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桃花源”耕好商事仲裁服务之田——从横琴观察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改革创新五年

2024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深情寄语:“这里也是新的桃花源啊。桃花源里可耕田。”这份殷切寄语,为横琴建设和琴澳融合标注了新的发展坐标。

2026年4月,一场跨越珠海、澳门与葡萄牙的商事仲裁庭审在里斯本举行。案件一方当事人来自广州,另一方来自葡萄牙,仲裁地和开庭地点均在葡萄牙,庭审使用英语和葡萄牙语。1名外籍仲裁员在里斯本现场参加庭审,2名澳门籍仲裁员通过智慧仲裁平台在线参与审理。

这场跨越三地的庭审,是珠海国际仲裁院首宗当事人约定仲裁地与开庭地点均在葡萄牙的跨境商事仲裁案件。它并非一次简单的业务延伸,而是珠海特区改革、横琴制度创新、澳门中葡平台优势与内地企业国际争议解决需求相互连接的生动切面。

2026年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迎来成立五周年的重要节点。与合作区建设进程相伴,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走过《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施行的第一个五年。以横琴为观察点,可以看到这项仲裁改革创新如何回应开放发展的需要,又如何转化为具体的商事争议解决实践。

改革筑基
释放制度活力

横琴发展的鲜明特点之一,在于制度创新。这里一头连着澳门,一头连接内地广阔市场,既要服务澳人澳企发展,也要承接产业升级和企业出海需求。跨地域、跨法域、跨语言的投资贸易活动不断增加,对商事争议解决的专业性、便利度和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1年5月,《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施行,以经济特区立法形式明确珠海国际仲裁院的非营利法人定位,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立、有效衔接的法人治理机制。改革从机构治理入手,推动运行机制与港澳及国际通行做法更好衔接,并把横琴制度型开放的要求转化为稳定、透明、高效的商事争议解决安排。

理事会治理带来的变化,不只体现在组织架构上。改革五周年之际,珠海国际仲裁院正在开展新一轮理事会换届。新一届理事会将由法律界、工商界以及港澳等不同领域和区域专业人士组成,并参与机构治理,使规则制定、业务布局和国际合作更加充分地吸纳市场和专业意见;办案管理与案件审理相互分离,则进一步厘清了仲裁机构与仲裁庭之间的权责边界,保障仲裁庭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对于处在开放前沿的横琴而言,理事会的组成延续了多元专业力量参与治理的特点,也体现了仲裁改革与港澳及国际通行实践相衔接的方向。

珠海国际仲裁院网上仲裁平台。

2025年修订、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一步明确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并完善涉外仲裁、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和法院支持仲裁等制度。国家层面的制度完善,与珠海五年来的先行探索形成呼应,也为改革继续向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纵深推进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2021年至2025年五个完整年度,珠海国际仲裁院累计受理案件超1万宗,争议标的额超500亿元。2025年受理案件4090宗,同比增长93%;争议标的额163.5亿元,同比增长104.4%;其中,涉外案件150宗,争议标的额46.8亿元。2026年上半年,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增长势头,受理案件2113宗,同比增长23.86%;争议标的额86.52亿元,同比增长60.87%;其中,涉外案件102宗,同比增长67.21%。案件规模增长之外,大标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主体的案件明显增加,对仲裁机构的规则适用、程序组织和跨境协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效率提升是改革的另一项检验。2025年,珠海国际仲裁院通过智慧仲裁系统线上立案3999宗,占全部立案的97.8%;在规定审限一半时间内结案的快审快结率超过50%,2026年上半年进一步达到67.29%。从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到在线庭审和流程管理,数字化不是简单地把线下程序搬到网上,而是让身处不同地区的当事人、代理人和仲裁员能够更加便利地参与程序,降低跨境案件的时间和差旅成本。

深耕产业
赋能全域发展

改革以横琴为支点,服务范围则向珠海产业链和项目端延伸。横琴正在加快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重点产业,珠海也在海洋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持续发力。产业形态越新、交易结构越复杂,越需要专业争议解决机制及时跟进。

2026年1月,珠海国际仲裁院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组建的珠海海洋经济国际仲裁中心正式挂牌,聚焦航运、临港制造、海洋能源等领域,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争议解决服务。成立以来,中心相关服务已覆盖商事合同金额超过50亿元,专业仲裁服务正从平台建设进一步进入合同订立和项目实施环节,为海洋产业市场主体明确争议解决预期。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珠海国际仲裁院依托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中心这一专业平台,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专业律所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协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处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和跨境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专业渠道。

