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君
2026-10-08 14:38
为持续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10月8日,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自2026年10月30日起珠海将新增或重新启用部分路口、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备覆盖唐中路、联安路、港湾大道沿线、珠海大道隧道、南湾大道等多个重要路段路口、单行线、隧道及禁停路段,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通行秩序,助力2026年珠海十件民生实事“城市交通畅通与智能化提升工程”加快落地见效。
今年2月,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珠海十件民生实事,将“城市交通畅通与智能化提升工程”纳入其中,明确提出为系统性提升片区交通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硬联通”和“软联通”,其中在交通“软联通”方面提出将300个未联网路口的信号灯接入信控平台,实现主城区“六横六纵”干道沿线95个路口自适应控制,预计实现全市信号灯联网率≥90%,其中主城区信号灯联网率≥95%,“六横六纵”路网平均车速提升3%至5%。
本次通告显示,重新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包括:
一是2处单行线路段,唐中路单行线路段、联安路拱北小学路段共2处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是11处路口路段,高栏港大道与环港西路交叉路口(北向)、迎宾北路与梅华西路交叉路口(北向)、珠港大道与七星大道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大学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白埔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山房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唐乐路交叉路口(东向、南向、西向)、港湾大道与华夏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软件园路交叉路口(南向)、港湾大道与哈工大路交叉路口(南向)、香洲大道与创源路交叉路口共11处路口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包括:
一是4处路口路段,南琴路与洪湾中路交叉路口、香洲大道上冲检查站路口、和科路与和生北路交叉路口、和科路与科兴路交叉路口共4处路口路段,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二是红平街单行线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三是珠海大道珠海隧道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四是2处禁停路段,南湾大道湾仔旅游码头禁停路段、斗门区乾南路禁停路段共2处路段,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珠海交警部门提醒,10月30日起所有新增、复用监控设备全面投入执法,广大驾驶人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共同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持续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10月8日,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自2026年10月30日起珠海将新增或重新启用部分路口、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备覆盖唐中路、联安路、港湾大道沿线、珠海大道隧道、南湾大道等多个重要路段路口、单行线、隧道及禁停路段,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通行秩序,助力2026年珠海十件民生实事“城市交通畅通与智能化提升工程”加快落地见效。
今年2月,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珠海十件民生实事,将“城市交通畅通与智能化提升工程”纳入其中,明确提出为系统性提升片区交通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硬联通”和“软联通”,其中在交通“软联通”方面提出将300个未联网路口的信号灯接入信控平台,实现主城区“六横六纵”干道沿线95个路口自适应控制,预计实现全市信号灯联网率≥90%,其中主城区信号灯联网率≥95%,“六横六纵”路网平均车速提升3%至5%。
本次通告显示,重新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包括:
一是2处单行线路段,唐中路单行线路段、联安路拱北小学路段共2处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是11处路口路段,高栏港大道与环港西路交叉路口(北向)、迎宾北路与梅华西路交叉路口(北向)、珠港大道与七星大道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大学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白埔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山房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唐乐路交叉路口(东向、南向、西向)、港湾大道与华夏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与软件园路交叉路口(南向)、港湾大道与哈工大路交叉路口(南向)、香洲大道与创源路交叉路口共11处路口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包括:
一是4处路口路段,南琴路与洪湾中路交叉路口、香洲大道上冲检查站路口、和科路与和生北路交叉路口、和科路与科兴路交叉路口共4处路口路段,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二是红平街单行线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三是珠海大道珠海隧道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四是2处禁停路段,南湾大道湾仔旅游码头禁停路段、斗门区乾南路禁停路段共2处路段,新增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珠海交警部门提醒,10月30日起所有新增、复用监控设备全面投入执法,广大驾驶人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共同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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