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怡
2026-07-20 17:14
7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以下简称“合作区民生局”)发布《关于遴选第一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正式启动合作区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以标准化建设完善琴澳研学资源供给,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规范化、高品质发展。
根据通知内容,本次遴选紧扣《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面向合作区内所有符合申报标准的项目单位开放申报,打造适配横琴、澳门中小学生的实践教育阵地,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琴澳青少年交流交融。
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至8月21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分为两类: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需先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取得推荐意见后报送合作区民生局;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机构可直接向合作区民生局递交材料。
此次申报认定实行“单位自评—资料初审—专家现场评审”三级评审流程。最终总分达到240分及以上的单位,可被命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纳入合作区官方研学资源名录,面向琴澳中小学生开放研学服务。
7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以下简称“合作区民生局”)发布《关于遴选第一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正式启动合作区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以标准化建设完善琴澳研学资源供给,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规范化、高品质发展。
根据通知内容,本次遴选紧扣《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面向合作区内所有符合申报标准的项目单位开放申报,打造适配横琴、澳门中小学生的实践教育阵地,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琴澳青少年交流交融。
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至8月21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分为两类: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需先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取得推荐意见后报送合作区民生局;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机构可直接向合作区民生局递交材料。
此次申报认定实行“单位自评—资料初审—专家现场评审”三级评审流程。最终总分达到240分及以上的单位,可被命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纳入合作区官方研学资源名录,面向琴澳中小学生开放研学服务。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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