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映薇
2026-03-18 01:25
“你们实施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让乡镇面貌有了新的变化,要持续抓下去。”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充分肯定“百千万工程”,并叮嘱广东要完善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三年多来,广东省“百千万工程”以“头号力度”破解“最大短板”,稳扎稳打,初见成效。珠海也以经济特区率先实现全域现代化的更高标准,因地制宜探索出“重点在西部、特色在海岛、着力点在镇村”的“珠海打法”,久久为功,持续推动“百千万工程”全域突破、跨越提升。
牢记殷殷嘱托,坚定前进航向。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省委、市委部署,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聚焦海岛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全国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地方性法规以及全省首部海钓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等一系列法规,勾勒出经济特区立法护航“百千万工程”的壮阔图景,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制度动能。

重点在西部,构建城市生长新格局
1996年,全国人大授予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三十年来,珠海始终坚持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将改革决策与立法保障紧密相连,也将法治基因深植于珠海的城乡发展之间。
在“百千万工程”扬帆起航之际,珠海面临着一道现实考题:作为经济特区,如何在率先实现全域现代化的进程中,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
答案,落笔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这关键一招开启一场关乎城市未来格局的深刻变革。
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形成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
寥寥数语,却蕴藏着重塑城市生长的逻辑:既敢于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又注重与上位法有机衔接;既着眼于破解当下的瓶颈,又为未来的探索预留空间。
当我们将目光从严谨的法条转向火热的大地,位于珠海西部的金湾区平沙镇,正以其“万亩良田”的壮阔实践,生动诠释着这部法规的深刻内涵。站在连片种植示范区的田埂上望去,绿浪翻滚的秧苗一直延伸到天际线,整齐划一的果蔬大棚在阳光下泛着银光,昔日零散的“巴掌田”“补丁田”已不见踪影。
近年来,金湾区创新构建“海陆空地”一体化整治格局。陆域推行“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的“三田三化”模式,累计恢复新增耕地7487亩,碎片化程度降低20%。海域推进5.9万亩现代化海洋牧场与“渔光互补”项目,依托“金滩怪柳”生态修复工程促成全国首笔“中葡”碳汇交易,让蓝色国土释放出倍增价值。这种“陆海统筹、立体融合”的空间治理模式,使金湾区在2024年度全省财政激励奖补评选中获评第一档,获1000万元奖补资金,也助力珠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2024年度省“百千万工程”考核中获评满分。
空间的优化,最终要服务于产业的跃升和人民的福祉。金湾区南水镇探索的“跨村抱团”“飞地经济”模式,将10个村联社573亩留用地整合盘活,年均增收超3400万元。斗门区下洲村盘活37栋闲置农房,摇身一变成为“斗门印象小镇”,年客流量突破10万人次。而在平沙华侨农场,雁祥湾花园一期1066户危房改造安置房顺利抽签,让农场职工圆了“安居梦”。
更令人振奋的是,制度创新的乘数效应在持续释放。香洲区、高新区通过做地试点,释放产业空间超百万平方米;金湾区出台“金六条”,一举盘活低效产业用地4773亩;斗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零的突破”。这些改革举措如春雨润物,正悄然重塑珠海的土地肌理与产业脉搏。

着力点在镇村,绘就和美乡村新风貌
乡村是“百千万工程”的主阵地,也是展现珠海现代化风貌的重要窗口。长期以来,农房建设缺乏指引、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地域特色不够彰显等问题,成为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拦路虎”。
如何破解乡村风貌管控“无专法可依”的制度困境?2024年5月6日,《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正式发布。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是全国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地方立法,立足“乡村风貌”这一“小切口”,对乡村风貌“全域全要素”统筹、农房管控、乡村环境长效治理、产业支撑等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范,更创新设立“海岛乡村风貌管控”专章,着力打造海岛乡村特色风貌。
乡村之美,贵在特色,难在有序。以“推广使用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为例,立法专班在起草调研中发现,原有的农村住房建设风貌参考图集难以全面覆盖和穷尽所有宅基地建设需求。在《条例》的指引下,珠海进一步“量体裁衣”,制定《珠海市农村住房风貌选型要素指引》,直击农房建设的痛点,抓住“立面、色彩、屋顶”等关键要素进行管控,既实现了村庄风貌的整体协调,又尊重了村民的个性化需求。
