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涛
2026-02-06 11:47
春节前夕促销暗藏价格猫腻?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陈女士遭遇超市“先涨后降”的价格欺诈,在合作区消费者协会“跨境消费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的协助下,成功获退差价及赔偿金,涉事超市也已停止虚假促销行为。2月5日,合作区消协发布春节消费提醒,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甄别促销信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陈女士在某超市“年货狂欢季”活动中,看到一款品牌坚果礼盒标注“原价128元/盒,促销优惠20元,现价108元/盒”,认为价格实惠,便以108元/盒的价格购入3盒。数日后她偶然发现,该款礼盒在促销活动开始前一周的日常售价仅为99元/盒,所谓的促销价反而比此前的日常价高出9元。陈女士向超市提出退还差价的要求遭到拒绝后,随即拨打了合作区消协“跨境消费通”热线求助。
合作区消协顾问律师指出,超市先抬高售价再标注“优惠降价”的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商品折价销售需以促销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为基准,该超市标注的“原价128元”无实际交易支撑,属于典型的虚构原价行为;同时促销价高于前期日常售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界定的“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欺诈情形,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扰乱了春节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陈女士再次与商家沟通并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超市向陈女士退还差价27元,并支付500元赔偿金,同时立即停止该款商品的虚假促销行为,纠正不实价格标注。
针对春节期间促销乱象集中的情况,合作区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面对“特价”“限时抢”等宣传话术保持理性判断,结合自身需求购物;购物前可尽量核对商品历史价格,留意标价签上的原价、现价及促销规则细节;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作为维权的关键依据。若遭遇经营者欺诈且拒不退费,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度过安心祥和的春节。
春节前夕促销暗藏价格猫腻?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陈女士遭遇超市“先涨后降”的价格欺诈,在合作区消费者协会“跨境消费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的协助下,成功获退差价及赔偿金,涉事超市也已停止虚假促销行为。2月5日,合作区消协发布春节消费提醒,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甄别促销信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陈女士在某超市“年货狂欢季”活动中,看到一款品牌坚果礼盒标注“原价128元/盒,促销优惠20元,现价108元/盒”,认为价格实惠,便以108元/盒的价格购入3盒。数日后她偶然发现,该款礼盒在促销活动开始前一周的日常售价仅为99元/盒,所谓的促销价反而比此前的日常价高出9元。陈女士向超市提出退还差价的要求遭到拒绝后,随即拨打了合作区消协“跨境消费通”热线求助。
合作区消协顾问律师指出,超市先抬高售价再标注“优惠降价”的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商品折价销售需以促销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为基准,该超市标注的“原价128元”无实际交易支撑,属于典型的虚构原价行为;同时促销价高于前期日常售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界定的“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欺诈情形,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扰乱了春节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陈女士再次与商家沟通并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超市向陈女士退还差价27元,并支付500元赔偿金,同时立即停止该款商品的虚假促销行为,纠正不实价格标注。
针对春节期间促销乱象集中的情况,合作区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面对“特价”“限时抢”等宣传话术保持理性判断,结合自身需求购物;购物前可尽量核对商品历史价格,留意标价签上的原价、现价及促销规则细节;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作为维权的关键依据。若遭遇经营者欺诈且拒不退费,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度过安心祥和的春节。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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