面向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带来的法律问题,珠海国际仲裁院协同行业协会、高校及商事调解机构,推动行业专业资源与商事调解、仲裁机制有效衔接,连续多年进驻中国航展、亚洲通用航展,举办三届珠海国际航空法律论坛、两届通用航空法律沙龙。

广东法院网报道珠海国际仲裁院办理全国首例涉澳门商事仲裁调查令案件。

这种专业化布局,回应的是产业争议自身的特点。航运和临港制造项目往往周期长、参与主体多,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运输仓储等合同相互关联;知识产权纠纷则可能同时涉及技术事实、商业秘密和跨境许可。通用程序之外,还需要熟悉产业运行和交易惯例的仲裁员、调解员及专家参与。仲裁服务向产业端延伸,重点不在于增设多少平台,而在于让案件能够更精准地匹配专业力量,让争议解决方式更贴近企业需求。

横琴商事仲裁改革创新成果由此向全市辐射:既回应合作区重点产业发展,也服务珠海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建设工程等传统重要产业领域,珠海国际仲裁院积极把专业优势转化为推动纠纷治理机制创新的实践力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常涉及主体多、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一旦处理不及时,容易影响项目进度并增加履约成本。2025年9月,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签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规则衔接合作框架协议。作为首批参与这一全国首创机制的三家仲裁机构之一,珠海国际仲裁院依托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发挥“调解+专家”优势,推动调解、争议评审与仲裁有效衔接,并拟于近期出台《珠海国际仲裁院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和《珠海国际仲裁院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收费办法》。同时,联合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香港测量师学会等专业协会和机构,在香港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争议评审中心,推动商事调解、争议评审与仲裁协同,为建设工程和跨境项目提供多元争议解决选择,有助于更早识别和处理争议,减少项目停滞带来的额外成本。

融通琴澳
衔接商事规则

从横琴观察这场改革,琴澳融通是其中最具辨识度的一条主线。琴澳之间空间相连,制度、法域和法律传统又各有特点。企业跨境投资、融资、贸易和履约时,可能面对程序语言、证据规则、法律习惯和执行机制差异。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安排相对灵活,为两地商事规则衔接提供了实践空间。

近年来,珠海国际仲裁院持续推进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建设。2025年4月,首版《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仲裁规则》及配套证据规则发布,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一套兼容内地与澳门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独特仲裁程序,探索破解因内地与澳门两地法域存在的显著差异形成的规则壁垒,方便澳门当事人以及在横琴的澳资企业可以通过一套自身熟悉的程序参与仲裁,处理民商事纠纷,从而增强对仲裁的认可度和信任度,进一步便利跨境法律要素的流动。截至2026年6月,已有4宗琴澳跨境案件适用平台规则办结。

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英文及葡文版发布仪式。

与规则建设相配套,仲裁与司法的程序衔接也在持续深化。2022年,珠海国际仲裁院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共建诉讼与商事仲裁工作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围绕仲裁协议效力认定、财产保全、裁决执行等环节建立诉裁对接机制。2023年,双方围绕仲裁司法审查与诉裁衔接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发布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交流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统一实践认识、完善协作规则。2026年3月,双方在既有合作基础上签署《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共建广东省内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衔接、裁决可执行性提升、司法监督协调以及防范利用虚假仲裁规避执行等工作机制,推动诉裁协作由单项程序衔接向全链条协同深化。近年来,一批仲裁保全和裁决执行事项通过相关机制得到有效衔接,为仲裁程序顺利推进和当事人权益实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规则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具体案件中。2025年,珠海国际仲裁院办理一宗涉澳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共同申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但仲裁庭审查发现,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银行流水仍需进一步核验。账户信息受到严格保护,如何依法调取,成为案件审理继续推进的关键。珠海国际仲裁院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法院审查后签发调查令,工作人员持令调取银行流水等证据,从提出申请到完成调查取证,仅用1天时间。全国首份涉澳门商事仲裁调查令由此落地,仲裁庭在核实证据后依法作出裁决。

