收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建立起“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新机制。
(二)坚持系统推进面向市场的经济体制改革
珠海经济特区自创办之日起,就针对旧经济体制弊端展开了一系列有计划、分步骤的改革。一是行政机构改革。从1980年起,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采取撤、并、转等措施,大力精简机构,理顺党政关系、政企关系,逐步做到政企分开、明确职责、提高效率。1987年,成立了外商、内联投资管理、科技协作管理、基建项目报建审批等服务机构,为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企业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和1991年,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要求,实行了两轮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1988年,颁布《珠海市股份有限公司试行办法》,正式启动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改革,全面扩大企业自主权,突破原有集中统一的企业管理体制和模式。三是计划体制和价格体制改革。1985年,实施《珠海市物价管理试行办法》,1992年,颁布《关于价格放开、促进企业增强活力的意见》,分阶段对绝大多数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经过改革,逐步打破高度集中的政府定价制度,建立起以市场价格为主、由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价格机制。四是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外资银行,发展股份制金融机构,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经过改革,过去单一金融业逐渐发展成初具规模的综合型、多元化、国际化的金融业。
(三)坚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珠海经济特区始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念,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走“科技兴市、科技兴特区”之路。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从1990年代初起,开始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着重抓好高新技术的引进。1991年,颁布《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鼓励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共同合作开发新科技项目,把科研成果引入特区。二是实施科技重奖。从1992年起,每年重奖科技人才,首开了全国重奖科技人员的先例,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科技意识,为经济特区吸纳科技领军人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三是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落户。

三、对当下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几点启示
(一)打造“全球创新人才向往之地”
一是构建顶尖人才生态。对标国际一流,实施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在签证便利、税收优惠、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安居保障等方面实现突破性创新。二是建设世界级科教高地。大力支持珠海本地高校建设优势学科,积极引进全球顶尖高校和研究机构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实验室。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畅通科研成果转化通道。三是打造国际人才社区。在西部城区、高新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集工作、生活、社交、国际教育医疗于一体的高品质国际化社区,提供符合国际习惯的软硬件服务。
(二)建设“新兴产业全球重要策源地”
一是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集中资源攻坚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高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深空深海探索装备、新能源(氢能、储能)等前沿领域。二是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关键环节补链强链延链,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品牌。建设专业化、高水平产业园区和创新孵化载体。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港口。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服务等新业态。
(三)塑造“澳珠极点世界级都市圈”
一是深化规则机制“软联通”。服务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现与澳门在民商事、职业资格互认、市场监管、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深度衔接,形成高度开放、便利化的制度环境。二是共建优质“生活圈”。大幅提升跨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携手澳门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目的地和文旅会展品牌,共建绿色智慧宜居的优质生活空间。三是拓展协同发展“新空间”。探索珠海与澳门在更大空间范围的产业协作和功能互补。
(四)树立“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标杆”
一是深化生态宜居典范。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建设更高水平的“公园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低碳交通,率先实现“双碳”目标。二是提升文化软实力。保护传承香山文化、海洋文化、特区文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地标、艺术节庆和创意设计中心,促进中西文化、岭南文化与特区创新文化交融共生。三是推进治理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幸福珠海。
(作者单位: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改革开放初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珠海创办经济特区,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先行,经济建设和各方面发展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系统总结改革开放初期珠海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对于当下珠海坚定战略取向和必胜信心,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成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初期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历程
(一)建市和创办经济特区(1978—1980年)
1978年10月,广东省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提出要把宝安、珠海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生产基地和对外加工基地、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新型边防城市”。1979年1月,广东省就珠海撤县建市工作正式向国务院提交报告,3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广东省设置深圳市、珠海市的批复》,珠海市正式成立。
1979年4月,广东省委向党中央提出,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出口特区”的建议。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省向中央上报《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同意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决定在深圳、珠海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正式诞生。
(二)经济特区初步探索(1980—1984年)
珠海经济特区初创时期,提出和实施过“办工农业相结合的出口商品基地”“办工、农、渔、服务业的特区”以及“办吸引港澳客人的旅游区”等多种不同的发展思路。1984年以前,在发展目标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特区实际上走的是以旅游业为重点的发展战略,将比较有限的资金、资源重点投资在宾馆、饭店、旅游中心、度假村、游乐园等旅游和娱乐设施的建设上,通过大力发展为旅游服务的各类设施,珠海一举奠定其成为国内知名海滨休闲城市的基础。
1984年,是珠海经济特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1月26日至29日,邓小平同志来珠海视察,提出特区应该办成“技术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对外政策的窗口”。从党中央、国家层面看,决定创办珠海经济特区,不仅是为了多建一个繁荣的边境城市,更重要的是为了发挥“窗口”“基地”“试验场”的作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探路。1984年,珠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以工业为主,兼营农牧渔业、旅游业、商业贸易综合发展”的指导方针,旨在有效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发展以工业为主的特区经济。
(三)经济特区开拓发展(1984—1992年)
1984年至1992年,是珠海经济特区开拓发展的阶段,产业发展目标变得明确,改革步伐加快。1989年,珠海基本形成以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外向型经济格局。至1992年,珠海各项人均经济效益指标均居于全国城市前列。
1992年1月23日至29日,邓小平同志在珠海实地视察7天,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给予充分肯定。经过开拓奋进,珠海市委、市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创办特区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

