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法院创新“技术调查官+蓝碳认购”机制,以法治之力守护海岛绿线

今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斗门法院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在淇澳岛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并当庭宣判。本案是珠海市首例在环境资源案件中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并适用“蓝碳”碳汇认购替代修复机制的案件,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司法保护提供了“珠海样本”。

庭审现场。

2025年3月22日,李某添、吴某等人到珠海二洲岛盗伐山上的野生黄杨树、春花树及罗汉松等林木。2025年4月7日,盗伐者共同出资租赁黄某昌的渔船将所盗得林木运回阳江,运输途中在小万山岛对出海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渔船运输林木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查获涉案林木总计2701株,其中7株罗汉松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测算森林资源修复费用378748.8元。斗门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添、吴某等人犯盗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黄某昌犯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安机关清点盗伐的林木。

海岛生态有其特殊性,土壤盐碱度高、淡水稀缺、台风频发,传统的“补植复绿”面临着成活率低的难题,判决确定的修复费用往往难以转化为真正的绿水青山。为此,斗门法院借力“外脑”,聘请海洋科学领域专家担任生态技术调查官,由技术调查官针对海岛生态受损情况出具专业的《生态修复建议书》。

“涉案被告人缺乏专业背景,根本无法应对海岛施工与管护难题。”技术调查官的意见被写入判决书。法院采纳了“由被告人承担修复费用,转由专业机构代为修复”的方案,打通了从“判决”到“修复”的“最后一公里”。

如何确保受损生态系统修复效果最大化?经与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反复论证,法院最终引导被告人通过认购保护区红树林项目“蓝碳”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庭审前,被告人已将包含森林资源修复费及碳汇认购款在内的37万余元缴存至法院专用账户。其中,认购的128吨碳汇,将直接用于抵消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功能损失,让破坏的生态环境以另一种方式“重生”。

在法官和检察官的见证下,被告与保护区管理处签订碳汇认购协议。

最终,斗门法院结合犯罪事实及各被告人坦白自首、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等量刑环节,以盗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添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刑期,缓刑四年到二年四个月不等;以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判处黄某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对相应被告人处罚金,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和公开赔礼道歉。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盗伐林木,毁掉的不仅是几棵树,更是整个海岛生态系统微妙的平衡。”在法庭教育环节,审判长袁朔霖语重心长地说。

“过去我们看环境案件,最担心的就是被告人判了,环境却再也回不去了。”全国人大代表谢坚在旁听庭审后表示,此次斗门法院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和“蓝碳”认购,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众一次生动的生态文明教育。

文字:陈奕樊 图片:受访单位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彭晶
斗门法院创新“技术调查官+蓝碳认购”机制,以法治之力守护海岛绿线
观海融媒 2026-06-05 17:49

今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斗门法院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在淇澳岛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并当庭宣判。本案是珠海市首例在环境资源案件中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并适用“蓝碳”碳汇认购替代修复机制的案件,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司法保护提供了“珠海样本”。

庭审现场。

2025年3月22日,李某添、吴某等人到珠海二洲岛盗伐山上的野生黄杨树、春花树及罗汉松等林木。2025年4月7日,盗伐者共同出资租赁黄某昌的渔船将所盗得林木运回阳江,运输途中在小万山岛对出海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渔船运输林木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查获涉案林木总计2701株,其中7株罗汉松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测算森林资源修复费用378748.8元。斗门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添、吴某等人犯盗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黄某昌犯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安机关清点盗伐的林木。

海岛生态有其特殊性,土壤盐碱度高、淡水稀缺、台风频发,传统的“补植复绿”面临着成活率低的难题,判决确定的修复费用往往难以转化为真正的绿水青山。为此,斗门法院借力“外脑”,聘请海洋科学领域专家担任生态技术调查官,由技术调查官针对海岛生态受损情况出具专业的《生态修复建议书》。

“涉案被告人缺乏专业背景,根本无法应对海岛施工与管护难题。”技术调查官的意见被写入判决书。法院采纳了“由被告人承担修复费用,转由专业机构代为修复”的方案,打通了从“判决”到“修复”的“最后一公里”。

如何确保受损生态系统修复效果最大化?经与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反复论证,法院最终引导被告人通过认购保护区红树林项目“蓝碳”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庭审前,被告人已将包含森林资源修复费及碳汇认购款在内的37万余元缴存至法院专用账户。其中,认购的128吨碳汇,将直接用于抵消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功能损失,让破坏的生态环境以另一种方式“重生”。

在法官和检察官的见证下,被告与保护区管理处签订碳汇认购协议。

最终,斗门法院结合犯罪事实及各被告人坦白自首、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等量刑环节,以盗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添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刑期,缓刑四年到二年四个月不等;以非法运输盗伐的林木罪判处黄某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对相应被告人处罚金,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和公开赔礼道歉。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盗伐林木,毁掉的不仅是几棵树,更是整个海岛生态系统微妙的平衡。”在法庭教育环节,审判长袁朔霖语重心长地说。

“过去我们看环境案件,最担心的就是被告人判了,环境却再也回不去了。”全国人大代表谢坚在旁听庭审后表示,此次斗门法院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和“蓝碳”认购,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众一次生动的生态文明教育。

文字:陈奕樊 图片:受访单位 编辑:冯春雨 责任编辑: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