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2026-08-24 02:53

近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存在夸大宣传、虚增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8月21日,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珠海特区报》8月23日02版)
虚假登记危害深远,对虚假登记必须“零容忍”。首先,从源头防控。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借助技术力量,通过信息化手段让每一笔代办业务都可追溯、每一个代理人都被纳入监管视野,从而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大幅抬高了造假的门槛;其次,则要严厉惩罚。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一经查实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更是大幅度提高了震慑力度;再次,无论是谁,都要永远恪守诚信。广大申请人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参与虚假登记,切莫因图省事而当“甩手掌柜”,最终沦为虚假登记的受害者甚至共谋者。而对于代理机构来说,既要规范从业行为,公示服务内容、流程及收费标准,又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此次公布的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对代理行业来说,无疑是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时造假,寸步难行。合作区对虚假登记“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共同维护诚信、恪守诚信,让诚信成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最闪亮的名片。

近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存在夸大宣传、虚增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8月21日,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珠海特区报》8月23日02版)
虚假登记危害深远,对虚假登记必须“零容忍”。首先,从源头防控。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借助技术力量,通过信息化手段让每一笔代办业务都可追溯、每一个代理人都被纳入监管视野,从而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大幅抬高了造假的门槛;其次,则要严厉惩罚。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一经查实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更是大幅度提高了震慑力度;再次,无论是谁,都要永远恪守诚信。广大申请人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参与虚假登记,切莫因图省事而当“甩手掌柜”,最终沦为虚假登记的受害者甚至共谋者。而对于代理机构来说,既要规范从业行为,公示服务内容、流程及收费标准,又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此次公布的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对代理行业来说,无疑是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时造假,寸步难行。合作区对虚假登记“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共同维护诚信、恪守诚信,让诚信成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最闪亮的名片。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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