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振华
2021-05-31 16:10
5月30日至31日,桂山三角岛驻岛工地接连发生两起作业人员受伤事件,珠海市众兴海上应急救援中心持续救助,均在第一时间完成转运,为抢救伤员赢得了时间。
5月31日8时20分,众兴海救中心队员伍镇伟接三角岛工地一名负责人电话,“有员工作业时不慎伤到腰椎,无法站立,情况严重,岛上无医疗设施急需接回市区救治”。伍镇伟立即报备情况,赶到香洲野狸岛游艇码头后转驾“真鲷”号救援艇奔向三角岛。9时45分,伤员被救援艇接回香洲港。在岸勤队员高林、韦建忠的协助下,伤者由120医务人员转院救治。

还是在三角岛,5月30日也曾有工人受伤。当日6时30分,众兴海救中心队员吴学宏接工地求助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右脚骨折,需接到市区医院治疗。吴学宏向中心汇报情况后从香洲港驾“猎豹号”救援艇前往救援,于当日8时10分将伤者接回香洲野狸岛游艇码头,随后转送医院。

近期,天气炎热,强对流、短时雷雨天气多发,给施工作业安全带来了挑战。如何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作业安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各单位及作业人员,开工前应做好安全检查,牢记安全生产禁忌。
同时,开展好重点隐患排查整改。检查生产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员工现场操作务必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检查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气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条件(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重大危险源有否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以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
务必落实好“十不站”“十不准”等安全措施。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上站人,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模板有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甩乱放,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强降雨影响期间,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要做好防范措施。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户外高空施工及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作业,并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

5月30日至31日,桂山三角岛驻岛工地接连发生两起作业人员受伤事件,珠海市众兴海上应急救援中心持续救助,均在第一时间完成转运,为抢救伤员赢得了时间。
5月31日8时20分,众兴海救中心队员伍镇伟接三角岛工地一名负责人电话,“有员工作业时不慎伤到腰椎,无法站立,情况严重,岛上无医疗设施急需接回市区救治”。伍镇伟立即报备情况,赶到香洲野狸岛游艇码头后转驾“真鲷”号救援艇奔向三角岛。9时45分,伤员被救援艇接回香洲港。在岸勤队员高林、韦建忠的协助下,伤者由120医务人员转院救治。

还是在三角岛,5月30日也曾有工人受伤。当日6时30分,众兴海救中心队员吴学宏接工地求助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右脚骨折,需接到市区医院治疗。吴学宏向中心汇报情况后从香洲港驾“猎豹号”救援艇前往救援,于当日8时10分将伤者接回香洲野狸岛游艇码头,随后转送医院。

近期,天气炎热,强对流、短时雷雨天气多发,给施工作业安全带来了挑战。如何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作业安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各单位及作业人员,开工前应做好安全检查,牢记安全生产禁忌。
同时,开展好重点隐患排查整改。检查生产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员工现场操作务必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检查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气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条件(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重大危险源有否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以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
务必落实好“十不站”“十不准”等安全措施。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上站人,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模板有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甩乱放,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强降雨影响期间,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要做好防范措施。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户外高空施工及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作业,并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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