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孩子入学!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将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4月2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通告,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将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锁定范围包括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录取,并完成学籍注册或转入的“房户一致类(澳门居民视同横琴户籍居民)”学生。锁定原则是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户家庭(同一父母或监护人)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相同。

锁定方式是自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之日起,学位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系统即对申请房进行学位预锁定;学位申请人在合作区学校完成学籍注册或转入后,系统将对该住房进行学位正式锁定。

关于锁定年限,“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锁定期限为6年;“初一年级”开始使用锁定期限为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期限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小学为六年级,初中为初三年级)。

如报名的住房已被其他家庭预锁定,其他申请人无法再以该住房报名。正式锁定后,其他家庭使用该住房报名时,系统将提示“房屋地址已被锁定”。

关于学位解锁,学位使用人该学段毕业当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系统自动解除该住房学位锁定。学位使用人依法依规转出合作区公办中小学的,需申请解锁学位的,可依据房产权属证明、学籍信息变更等相关资料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出,经审核通过后,对该住房进行学位解锁。

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开始后,家长可通过“横琴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xyxqfcx),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

同时特别提醒,有入学需求的家庭如购置二手住房,建议向原业主谨慎确认该住房学位占用情况。

封面图:张洲
文字:王晓君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陈海阔
事关孩子入学!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将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观海融媒 2026-04-24 18:50

4月2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通告,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将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锁定范围包括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录取,并完成学籍注册或转入的“房户一致类(澳门居民视同横琴户籍居民)”学生。锁定原则是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户家庭(同一父母或监护人)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相同。

锁定方式是自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之日起,学位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系统即对申请房进行学位预锁定;学位申请人在合作区学校完成学籍注册或转入后,系统将对该住房进行学位正式锁定。

关于锁定年限,“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锁定期限为6年;“初一年级”开始使用锁定期限为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期限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小学为六年级,初中为初三年级)。

如报名的住房已被其他家庭预锁定,其他申请人无法再以该住房报名。正式锁定后,其他家庭使用该住房报名时,系统将提示“房屋地址已被锁定”。

关于学位解锁,学位使用人该学段毕业当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系统自动解除该住房学位锁定。学位使用人依法依规转出合作区公办中小学的,需申请解锁学位的,可依据房产权属证明、学籍信息变更等相关资料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出,经审核通过后,对该住房进行学位解锁。

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开始后,家长可通过“横琴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xyxqfcx),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

同时特别提醒,有入学需求的家庭如购置二手住房,建议向原业主谨慎确认该住房学位占用情况。

封面图:张洲
文字:王晓君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陈海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