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文称,入住长沙一酒店遭针孔摄像头偷拍,隐私视频被广泛传播。
5月25日,当事人陈女士(化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去年12月21日,她和男友入住长沙泊恩BOON-Z酒店(长沙五一广场IFS国金中心店),然而近日有朋友告诉他们,她与男友当时在酒店房间内的隐私画面,正在网络上传播。得知可能遭遇偷拍后,他们选择了报警。
陈女士称,从警方处获知,当时酒店房间内确实有针孔摄像头,藏于 “中央空调对着床的角落里”。由于摄像头位置十分隐蔽,他们在入住时并未发现。今年1月,该酒店有相同遭遇的另一住客也报了警。经警方调查,该案件系由4人组成的团伙作案,酒店房间内的针孔摄像头已被拆除,“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就案件情况,中国新闻周刊以住客身份联系了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派出所,警方表示,已经要求涉事酒店全面排查相关情况,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已收到相关反馈,将配合公安机关督促酒店进行相关排查。
对于此事,陈女士希望涉事酒店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酒店方面则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续赔偿事宜。截至发稿,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致电该酒店,电话均未接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酒店等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其中也包含对入住宾客隐私安全的保障。本事件中,针孔摄像头安装在房间空调角落等隐蔽位置,且酒店接连出现多起偷拍事件却长期未能排查发现,明显未尽到管理职责,即便并非酒店人员安装设备,也无法就此免除责任。
赵良善表示,《民法典》明确保护公民隐私权,非法偷拍、传播他人私密影像属于侵权行为。涉事偷拍团伙需承担主要侵权及刑事责任,酒店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补充赔偿责任,向当事人公开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相关费用。同时,酒店疏于管理的行为还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或将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有网友发文称,入住长沙一酒店遭针孔摄像头偷拍,隐私视频被广泛传播。
5月25日,当事人陈女士(化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去年12月21日,她和男友入住长沙泊恩BOON-Z酒店(长沙五一广场IFS国金中心店),然而近日有朋友告诉他们,她与男友当时在酒店房间内的隐私画面,正在网络上传播。得知可能遭遇偷拍后,他们选择了报警。
陈女士称,从警方处获知,当时酒店房间内确实有针孔摄像头,藏于 “中央空调对着床的角落里”。由于摄像头位置十分隐蔽,他们在入住时并未发现。今年1月,该酒店有相同遭遇的另一住客也报了警。经警方调查,该案件系由4人组成的团伙作案,酒店房间内的针孔摄像头已被拆除,“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就案件情况,中国新闻周刊以住客身份联系了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派出所,警方表示,已经要求涉事酒店全面排查相关情况,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已收到相关反馈,将配合公安机关督促酒店进行相关排查。
对于此事,陈女士希望涉事酒店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酒店方面则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续赔偿事宜。截至发稿,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致电该酒店,电话均未接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酒店等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其中也包含对入住宾客隐私安全的保障。本事件中,针孔摄像头安装在房间空调角落等隐蔽位置,且酒店接连出现多起偷拍事件却长期未能排查发现,明显未尽到管理职责,即便并非酒店人员安装设备,也无法就此免除责任。
赵良善表示,《民法典》明确保护公民隐私权,非法偷拍、传播他人私密影像属于侵权行为。涉事偷拍团伙需承担主要侵权及刑事责任,酒店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补充赔偿责任,向当事人公开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相关费用。同时,酒店疏于管理的行为还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或将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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