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在家饲养犬只,让闲暇时间出门遛狗成为一种生活休闲方式。但如何养犬才文明?应注意哪些细节?市民遭遇不文明养犬行为骚扰,可以选择哪些方式合法维权?

遛狗不牵绳 狗主被警方批评
近日,市民吕先生(化名)写信给市公安局“平安厅”局长信箱,反映香洲区前山街道有两个住宅小区的部分住户,出门遛狗不牵绳,对小区内老人、儿童及其他规范养犬住户造成不良影响。其他住户多次与遛狗不牵绳的当事人沟通,但都没有效果,希望公安机关能参与处理此类事件。
收到来信后,香洲公安分局民警前往现场核查情况。发现市民冯某和颜某饲养的犬只符合要求,均已接种疫苗并办理养犬登记证,但确实存在不牵绳遛狗的行为。民警为此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文明养犬要点应牢记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同时,《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也有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用犬绳牵领犬只;(二)为犬只佩戴犬牌;(三)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四)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时搭乘公用电梯;(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七)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民警提醒爱狗人士,外出遛狗用犬绳牵领狗狗时,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民警同时提醒市民,如果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文明珠海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珠海城市管家”,或致电我市各养犬登记服务点反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在家饲养犬只,让闲暇时间出门遛狗成为一种生活休闲方式。但如何养犬才文明?应注意哪些细节?市民遭遇不文明养犬行为骚扰,可以选择哪些方式合法维权?

遛狗不牵绳 狗主被警方批评
近日,市民吕先生(化名)写信给市公安局“平安厅”局长信箱,反映香洲区前山街道有两个住宅小区的部分住户,出门遛狗不牵绳,对小区内老人、儿童及其他规范养犬住户造成不良影响。其他住户多次与遛狗不牵绳的当事人沟通,但都没有效果,希望公安机关能参与处理此类事件。
收到来信后,香洲公安分局民警前往现场核查情况。发现市民冯某和颜某饲养的犬只符合要求,均已接种疫苗并办理养犬登记证,但确实存在不牵绳遛狗的行为。民警为此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文明养犬要点应牢记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同时,《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也有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用犬绳牵领犬只;(二)为犬只佩戴犬牌;(三)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四)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时搭乘公用电梯;(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七)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民警提醒爱狗人士,外出遛狗用犬绳牵领狗狗时,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民警同时提醒市民,如果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文明珠海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珠海城市管家”,或致电我市各养犬登记服务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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