二、改革开放初期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基本经验
(一)坚持超前推进城市规划和基础建设
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基础建设,早在建市之初,就制定城市发展目标,并持续进行系统的城市规划和基础建设。一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照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高规格进行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各个组团式功能区,城市管理实行“八个统一”,环境保护实行“八个不准”。二是重点突出、筑基固本。把基础建设作为发展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的首要条件,在基础建设有一定成效时,科学规划和分期开建重大工程项目,争取投资环境跟上国际化要求,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建立机制、良性循环。充分利用土地潜力,建立基础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实行“五个统一”土地管理体制,土地有限期使用、有偿回收,把回收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建立起“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新机制。
(二)坚持系统推进面向市场的经济体制改革
珠海经济特区自创办之日起,就针对旧经济体制弊端展开了一系列有计划、分步骤的改革。一是行政机构改革。从1980年起,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采取撤、并、转等措施,大力精简机构,理顺党政关系、政企关系,逐步做到政企分开、明确职责、提高效率。1987年,成立了外商、内联投资管理、科技协作管理、基建项目报建审批等服务机构,为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企业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和1991年,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要求,实行了两轮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1988年,颁布《珠海市股份有限公司试行办法》,正式启动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改革,全面扩大企业自主权,突破原有集中统一的企业管理体制和模式。三是计划体制和价格体制改革。1985年,实施《珠海市物价管理试行办法》,1992年,颁布《关于价格放开、促进企业增强活力的意见》,分阶段对绝大多数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经过改革,逐步打破高度集中的政府定价制度,建立起以市场价格为主、由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价格机制。四是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外资银行,发展股份制金融机构,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经过改革,过去单一金融业逐渐发展成初具规模的综合型、多元化、国际化的金融业。
(三)坚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珠海经济特区始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念,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走“科技兴市、科技兴特区”之路。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从1990年代初起,开始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着重抓好高新技术的引进。1991年,颁布《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鼓励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共同合作开发新科技项目,把科研成果引入特区。二是实施科技重奖。从1992年起,每年重奖科技人才,首开了全国重奖科技人员的先例,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科技意识,为经济特区吸纳科技领军人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三是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落户。

三、对当下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几点启示
(一)打造“全球创新人才向往之地”
一是构建顶尖人才生态。对标国际一流,实施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在签证便利、税收优惠、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安居保障等方面实现突破性创新。二是建设世界级科教高地。大力支持珠海本地高校建设优势学科,积极引进全球顶尖高校和研究机构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实验室。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畅通科研成果转化通道。三是打造国际人才社区。在西部城区、高新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集工作、生活、社交、国际教育医疗于一体的高品质国际化社区,提供符合国际习惯的软硬件服务。
(二)建设“新兴产业全球重要策源地”
一是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集中资源攻坚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高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深空深海探索装备、新能源(氢能、储能)等前沿领域。二是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关键环节补链强链延链,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品牌。建设专业化、高水平产业园区和创新孵化载体。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港口。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服务等新业态。
(三)塑造“澳珠极点世界级都市圈”
一是深化规则机制“软联通”。服务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现与澳门在民商事、职业资格互认、市场监管、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深度衔接,形成高度开放、便利化的制度环境。二是共建优质“生活圈”。大幅提升跨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携手澳门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目的地和文旅会展品牌,共建绿色智慧宜居的优质生活空间。三是拓展协同发展“新空间”。探索珠海与澳门在更大空间范围的产业协作和功能互补。
(四)树立“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标杆”
一是深化生态宜居典范。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建设更高水平的“公园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低碳交通,率先实现“双碳”目标。二是提升文化软实力。保护传承香山文化、海洋文化、特区文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地标、艺术节庆和创意设计中心,促进中西文化、岭南文化与特区创新文化交融共生。三是推进治理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幸福珠海。
(作者单位: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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