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
记者从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获悉,
新一批的北京生物疫苗要来!
“先头部队”今晚就到,
下午5点开始放号,
大家赶紧预约第二针!
第一针间隔满36天才能预约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当前珠海市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预约规则如下:
1、预约条件
第一针间隔满36天才能预约。
2、预约时间
每天统一在 17:00 和 21:00 放号,只要有疫苗,就会放号。市民可在预约入口选择不同厂家,了解该种疫苗是否有供应。
3、预约规则

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居民需先预约再前往新冠疫苗接种点,如果前面时间段预约号满了,则第一针间隔时间较短的群众则需要次日再约。
如何预约接种疫苗?需要预约接种的居民可通过“珠海发布”“珠海特区报”“健康珠海”“珠海政府网”公众号,进行预约。
市卫生健康局解答热点问题
第一针什么时候还能打?超时打会有影响吗?不同厂家的疫苗能不能混打?
关于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最新回应来了!
1、什么时候重新开放第一针?没打第一针能约第二针吗?
市卫生健康局:当前疫苗供应紧张的局面仍未完全缓解,省供应给珠海的疫苗优先用于保障市民第二针接种。尚未接种第一针的市民可以等到下半年,待60岁及以上人群开放第一针接种时再接种第一针。
2、在异地接种过一针,到珠海可以预约接种吗,如何操作?
市卫生健康局:可以的,具体可进入预约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后按以下途径先申请:“疫情服务—新冠疫苗接种预约—外地来珠第二针接种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审批通过后,即可通过“个人用户第二针新冠肺炎疫苗”预约。
3、新冠疫苗是否真的可以混打?
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当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指引,同种类型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混打。
4、超时打有什么影响?过了56天,是不是第一针就失效了?
市卫生健康局:如果距第一针接种已超过56天尚未接种第二针,只需要尽快补种就好,不存在第一针失效的情况,但不要逾期太长时间。
5、1月份前已经打完两针,还要继续补种吗?
市卫生健康局:不需要补种。
6、为什么打第一针很多接种点?第二针却很少?临时接种点上班时间如何?
市卫生健康局:第二针开放接种点的数量是根据省疫苗供应的数量确定,目前暂未启用更多接种点。
7、小程序平台、粤康码没有第一针接种记录,该如何查自己打的疫苗类型?
市卫生健康局:小程序平台、粤康码上无第一针接种记录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接种第一针时,录入系统的信息有误,比如身份证信息出错、姓名录入不规范、电话号码错误等;二是自身登记小程序平台或粤省事等平台时信息出错。第一种情况,可通过联系疾控中心疫苗专线(0756-6273939)或接种点查询和修改,第二种情况需要检查自己在平台登记注册的信息是否准确。
只要进入预约平台,在“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中能查到自己第一针接种信息的,同时间隔天数符合预约的要求,预约第二针应该不会存在问题。
8、18岁以下、60岁以上群体何时能接种?港澳台、外籍人士怎么预约第二针?
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1年下半年启动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于2022年上半年启动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如果国家和省接种工作部署有所调整,我市的接种安排也将随之调整。
9、有消息称6月份后开始收费是真的吗?
市卫生健康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全民免费的。
这些情况可以打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哪些情况可以接种?哪些需要暂缓接种?哪些不可以接种?市卫生健康局给出了具体的指引。
可以接种的情况如下: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
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5月28日,
记者从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获悉,
新一批的北京生物疫苗要来!
“先头部队”今晚就到,
下午5点开始放号,
大家赶紧预约第二针!
第一针间隔满36天才能预约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当前珠海市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预约规则如下:
1、预约条件
第一针间隔满36天才能预约。
2、预约时间
每天统一在 17:00 和 21:00 放号,只要有疫苗,就会放号。市民可在预约入口选择不同厂家,了解该种疫苗是否有供应。
3、预约规则

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居民需先预约再前往新冠疫苗接种点,如果前面时间段预约号满了,则第一针间隔时间较短的群众则需要次日再约。
如何预约接种疫苗?需要预约接种的居民可通过“珠海发布”“珠海特区报”“健康珠海”“珠海政府网”公众号,进行预约。
市卫生健康局解答热点问题
第一针什么时候还能打?超时打会有影响吗?不同厂家的疫苗能不能混打?
关于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最新回应来了!
1、什么时候重新开放第一针?没打第一针能约第二针吗?
市卫生健康局:当前疫苗供应紧张的局面仍未完全缓解,省供应给珠海的疫苗优先用于保障市民第二针接种。尚未接种第一针的市民可以等到下半年,待60岁及以上人群开放第一针接种时再接种第一针。
2、在异地接种过一针,到珠海可以预约接种吗,如何操作?
市卫生健康局:可以的,具体可进入预约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后按以下途径先申请:“疫情服务—新冠疫苗接种预约—外地来珠第二针接种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审批通过后,即可通过“个人用户第二针新冠肺炎疫苗”预约。
3、新冠疫苗是否真的可以混打?
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当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指引,同种类型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混打。
4、超时打有什么影响?过了56天,是不是第一针就失效了?
市卫生健康局:如果距第一针接种已超过56天尚未接种第二针,只需要尽快补种就好,不存在第一针失效的情况,但不要逾期太长时间。
5、1月份前已经打完两针,还要继续补种吗?
市卫生健康局:不需要补种。
6、为什么打第一针很多接种点?第二针却很少?临时接种点上班时间如何?
市卫生健康局:第二针开放接种点的数量是根据省疫苗供应的数量确定,目前暂未启用更多接种点。
7、小程序平台、粤康码没有第一针接种记录,该如何查自己打的疫苗类型?
市卫生健康局:小程序平台、粤康码上无第一针接种记录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接种第一针时,录入系统的信息有误,比如身份证信息出错、姓名录入不规范、电话号码错误等;二是自身登记小程序平台或粤省事等平台时信息出错。第一种情况,可通过联系疾控中心疫苗专线(0756-6273939)或接种点查询和修改,第二种情况需要检查自己在平台登记注册的信息是否准确。
只要进入预约平台,在“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中能查到自己第一针接种信息的,同时间隔天数符合预约的要求,预约第二针应该不会存在问题。
8、18岁以下、60岁以上群体何时能接种?港澳台、外籍人士怎么预约第二针?
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1年下半年启动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于2022年上半年启动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如果国家和省接种工作部署有所调整,我市的接种安排也将随之调整。
9、有消息称6月份后开始收费是真的吗?
市卫生健康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全民免费的。
这些情况可以打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哪些情况可以接种?哪些需要暂缓接种?哪些不可以接种?市卫生健康局给出了具体的指引。
可以接种的情况如下: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
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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