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申购范围扩大

好消息!平沙镇雁祥湾花园其他改造安置类住房申购报名现已正式开启,现将申购条件及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申购受理时间

自2026年9月18日起受理申购报名。

二、申购对象及准入条件

细化其它安置类申购对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安置范围。申购以家庭为单位,截至本方案公示之日2026年9月18日起,已婚家庭须以夫妻共同名义申购,一对夫妻仅限申购一套安置房;未婚(含离异)符合条件人员,以本人单人名义申购,单人仅限申购一套安置房。

满足下列任一类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纳入本次安置房申购范围:

(一)危旧砖瓦房类

申购人未享受过任何住房福利政策,且持有权益清晰的砖瓦房,采用“退旧购新”方式安置。退旧房范围以申购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旧房所属社区范围内的全部房屋为整体认定,不以“单间”拆分核算,申购人家庭须已退回原有房屋,方可获得安置房申购资格。

(二)职工子女类

申购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购人为原平沙华侨农场职工(含已故职工)、平沙户籍种植承包人员(含1999年10月12日前,与农业公司〔原汇平公司〕、原农业分场签订种养承包合同并缴交租金的,或在上述单位结算甘蔗款项的种养人员)的子女;

2.申购人有平沙户籍且年满18周岁(以公历的年、月、日为准,示例:若某人生于2008年7月10日,则2026年7月11日零点起,才视为已满十八周岁);

3.申购人(夫妻)除享受过平沙镇危房改造原地维修补贴福利外,没有享受过其他住房福利政策;

4.申购人(夫妻)父母已参加平沙镇雁祥湾花园、福泰花园、连湾花园、划地建房、房改房等住房改造项目(原地拆建、原地维修除外),且已退回原旧房(含分配、购买、自建、加建、扩建的全部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三、安置房价格标准

项目基础售房单价核定为4,780.30元/m2。其他改造安置类申购对象按售房单价的120%计收购房款,即5,736.36元/m2作为售房基准单价。

项目将结合房源户型、楼层、朝向、采光等客观差异对单套房屋价格予以适当调整,具体定价规则与房源销售价格由镇属国企结合市场实际统筹研究确定,申购人最终按照选定房源具体销售价格签订购房合同。

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雁祥湾花园)申购联系方式:0756-775228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文字: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陈芳玲 曾翠琼 责任编辑:林景静
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申购范围扩大

好消息!平沙镇雁祥湾花园其他改造安置类住房申购报名现已正式开启,现将申购条件及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申购受理时间

自2026年9月18日起受理申购报名。

二、申购对象及准入条件

细化其它安置类申购对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安置范围。申购以家庭为单位,截至本方案公示之日2026年9月18日起,已婚家庭须以夫妻共同名义申购,一对夫妻仅限申购一套安置房;未婚(含离异)符合条件人员,以本人单人名义申购,单人仅限申购一套安置房。

满足下列任一类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纳入本次安置房申购范围:

(一)危旧砖瓦房类

申购人未享受过任何住房福利政策,且持有权益清晰的砖瓦房,采用“退旧购新”方式安置。退旧房范围以申购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旧房所属社区范围内的全部房屋为整体认定,不以“单间”拆分核算,申购人家庭须已退回原有房屋,方可获得安置房申购资格。

(二)职工子女类

申购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购人为原平沙华侨农场职工(含已故职工)、平沙户籍种植承包人员(含1999年10月12日前,与农业公司〔原汇平公司〕、原农业分场签订种养承包合同并缴交租金的,或在上述单位结算甘蔗款项的种养人员)的子女;

2.申购人有平沙户籍且年满18周岁(以公历的年、月、日为准,示例:若某人生于2008年7月10日,则2026年7月11日零点起,才视为已满十八周岁);

3.申购人(夫妻)除享受过平沙镇危房改造原地维修补贴福利外,没有享受过其他住房福利政策;

4.申购人(夫妻)父母已参加平沙镇雁祥湾花园、福泰花园、连湾花园、划地建房、房改房等住房改造项目(原地拆建、原地维修除外),且已退回原旧房(含分配、购买、自建、加建、扩建的全部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三、安置房价格标准

项目基础售房单价核定为4,780.30元/m2。其他改造安置类申购对象按售房单价的120%计收购房款,即5,736.36元/m2作为售房基准单价。

项目将结合房源户型、楼层、朝向、采光等客观差异对单套房屋价格予以适当调整,具体定价规则与房源销售价格由镇属国企结合市场实际统筹研究确定,申购人最终按照选定房源具体销售价格签订购房合同。

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雁祥湾花园)申购联系方式:0756-775228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文字: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陈芳玲 曾翠琼 责任编辑:林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