这宗案件的意义不只在于“快”,更在于司法支持仲裁落实到了证据调取这一关键环节,为跨境仲裁中兼顾事实查明、信息保护和程序效率提供了实践样本。据相关公开报道,截至2026年6月,已有3宗由珠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获得澳门法院认可并执行,内地仲裁裁决在澳门申请执行的制度路径得到实践检验。

另一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展示了澳门法律在内地仲裁案件中的查明与适用。案件双方均为澳门企业,工程项目和合同履行地也在澳门,当事人约定适用澳门法律并将争议提交珠海国际仲裁院。审理中,仲裁庭围绕工程变更计价、不同货币支付折算等争议,依据《澳门民法典》等规定并结合当地工程实践作出判断。对当事人而言,选择内地仲裁机构并不意味着放弃熟悉的法律规则;对仲裁机构而言,受理案件也不是简单套用内地法律,而是要准确查明和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从平台规则制定、司法程序协作,到澳门法律适用和仲裁裁决跨境认可,琴澳商事规则衔接早已由制度探索进入案件实践。

联通环球
拓宽葡语通道

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还要发挥澳门联系葡语国家的独特平台优势。澳门拥有中葡双语环境和长期积累的经贸、法律联系,横琴则为制度创新和专业机构合作提供空间,并承接内地企业日益增长的跨境服务需求。五年来,珠海国际仲裁院以横琴为枢纽,把琴澳专业协作进一步延伸至葡语国家,探索形成依托横琴、协同澳门、联通葡语国家的仲裁服务通道。

2026年4月,珠海国际仲裁院与葡萄牙工商会仲裁中心合作设立首个海外庭审中心——里斯本庭审中心,为跨境案件在葡萄牙组织庭审提供常态化服务载体。

围绕这条通道,珠海国际仲裁院发布仲裁规则英文版、葡文版,与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国际仲裁高级研修班,组织仲裁员和法律事务人员赴葡萄牙开展专业交流;联合葡语国家共同体企业联合会在里斯本举办“中国-葡语国家对话:法律、仲裁、贸易及经济合作”活动,推动争议解决专业资源与中葡跨境投资、经贸合作需求对接。面向企业出海需求,还委托澳门大学专家编制中葡双语版《葡语系国家法律与仲裁指引》,涵盖巴西、葡萄牙、安哥拉等8个葡语国家,为企业了解当地法律制度和争议解决安排提供参考。

珠海国际仲裁院发布中文、英文和葡文版本仲裁规则。

联通不同法域,关键在人。目前,珠海国际仲裁院正推进新一轮仲裁员遴选和名册优化,将根据珠海和横琴产业发展、琴澳规则衔接及国际化服务需要,进一步优化仲裁员队伍的专业结构、地域分布和国际化构成,会聚更多熟悉澳门及境外法律、产业规则和跨境商事惯例的专业人士,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中境外仲裁员将显著增加。改革以来,澳门法律专业人士持续参与案件审理,使澳门法律制度、商业习惯和语言文化更充分地融入仲裁实践,也有助于增强澳资企业和澳门居民对仲裁程序的熟悉度和信任感。

着眼长远,珠海国际仲裁院持续加强后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通过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卓越涉外法治人才、与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共建实践教研基地,促进院校培养与仲裁实务衔接;通过举办“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等系列课程,持续开展仲裁员培训和青年律师实训,为跨境案件办理和国际服务拓展储备专业人才。

记者手记——

五周年再出发
书写跨境仲裁“横琴方案”

衡量改革成效,既要看制度机制是否更加健全,也要看市场主体在跨境交易中能否获得稳定、透明、便捷的争议解决服务。对企业而言,仲裁改革不只是制度层面的变化,更意味着在争议发生时拥有一条专业、可预期的解决路径。

站在合作区成立五周年的新起点,随着“澳门+横琴”新定位不断深化,珠海国际仲裁院将继续立足横琴、服务珠海、联通澳门、面向国际,在巩固琴澳协作机制和中葡服务通道的基础上,深化与香港等湾区专业力量的协作,稳步拓展与葡语及西语国家、东南亚地区的专业合作,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珠海产业升级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加专业、便捷、可信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面向新的五年,这片商事法治之田还要继续深耕,让投资更有预期、交易更有规则、权益更有保障、纠纷化解更有渠道,为横琴发展持续夯实法治根基。

文字:马涛 通讯员曹子悦 图片:珠海国际仲裁院 编辑:王洁莹 责任编辑:叶维佳
在“新的桃花源”耕好商事仲裁服务之田——从横琴观察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改革创新五年
珠海特区报 2026-09-17 01:07