一年多以来,这部法规已从纸面走向现实,化作阡陌乡间的深刻改变。《条例》实施后,珠海迅速构建起“以《条例》为引领、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政策体系,《珠海市推动农房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十余份配套文件相继出台,“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迅速成型。
风貌的提升,不断刷新乡村“颜值”。全市已累计建设“绿美庭院”约3400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积存垃圾18万余立方米,行政村100%达到省美丽宜居村标准。
在斗门镇和莲洲镇,一场农房风貌的“微改造”正在上演:政府奖补引导、村集体统筹管理、乡村建设工匠施工、本地材料直供,村民深度参与,曾经的旧房披上了与田园风光相得益彰的“新装”。“以前村里房子各建各的,外墙瓷砖五花八门。现在统一了风格,看着舒心,来的游客也多了。”村民梁阿姨笑着说。
莲洲镇“五个一”、金湾区“农房+业态创新”、斗门区“农房+运营赋能”……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培训乡村建设工匠821名,改造农房4326栋,投入各类资金超1.1亿元。截至2026年2月底,全市已动员90家建筑业企业帮扶159个项目,帮扶金额超1.27亿元。
乡村风貌的提升,不仅重塑了“面子”,更壮大了“里子”。《条例》鼓励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乘着《条例》的东风,珠海广袤乡村迅速掀起产业振兴的热潮。珠海成功打造白蕉海鲈百亿级产业带和乾务鳗鱼等4个超十亿级现代农业产业带,“粤享非遗 悠游金湾”、万山“海岛休闲旅居游”两条路线新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年游客量从“百千万工程”实施之初的600万人次突破到1000万人次,近三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速超14%,激活了产业的“一池春水”。

特色在海岛,增强蓝色经济新动能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珠海拥有262个海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是全国首个地方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万山群岛的开发实践,正是珠海向海图强的战略缩影。
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以“小切口”立法方式,为海钓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助力珠海成为全国知名的海钓活动聚集地。
南海之滨,伶仃洋上,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发生。2026年1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岛发展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聚焦海岛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珠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铺设坚实的法治轨道。
曾几何时,海岛发展面临着“成长的烦恼”:陆海统筹不足、综合承载力弱、开发成本高、要素供给受限。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将调研收集到的问题梳理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五大类,用七章五十四条“干货”“硬货”对症下药。
为更好地匹配项目个性化用岛需求,《条例》提出了支持探索无居民海岛“点状供岛”模式,将无居民海岛整片区域以“点状”方式分散供应,灵活推动项目快速落地。目前,万山区已为大头洲等试点“量身定做”保护利用规划,通过市场化出让吸引社会资本。同时,“标准海”供应等创新举措,让项目“拿海即开工”成为可能,审批办结时限缩短28%。
针对产业受限问题,《条例》授权万山区在游艇租赁、休闲渔业、水上运动、景区管理等领域大胆创新,培育“蓝色经济”新业态。
在万山区的发展中,向海而兴从来不等于向海索求无度。《条例》将生态保护置于核心位置,划定严格保护岸线,系统推进“零碳岛”建设,加强对中华白海豚、担杆猕猴等珍稀物种保护力度,并倡导游客参与海岛生态保护,鼓励游客将生活垃圾带离海岛。
同时,《条例》着力补齐海岛民生短板,规定加强海岛发展资金保障,创新供水供电模式,推动教育、医疗、社保、民政、防灾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海岛延伸。
“现在电费便宜了,我家客厅添置了一台新空调,电费账单也没那么让人心疼了。”担杆镇居民黎阿姨高兴地说。目前,担杆镇居民用电、用水实现“陆岛同价”,海岛居民和商户不用再为电费、水费“斤斤计较”;东澳岛、万山岛、桂山岛、外伶仃岛率先建成“零附加费”快递服务示范点,实现海岛快递“陆岛同价”,累计为海岛居民减负近400万元。
如今,海岛的“颜值”正加速转化为“价值”。东澳岛、三角岛入选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三个海岛镇实现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外伶仃等4岛入选全国首批“和美海岛”。2025年,万山区全年接待上岛游客近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1.7%;旅游综合收入超21亿元,同比增长31%。
山海不为远,法治亦无涯。珠海正以经济特区立法的“先行先试”,为“百千万工程”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在迈向“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的征途中接续书写珠海新答卷。
封面图:李建束摄文字:佘映薇 编辑:吴颖琼 责任编辑:李梅容
