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破局,五年深耕!琴澳构筑一座新时代桃花源

横琴与澳门一水之隔,最近的地方相距仅187米。

两座城市隔岸相望,两种制度越水相拥,从“磨合”到“融合”,这条187米的“破壁”之路,粤澳即将携手走完第五个年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揭牌成立以来,琴澳一体化进展几何,除了看经济增长了多少、项目落地了多少,更值得观察的,是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这场制度实验,究竟走到了哪一步。

五年前,“四共”体制的畅想横空出世。两种制度,在同一片土地上协同运转,这种创举闻所未闻、前所未见。合作区由此开创了“一国两制”体制下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一般地方行政区政府间的“府际合作”新模式。

制度创新,不能止于“架梁立柱”。真正的考验,是能否把两种制度的优势转化为一套运转高效、权责清晰、企业和居民有获得感的治理体系。

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如今再看,这套机制的价值,已经不只是让粤澳双方坐到一张桌子前,而是让共同决策、共同执行、共同担责逐步成为日常治理的新范式。

2026年5月,琴澳口岸合作创新发展和通关便利化工作专责小组第二次会议明确,成立澳门大学横琴口岸附属通道建设工作专班,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图片)

最显著的创新,体现在“共商共建”层面。澳门公务员进入执委会与内地同事并肩工作,两地各政府部门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双方不断磨合两套法律体系的差异,磨合两种行政文化的节奏。

而更具变革意义的,是“共管”层面的突破。五年来,粤澳双方围绕合作区开发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共同决策、共同经营,推动政策、规划、项目等重大事项协同落地。

粤澳合作在横琴打造的首个面向澳门居民的大型综合民生项目——横琴“澳门新街坊”

“1+1”的协同,关键不在于会议开得多不多,而在于能否把双方关切转化为一致的行动目标,是为了让“澳门需求”更好地融入合作区发展规划设计,让广东经验和资源更有效地转化为澳门发展所需的坚实支撑。

2026年6月,合作区执委会九个机构的改革落地,是“共管”从制度设计转入精细治理的标志性事件。原法律事务局与行政事务局合并组建行政法务局,机构设置与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的职能架构形成清晰对位;新组建的人才发展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将“协助开展澳门高校延伸办学”“便利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业及发展”写入职责清单;原经济发展局更名为产业发展局,主责主业更加聚焦……

机构增减及更名背后,是“两制”差异下治理思维的深层衔接,标志着澳门的行政逻辑开始“嵌入”横琴的日常运作。随着越来越多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权责边界的明晰,粤澳合作逐渐从“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变成“按章办事,依规行事”。

2026年6月,合作区执委会九个机构的改革落地(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图片)

粤澳“四共”体制的五年“版本升级”,其落脚点不只在于制度创新、机构协作本身,而在于如何让合作区形成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宜居宜业环境,如何让两地居民、企业切实感受到琴澳一体化的发展红利。

这呼唤着粤澳在“共享”领域更深层次的协同:从共享资源走向共享成果。澳门“三五”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粤澳收益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正说明这一环节仍需突破;合作区执委会主任吴惠娴在8月的工作会议上也直言,要在“共享”上进一步破题。

五年,是粤澳“四共”体制建设的阶段性节点,也是检验“一国两制”实践创新成色的重要窗口。

对于合作区而言,执委会机构改革不是终点,而是粤澳深融迈向下一台阶的新起点。五年之后,“四共”体制的评价标准应当更加务实:共同决策是否更精准,共同建设是否更有效,共同管理是否更高效,共享成果是否更公平。

187米的地理距离,从来不是粤澳合作的阻碍。真正需要不断跨越的,是制度衔接、利益协同和治理能力之间的距离。只有当政策创新、机制突破、经济指标从“纸面”走向“地面”,横琴这片“新桃花源”才能真正成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新天地。

