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权益 ,珠海延长相关政策实施的有效期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益,近日,我市经评估决定延长《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限,至2030年年底。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2014年2月21日以后,户籍迁入本市前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除外);

(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

(三)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香港、澳门、台湾(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在个人缴费方面,办法规定,参保人应当按月、季或者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0元、120元和15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档缴费。

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标准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参保缴费补贴方面,明确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65%,实行定期拨付。积极鼓励有条件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本地区财政负担。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按月、季或者年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其中,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其趸缴期间的个人缴费也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在待遇享受上,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政策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发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2020年12月24日,我市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大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制度和法定人群全覆盖,养老金逐年提高,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该实施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继续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合法权益,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对办法有效期届满后通过重新发布的方式延期实施,延长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其间将不涉及具体政策内容修改。

文字:苏振华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应立枫
事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权益 ,珠海延长相关政策实施的有效期
观海融媒 2025-12-23 15:43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益,近日,我市经评估决定延长《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限,至2030年年底。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2014年2月21日以后,户籍迁入本市前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除外);

(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

(三)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香港、澳门、台湾(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在个人缴费方面,办法规定,参保人应当按月、季或者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0元、120元和15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档缴费。

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标准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参保缴费补贴方面,明确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65%,实行定期拨付。积极鼓励有条件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本地区财政负担。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按月、季或者年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其中,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其趸缴期间的个人缴费也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在待遇享受上,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政策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发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2020年12月24日,我市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大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制度和法定人群全覆盖,养老金逐年提高,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该实施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继续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合法权益,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对办法有效期届满后通过重新发布的方式延期实施,延长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其间将不涉及具体政策内容修改。

文字:苏振华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