“你们实施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让乡镇面貌有了新的变化,要持续抓下去。”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充分肯定“百千万工程”,并叮嘱广东要完善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三年多来,广东省“百千万工程”以“头号力度”破解“最大短板”,稳扎稳打,初见成效。珠海也以经济特区率先实现全域现代化的更高标准,因地制宜探索出“重点在西部、特色在海岛、着力点在镇村”的“珠海打法”,久久为功,持续推动“百千万工程”全域突破、跨越提升。
牢记殷殷嘱托,坚定前进航向。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省委、市委部署,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聚焦海岛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全国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地方性法规以及全省首部海钓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等一系列法规,勾勒出经济特区立法护航“百千万工程”的壮阔图景,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制度动能。

重点在西部,构建城市生长新格局
1996年,全国人大授予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三十年来,珠海始终坚持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将改革决策与立法保障紧密相连,也将法治基因深植于珠海的城乡发展之间。
在“百千万工程”扬帆起航之际,珠海面临着一道现实考题:作为经济特区,如何在率先实现全域现代化的进程中,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
答案,落笔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这关键一招开启一场关乎城市未来格局的深刻变革。
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形成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
寥寥数语,却蕴藏着重塑城市生长的逻辑:既敢于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又注重与上位法有机衔接;既着眼于破解当下的瓶颈,又为未来的探索预留空间。
当我们将目光从严谨的法条转向火热的大地,位于珠海西部的金湾区平沙镇,正以其“万亩良田”的壮阔实践,生动诠释着这部法规的深刻内涵。站在连片种植示范区的田埂上望去,绿浪翻滚的秧苗一直延伸到天际线,整齐划一的果蔬大棚在阳光下泛着银光,昔日零散的“巴掌田”“补丁田”已不见踪影。
近年来,金湾区创新构建“海陆空地”一体化整治格局。陆域推行“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的“三田三化”模式,累计恢复新增耕地7487亩,碎片化程度降低20%。海域推进5.9万亩现代化海洋牧场与“渔光互补”项目,依托“金滩怪柳”生态修复工程促成全国首笔“中葡”碳汇交易,让蓝色国土释放出倍增价值。这种“陆海统筹、立体融合”的空间治理模式,使金湾区在2024年度全省财政激励奖补评选中获评第一档,获1000万元奖补资金,也助力珠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2024年度省“百千万工程”考核中获评满分。
空间的优化,最终要服务于产业的跃升和人民的福祉。金湾区南水镇探索的“跨村抱团”“飞地经济”模式,将10个村联社573亩留用地整合盘活,年均增收超3400万元。斗门区下洲村盘活37栋闲置农房,摇身一变成为“斗门印象小镇”,年客流量突破10万人次。而在平沙华侨农场,雁祥湾花园一期1066户危房改造安置房顺利抽签,让农场职工圆了“安居梦”。
更令人振奋的是,制度创新的乘数效应在持续释放。香洲区、高新区通过做地试点,释放产业空间超百万平方米;金湾区出台“金六条”,一举盘活低效产业用地4773亩;斗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零的突破”。这些改革举措如春雨润物,正悄然重塑珠海的土地肌理与产业脉搏。

着力点在镇村,绘就和美乡村新风貌
乡村是“百千万工程”的主阵地,也是展现珠海现代化风貌的重要窗口。长期以来,农房建设缺乏指引、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地域特色不够彰显等问题,成为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拦路虎”。
如何破解乡村风貌管控“无专法可依”的制度困境?2024年5月6日,《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正式发布。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是全国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地方立法,立足“乡村风貌”这一“小切口”,对乡村风貌“全域全要素”统筹、农房管控、乡村环境长效治理、产业支撑等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范,更创新设立“海岛乡村风貌管控”专章,着力打造海岛乡村特色风貌。
乡村之美,贵在特色,难在有序。以“推广使用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为例,立法专班在起草调研中发现,原有的农村住房建设风貌参考图集难以全面覆盖和穷尽所有宅基地建设需求。在《条例》的指引下,珠海进一步“量体裁衣”,制定《珠海市农村住房风貌选型要素指引》,直击农房建设的痛点,抓住“立面、色彩、屋顶”等关键要素进行管控,既实现了村庄风貌的整体协调,又尊重了村民的个性化需求。
