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卫生健康局1
2026-05-08 17:27
请注意!《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5月7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新规事关全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监管方式,涉及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商场超市、影剧院、游泳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与咱们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健康息息相关。今后去公共场所消费,卫生更有保障了!
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将公共场所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类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游泳场(馆);商场(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这类场所仍需办理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现有许可制度。
二类公共场所(备案管理):
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
这类场所从过去的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二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营业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
三类公共场所(自主管理):
体育场(馆)、公园;公共交通工具。
这类场所由经营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参照国家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金湾辖区内公共场所如需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管理,可前往金湾区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1.三灶镇: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五楼综合服务厅(1号)1-9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6316702;
2.红旗镇: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山新村1号楼1楼1-10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7686308;
3.南水镇: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三楼7号、8号、24号、25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7716511;
4.平沙镇: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1楼7-12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772282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对各公共场所的影响速览



请注意!《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5月7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新规事关全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监管方式,涉及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商场超市、影剧院、游泳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与咱们每一位市民的日常生活健康息息相关。今后去公共场所消费,卫生更有保障了!
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将公共场所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类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游泳场(馆);商场(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这类场所仍需办理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现有许可制度。
二类公共场所(备案管理):
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
这类场所从过去的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二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营业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
三类公共场所(自主管理):
体育场(馆)、公园;公共交通工具。
这类场所由经营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参照国家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金湾辖区内公共场所如需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管理,可前往金湾区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1.三灶镇: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五楼综合服务厅(1号)1-9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6316702;
2.红旗镇: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山新村1号楼1楼1-10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7686308;
3.南水镇: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三楼7号、8号、24号、25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7716511;
4.平沙镇: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1楼7-12号窗口,办公电话:0756-772282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对各公共场所的影响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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