2024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深情寄语:“这里也是新的桃花源啊。桃花源里可耕田。”这份殷切寄语,为横琴建设和琴澳融合标注了新的发展坐标。

2026年4月,一场跨越珠海、澳门与葡萄牙的商事仲裁庭审在里斯本举行。案件一方当事人来自广州,另一方来自葡萄牙,仲裁地和开庭地点均在葡萄牙,庭审使用英语和葡萄牙语。1名外籍仲裁员在里斯本现场参加庭审,2名澳门籍仲裁员通过智慧仲裁平台在线参与审理。

这场跨越三地的庭审,是珠海国际仲裁院首宗当事人约定仲裁地与开庭地点均在葡萄牙的跨境商事仲裁案件。它并非一次简单的业务延伸,而是珠海特区改革、横琴制度创新、澳门中葡平台优势与内地企业国际争议解决需求相互连接的生动切面。

2026年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迎来成立五周年的重要节点。与合作区建设进程相伴,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走过《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施行的第一个五年。以横琴为观察点,可以看到这项仲裁改革创新如何回应开放发展的需要,又如何转化为具体的商事争议解决实践。

改革筑基
释放制度活力

横琴发展的鲜明特点之一,在于制度创新。这里一头连着澳门,一头连接内地广阔市场,既要服务澳人澳企发展,也要承接产业升级和企业出海需求。跨地域、跨法域、跨语言的投资贸易活动不断增加,对商事争议解决的专业性、便利度和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1年5月,《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施行,以经济特区立法形式明确珠海国际仲裁院的非营利法人定位,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立、有效衔接的法人治理机制。改革从机构治理入手,推动运行机制与港澳及国际通行做法更好衔接,并把横琴制度型开放的要求转化为稳定、透明、高效的商事争议解决安排。

理事会治理带来的变化,不只体现在组织架构上。改革五周年之际,珠海国际仲裁院正在开展新一轮理事会换届。新一届理事会将由法律界、工商界以及港澳等不同领域和区域专业人士组成,并参与机构治理,使规则制定、业务布局和国际合作更加充分地吸纳市场和专业意见;办案管理与案件审理相互分离,则进一步厘清了仲裁机构与仲裁庭之间的权责边界,保障仲裁庭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对于处在开放前沿的横琴而言,理事会的组成延续了多元专业力量参与治理的特点,也体现了仲裁改革与港澳及国际通行实践相衔接的方向。

珠海国际仲裁院网上仲裁平台。

2025年修订、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一步明确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并完善涉外仲裁、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和法院支持仲裁等制度。国家层面的制度完善,与珠海五年来的先行探索形成呼应,也为改革继续向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纵深推进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2021年至2025年五个完整年度,珠海国际仲裁院累计受理案件超1万宗,争议标的额超500亿元。2025年受理案件4090宗,同比增长93%;争议标的额163.5亿元,同比增长104.4%;其中,涉外案件150宗,争议标的额46.8亿元。2026年上半年,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增长势头,受理案件2113宗,同比增长23.86%;争议标的额86.52亿元,同比增长60.87%;其中,涉外案件102宗,同比增长67.21%。案件规模增长之外,大标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主体的案件明显增加,对仲裁机构的规则适用、程序组织和跨境协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效率提升是改革的另一项检验。2025年,珠海国际仲裁院通过智慧仲裁系统线上立案3999宗,占全部立案的97.8%;在规定审限一半时间内结案的快审快结率超过50%,2026年上半年进一步达到67.29%。从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到在线庭审和流程管理,数字化不是简单地把线下程序搬到网上,而是让身处不同地区的当事人、代理人和仲裁员能够更加便利地参与程序,降低跨境案件的时间和差旅成本。

深耕产业
赋能全域发展

改革以横琴为支点,服务范围则向珠海产业链和项目端延伸。横琴正在加快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重点产业,珠海也在海洋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持续发力。产业形态越新、交易结构越复杂,越需要专业争议解决机制及时跟进。

2026年1月,珠海国际仲裁院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组建的珠海海洋经济国际仲裁中心正式挂牌,聚焦航运、临港制造、海洋能源等领域,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争议解决服务。成立以来,中心相关服务已覆盖商事合同金额超过50亿元,专业仲裁服务正从平台建设进一步进入合同订立和项目实施环节,为海洋产业市场主体明确争议解决预期。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珠海国际仲裁院依托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中心这一专业平台,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专业律所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协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处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和跨境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专业渠道。