一年多以来,这部法规已从纸面走向现实,化作阡陌乡间的深刻改变。《条例》实施后,珠海迅速构建起“以《条例》为引领、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政策体系,《珠海市推动农房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十余份配套文件相继出台,“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迅速成型。
风貌的提升,不断刷新乡村“颜值”。全市已累计建设“绿美庭院”约3400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积存垃圾18万余立方米,行政村100%达到省美丽宜居村标准。
在斗门镇和莲洲镇,一场农房风貌的“微改造”正在上演:政府奖补引导、村集体统筹管理、乡村建设工匠施工、本地材料直供,村民深度参与,曾经的旧房披上了与田园风光相得益彰的“新装”。“以前村里房子各建各的,外墙瓷砖五花八门。现在统一了风格,看着舒心,来的游客也多了。”村民梁阿姨笑着说。
莲洲镇“五个一”、金湾区“农房+业态创新”、斗门区“农房+运营赋能”……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培训乡村建设工匠821名,改造农房4326栋,投入各类资金超1.1亿元。截至2026年2月底,全市已动员90家建筑业企业帮扶159个项目,帮扶金额超1.27亿元。
乡村风貌的提升,不仅重塑了“面子”,更壮大了“里子”。《条例》鼓励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乘着《条例》的东风,珠海广袤乡村迅速掀起产业振兴的热潮。珠海成功打造白蕉海鲈百亿级产业带和乾务鳗鱼等4个超十亿级现代农业产业带,“粤享非遗 悠游金湾”、万山“海岛休闲旅居游”两条路线新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年游客量从“百千万工程”实施之初的600万人次突破到1000万人次,近三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速超14%,激活了产业的“一池春水”。

特色在海岛,增强蓝色经济新动能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珠海拥有262个海岛,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是全国首个地方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万山群岛的开发实践,正是珠海向海图强的战略缩影。
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以“小切口”立法方式,为海钓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助力珠海成为全国知名的海钓活动聚集地。
南海之滨,伶仃洋上,一场深刻的变革正在发生。2026年1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岛发展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聚焦海岛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珠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铺设坚实的法治轨道。
曾几何时,海岛发展面临着“成长的烦恼”:陆海统筹不足、综合承载力弱、开发成本高、要素供给受限。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将调研收集到的问题梳理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五大类,用七章五十四条“干货”“硬货”对症下药。
为更好地匹配项目个性化用岛需求,《条例》提出了支持探索无居民海岛“点状供岛”模式,将无居民海岛整片区域以“点状”方式分散供应,灵活推动项目快速落地。目前,万山区已为大头洲等试点“量身定做”保护利用规划,通过市场化出让吸引社会资本。同时,“标准海”供应等创新举措,让项目“拿海即开工”成为可能,审批办结时限缩短28%。
针对产业受限问题,《条例》授权万山区在游艇租赁、休闲渔业、水上运动、景区管理等领域大胆创新,培育“蓝色经济”新业态。
在万山区的发展中,向海而兴从来不等于向海索求无度。《条例》将生态保护置于核心位置,划定严格保护岸线,系统推进“零碳岛”建设,加强对中华白海豚、担杆猕猴等珍稀物种保护力度,并倡导游客参与海岛生态保护,鼓励游客将生活垃圾带离海岛。
同时,《条例》着力补齐海岛民生短板,规定加强海岛发展资金保障,创新供水供电模式,推动教育、医疗、社保、民政、防灾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海岛延伸。
“现在电费便宜了,我家客厅添置了一台新空调,电费账单也没那么让人心疼了。”担杆镇居民黎阿姨高兴地说。目前,担杆镇居民用电、用水实现“陆岛同价”,海岛居民和商户不用再为电费、水费“斤斤计较”;东澳岛、万山岛、桂山岛、外伶仃岛率先建成“零附加费”快递服务示范点,实现海岛快递“陆岛同价”,累计为海岛居民减负近400万元。
如今,海岛的“颜值”正加速转化为“价值”。东澳岛、三角岛入选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三个海岛镇实现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外伶仃等4岛入选全国首批“和美海岛”。2025年,万山区全年接待上岛游客近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1.7%;旅游综合收入超21亿元,同比增长31%。
山海不为远,法治亦无涯。珠海正以经济特区立法的“先行先试”,为“百千万工程”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在迈向“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的征途中接续书写珠海新答卷。
封面图:李建束摄文字:佘映薇 编辑:吴颖琼 责任编辑:李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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