文字:李美琪 图片:曾遥 制图:邹昀妤 编辑:陈滟 责任编辑:孟鑫
“四共”破局,五年深耕!琴澳构筑一座新时代桃花源
观海融媒 2026-09-13 15:44

横琴与澳门一水之隔,最近的地方相距仅187米。

两座城市隔岸相望,两种制度越水相拥,从“磨合”到“融合”,这条187米的“破壁”之路,粤澳即将携手走完第五个年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揭牌成立以来,琴澳一体化进展几何,除了看经济增长了多少、项目落地了多少,更值得观察的,是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这场制度实验,究竟走到了哪一步。

五年前,“四共”体制的畅想横空出世。两种制度,在同一片土地上协同运转,这种创举闻所未闻、前所未见。合作区由此开创了“一国两制”体制下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一般地方行政区政府间的“府际合作”新模式。

制度创新,不能止于“架梁立柱”。真正的考验,是能否把两种制度的优势转化为一套运转高效、权责清晰、企业和居民有获得感的治理体系。

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如今再看,这套机制的价值,已经不只是让粤澳双方坐到一张桌子前,而是让共同决策、共同执行、共同担责逐步成为日常治理的新范式。

2026年5月,琴澳口岸合作创新发展和通关便利化工作专责小组第二次会议明确,成立澳门大学横琴口岸附属通道建设工作专班,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图片)

最显著的创新,体现在“共商共建”层面。澳门公务员进入执委会与内地同事并肩工作,两地各政府部门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双方不断磨合两套法律体系的差异,磨合两种行政文化的节奏。

而更具变革意义的,是“共管”层面的突破。五年来,粤澳双方围绕合作区开发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共同决策、共同经营,推动政策、规划、项目等重大事项协同落地。

粤澳合作在横琴打造的首个面向澳门居民的大型综合民生项目——横琴“澳门新街坊”

“1+1”的协同,关键不在于会议开得多不多,而在于能否把双方关切转化为一致的行动目标,是为了让“澳门需求”更好地融入合作区发展规划设计,让广东经验和资源更有效地转化为澳门发展所需的坚实支撑。

2026年6月,合作区执委会九个机构的改革落地,是“共管”从制度设计转入精细治理的标志性事件。原法律事务局与行政事务局合并组建行政法务局,机构设置与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的职能架构形成清晰对位;新组建的人才发展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将“协助开展澳门高校延伸办学”“便利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业及发展”写入职责清单;原经济发展局更名为产业发展局,主责主业更加聚焦……

机构增减及更名背后,是“两制”差异下治理思维的深层衔接,标志着澳门的行政逻辑开始“嵌入”横琴的日常运作。随着越来越多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权责边界的明晰,粤澳合作逐渐从“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变成“按章办事,依规行事”。

2026年6月,合作区执委会九个机构的改革落地(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图片)

粤澳“四共”体制的五年“版本升级”,其落脚点不只在于制度创新、机构协作本身,而在于如何让合作区形成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宜居宜业环境,如何让两地居民、企业切实感受到琴澳一体化的发展红利。

这呼唤着粤澳在“共享”领域更深层次的协同:从共享资源走向共享成果。澳门“三五”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粤澳收益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正说明这一环节仍需突破;合作区执委会主任吴惠娴在8月的工作会议上也直言,要在“共享”上进一步破题。

五年,是粤澳“四共”体制建设的阶段性节点,也是检验“一国两制”实践创新成色的重要窗口。

对于合作区而言,执委会机构改革不是终点,而是粤澳深融迈向下一台阶的新起点。五年之后,“四共”体制的评价标准应当更加务实:共同决策是否更精准,共同建设是否更有效,共同管理是否更高效,共享成果是否更公平。

187米的地理距离,从来不是粤澳合作的阻碍。真正需要不断跨越的,是制度衔接、利益协同和治理能力之间的距离。只有当政策创新、机制突破、经济指标从“纸面”走向“地面”,横琴这片“新桃花源”才能真正成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新天地。

文字:李美琪 图片:曾遥 制图:邹昀妤 编辑:陈滟 责任编辑: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