面向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带来的法律问题,珠海国际仲裁院协同行业协会、高校及商事调解机构,推动行业专业资源与商事调解、仲裁机制有效衔接,连续多年进驻中国航展、亚洲通用航展,举办三届珠海国际航空法律论坛、两届通用航空法律沙龙。

广东法院网报道珠海国际仲裁院办理全国首例涉澳门商事仲裁调查令案件。

这种专业化布局,回应的是产业争议自身的特点。航运和临港制造项目往往周期长、参与主体多,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运输仓储等合同相互关联;知识产权纠纷则可能同时涉及技术事实、商业秘密和跨境许可。通用程序之外,还需要熟悉产业运行和交易惯例的仲裁员、调解员及专家参与。仲裁服务向产业端延伸,重点不在于增设多少平台,而在于让案件能够更精准地匹配专业力量,让争议解决方式更贴近企业需求。

横琴商事仲裁改革创新成果由此向全市辐射:既回应合作区重点产业发展,也服务珠海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建设工程等传统重要产业领域,珠海国际仲裁院积极把专业优势转化为推动纠纷治理机制创新的实践力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常涉及主体多、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一旦处理不及时,容易影响项目进度并增加履约成本。2025年9月,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签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规则衔接合作框架协议。作为首批参与这一全国首创机制的三家仲裁机构之一,珠海国际仲裁院依托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发挥“调解+专家”优势,推动调解、争议评审与仲裁有效衔接,并拟于近期出台《珠海国际仲裁院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和《珠海国际仲裁院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收费办法》。同时,联合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香港测量师学会等专业协会和机构,在香港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争议评审中心,推动商事调解、争议评审与仲裁协同,为建设工程和跨境项目提供多元争议解决选择,有助于更早识别和处理争议,减少项目停滞带来的额外成本。

融通琴澳
衔接商事规则

从横琴观察这场改革,琴澳融通是其中最具辨识度的一条主线。琴澳之间空间相连,制度、法域和法律传统又各有特点。企业跨境投资、融资、贸易和履约时,可能面对程序语言、证据规则、法律习惯和执行机制差异。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安排相对灵活,为两地商事规则衔接提供了实践空间。

近年来,珠海国际仲裁院持续推进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建设。2025年4月,首版《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仲裁规则》及配套证据规则发布,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一套兼容内地与澳门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独特仲裁程序,探索破解因内地与澳门两地法域存在的显著差异形成的规则壁垒,方便澳门当事人以及在横琴的澳资企业可以通过一套自身熟悉的程序参与仲裁,处理民商事纠纷,从而增强对仲裁的认可度和信任度,进一步便利跨境法律要素的流动。截至2026年6月,已有4宗琴澳跨境案件适用平台规则办结。

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英文及葡文版发布仪式。

与规则建设相配套,仲裁与司法的程序衔接也在持续深化。2022年,珠海国际仲裁院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共建诉讼与商事仲裁工作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围绕仲裁协议效力认定、财产保全、裁决执行等环节建立诉裁对接机制。2023年,双方围绕仲裁司法审查与诉裁衔接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发布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交流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统一实践认识、完善协作规则。2026年3月,双方在既有合作基础上签署《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共建广东省内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商事仲裁与法院执行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衔接、裁决可执行性提升、司法监督协调以及防范利用虚假仲裁规避执行等工作机制,推动诉裁协作由单项程序衔接向全链条协同深化。近年来,一批仲裁保全和裁决执行事项通过相关机制得到有效衔接,为仲裁程序顺利推进和当事人权益实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规则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具体案件中。2025年,珠海国际仲裁院办理一宗涉澳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共同申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但仲裁庭审查发现,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银行流水仍需进一步核验。账户信息受到严格保护,如何依法调取,成为案件审理继续推进的关键。珠海国际仲裁院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法院审查后签发调查令,工作人员持令调取银行流水等证据,从提出申请到完成调查取证,仅用1天时间。全国首份涉澳门商事仲裁调查令由此落地,仲裁庭在核实证据后依法作出裁决。

