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2026年第一、二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平沙镇38家企业成功入选,为全镇科技创新再添新动能。
近年来,平沙镇持续构建良好科创生态,提升企业的创新活力,以科技赋能企业发展。目前,全镇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1家、高新技术企业83家。此次38家企业入选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是平沙镇持续培育创新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成果。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你了解多少?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中小企业群体,具体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有哪些政策支持?
税收减免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成长“加速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1月修订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实被正式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基础层,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如何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
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需满足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基本条件才可申报
下一步,平沙镇将营造更优的科创环境,培育更多创新主体,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迈进,持续提升全镇的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与产业竞争力,以高质量产业发展助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2026年第一、二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平沙镇38家企业成功入选,为全镇科技创新再添新动能。
近年来,平沙镇持续构建良好科创生态,提升企业的创新活力,以科技赋能企业发展。目前,全镇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1家、高新技术企业83家。此次38家企业入选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是平沙镇持续培育创新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成果。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你了解多少?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中小企业群体,具体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有哪些政策支持?
税收减免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成长“加速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1月修订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实被正式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基础层,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如何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
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需满足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基本条件才可申报
下一步,平沙镇将营造更优的科创环境,培育更多创新主体,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迈进,持续提升全镇的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与产业竞争力,以高质量产业发展助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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