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立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工作机制

3月31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签署《关于建立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工作机制的备忘录》。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温建鸿介绍,该协作机制是广东省内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共建的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机制,旨在强化仲裁与司法的协同联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珠海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高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的法治动能。

签约现场。

根据《备忘录》,珠海中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协作。在健全商事仲裁财产保全衔接机制方面,鼓励仲裁案件当事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搭建仲裁财产保全绿色通道,并加强仲裁财产保全信息互联互通。针对虚假仲裁规避执行行为,将加强虚假仲裁风险提示,加大虚假仲裁甄别核查力度,健全涉嫌虚假仲裁关联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人民法院调取仲裁案件卷宗渠道,依法严厉打击虚假仲裁行为。为切实提升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将规范仲裁裁决主文表述,强化仲裁裁决可执行性事前沟通,落实仲裁裁决内容不明确情形下的补正程序,支持并协助仲裁机构调查收集证据,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仲裁裁决。在完善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商事仲裁的监督机制方面,将加强对当事人救济渠道的指引,探索仲裁机构参与执行和解工作机制,并建立仲裁裁决执行问题反馈机制。

签约仪式结束后,珠海中院、珠海国际仲裁院以及与会专家围绕商事仲裁财产保全、虚假仲裁的识别与防范、仲裁裁决可执行性、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凝聚协作共识、夯实合作基础。

文字:陈奕樊 图片:朱文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彭晶
珠海建立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工作机制
观海融媒 2026-04-01 17:30

3月31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签署《关于建立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工作机制的备忘录》。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温建鸿介绍,该协作机制是广东省内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共建的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机制,旨在强化仲裁与司法的协同联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珠海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高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的法治动能。

签约现场。

根据《备忘录》,珠海中院与珠海国际仲裁院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协作。在健全商事仲裁财产保全衔接机制方面,鼓励仲裁案件当事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搭建仲裁财产保全绿色通道,并加强仲裁财产保全信息互联互通。针对虚假仲裁规避执行行为,将加强虚假仲裁风险提示,加大虚假仲裁甄别核查力度,健全涉嫌虚假仲裁关联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人民法院调取仲裁案件卷宗渠道,依法严厉打击虚假仲裁行为。为切实提升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将规范仲裁裁决主文表述,强化仲裁裁决可执行性事前沟通,落实仲裁裁决内容不明确情形下的补正程序,支持并协助仲裁机构调查收集证据,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仲裁裁决。在完善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商事仲裁的监督机制方面,将加强对当事人救济渠道的指引,探索仲裁机构参与执行和解工作机制,并建立仲裁裁决执行问题反馈机制。

签约仪式结束后,珠海中院、珠海国际仲裁院以及与会专家围绕商事仲裁财产保全、虚假仲裁的识别与防范、仲裁裁决可执行性、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凝聚协作共识、夯实合作基础。

文字:陈奕樊 图片:朱文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