这宗案件的意义不只在于“快”,更在于司法支持仲裁落实到了证据调取这一关键环节,为跨境仲裁中兼顾事实查明、信息保护和程序效率提供了实践样本。据相关公开报道,截至2026年6月,已有3宗由珠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获得澳门法院认可并执行,内地仲裁裁决在澳门申请执行的制度路径得到实践检验。

另一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展示了澳门法律在内地仲裁案件中的查明与适用。案件双方均为澳门企业,工程项目和合同履行地也在澳门,当事人约定适用澳门法律并将争议提交珠海国际仲裁院。审理中,仲裁庭围绕工程变更计价、不同货币支付折算等争议,依据《澳门民法典》等规定并结合当地工程实践作出判断。对当事人而言,选择内地仲裁机构并不意味着放弃熟悉的法律规则;对仲裁机构而言,受理案件也不是简单套用内地法律,而是要准确查明和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从平台规则制定、司法程序协作,到澳门法律适用和仲裁裁决跨境认可,琴澳商事规则衔接早已由制度探索进入案件实践。

联通环球
拓宽葡语通道

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还要发挥澳门联系葡语国家的独特平台优势。澳门拥有中葡双语环境和长期积累的经贸、法律联系,横琴则为制度创新和专业机构合作提供空间,并承接内地企业日益增长的跨境服务需求。五年来,珠海国际仲裁院以横琴为枢纽,把琴澳专业协作进一步延伸至葡语国家,探索形成依托横琴、协同澳门、联通葡语国家的仲裁服务通道。

2026年4月,珠海国际仲裁院与葡萄牙工商会仲裁中心合作设立首个海外庭审中心——里斯本庭审中心,为跨境案件在葡萄牙组织庭审提供常态化服务载体。

围绕这条通道,珠海国际仲裁院发布仲裁规则英文版、葡文版,与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国际仲裁高级研修班,组织仲裁员和法律事务人员赴葡萄牙开展专业交流;联合葡语国家共同体企业联合会在里斯本举办“中国-葡语国家对话:法律、仲裁、贸易及经济合作”活动,推动争议解决专业资源与中葡跨境投资、经贸合作需求对接。面向企业出海需求,还委托澳门大学专家编制中葡双语版《葡语系国家法律与仲裁指引》,涵盖巴西、葡萄牙、安哥拉等8个葡语国家,为企业了解当地法律制度和争议解决安排提供参考。

珠海国际仲裁院发布中文、英文和葡文版本仲裁规则。

联通不同法域,关键在人。目前,珠海国际仲裁院正推进新一轮仲裁员遴选和名册优化,将根据珠海和横琴产业发展、琴澳规则衔接及国际化服务需要,进一步优化仲裁员队伍的专业结构、地域分布和国际化构成,会聚更多熟悉澳门及境外法律、产业规则和跨境商事惯例的专业人士,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中境外仲裁员将显著增加。改革以来,澳门法律专业人士持续参与案件审理,使澳门法律制度、商业习惯和语言文化更充分地融入仲裁实践,也有助于增强澳资企业和澳门居民对仲裁程序的熟悉度和信任感。

着眼长远,珠海国际仲裁院持续加强后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通过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卓越涉外法治人才、与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共建实践教研基地,促进院校培养与仲裁实务衔接;通过举办“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等系列课程,持续开展仲裁员培训和青年律师实训,为跨境案件办理和国际服务拓展储备专业人才。

记者手记——

五周年再出发
书写跨境仲裁“横琴方案”

衡量改革成效,既要看制度机制是否更加健全,也要看市场主体在跨境交易中能否获得稳定、透明、便捷的争议解决服务。对企业而言,仲裁改革不只是制度层面的变化,更意味着在争议发生时拥有一条专业、可预期的解决路径。

站在合作区成立五周年的新起点,随着“澳门+横琴”新定位不断深化,珠海国际仲裁院将继续立足横琴、服务珠海、联通澳门、面向国际,在巩固琴澳协作机制和中葡服务通道的基础上,深化与香港等湾区专业力量的协作,稳步拓展与葡语及西语国家、东南亚地区的专业合作,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珠海产业升级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加专业、便捷、可信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面向新的五年,这片商事法治之田还要继续深耕,让投资更有预期、交易更有规则、权益更有保障、纠纷化解更有渠道,为横琴发展持续夯实法治根基。

文字:马涛 通讯员曹子悦 图片:珠海国际仲裁院 编辑:王洁莹 责任编辑:叶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