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暨海外传播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市气象局局长李良介绍,中山属于雷电灾害高风险区,据不完全统计,1996至2021年,中山市因雷击伤亡人员多达数十人,经济损失达上亿元。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对防雷行政审批和防雷管理职责作了较大调整。中山1996年出台的《中山市建筑物防雷设施管理办法》中,较多内容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防御雷电灾害管理相关职责、程序、要求进行细化明确。

李良介绍,《规定》共六章三十二条,按照“通盘考虑、突出重点、防灾减灾”的原则,主要包括总则、风险预防与监测预警、雷电防护装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该《规定》为中山市首部关于防雷减灾类的政府规章,有利于提升中山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立法并非最终目的,《规定》出台以后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协同推进,在全社会形成工作合力。
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陈志滨就应急管理部门如何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等话题,回答了记者相关提问。

问:应急管理部门在行业监管中,将怎样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围绕《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答:市应急管理局一向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领域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在重点的作业场所(如甲乙类车间、仓库等),从源头审批、事中监管等环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防御雷电灾害相关工作。
其中,甲乙类场所的雷电防御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是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日常监管中,市应急管理局也将企业雷电防御措施列为必检项目,并配合气象部门更新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指导督促重点单位认真履行义务。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督促有关企业完善雷电防御设施,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支喜华就建筑物如何做好防御雷电灾害等方面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建筑物需要做哪几种类型的措施防御雷电灾害?
答:建筑物防御雷电灾害的措施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防直击雷。防直击雷的方式主要是在建筑物上安装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接闪器,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建筑物免遭雷击。
2.防雷电感应。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压,还应当将建筑物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另外,建筑物屋顶也应妥善接地。
3.防雷电侵入波。为了防止雷电侵入波沿低电压线路进入室内,在设计、建设阶段最好就采用地下电缆供电,并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
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就促进和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等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作为政府立法、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市司法局将采取什么措施促进和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
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守法是法律实施的基本途径,而要使法律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首先必须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立法的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及执法监督部门,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市气象局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八五”普法的要求,市司法局将统筹相关单位把《规定》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知法守法率。
二是结合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能,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工作,视情况提请启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主动跟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针对《规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各部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或者制定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
三是加强《规定》实施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行政执法评议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各镇街严格实施政府规章,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暨海外传播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市气象局局长李良介绍,中山属于雷电灾害高风险区,据不完全统计,1996至2021年,中山市因雷击伤亡人员多达数十人,经济损失达上亿元。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对防雷行政审批和防雷管理职责作了较大调整。中山1996年出台的《中山市建筑物防雷设施管理办法》中,较多内容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防御雷电灾害管理相关职责、程序、要求进行细化明确。

李良介绍,《规定》共六章三十二条,按照“通盘考虑、突出重点、防灾减灾”的原则,主要包括总则、风险预防与监测预警、雷电防护装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该《规定》为中山市首部关于防雷减灾类的政府规章,有利于提升中山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立法并非最终目的,《规定》出台以后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协同推进,在全社会形成工作合力。
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陈志滨就应急管理部门如何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等话题,回答了记者相关提问。

问:应急管理部门在行业监管中,将怎样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围绕《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答:市应急管理局一向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领域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在重点的作业场所(如甲乙类车间、仓库等),从源头审批、事中监管等环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防御雷电灾害相关工作。
其中,甲乙类场所的雷电防御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是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日常监管中,市应急管理局也将企业雷电防御措施列为必检项目,并配合气象部门更新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指导督促重点单位认真履行义务。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督促有关企业完善雷电防御设施,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支喜华就建筑物如何做好防御雷电灾害等方面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建筑物需要做哪几种类型的措施防御雷电灾害?
答:建筑物防御雷电灾害的措施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防直击雷。防直击雷的方式主要是在建筑物上安装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接闪器,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建筑物免遭雷击。
2.防雷电感应。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压,还应当将建筑物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另外,建筑物屋顶也应妥善接地。
3.防雷电侵入波。为了防止雷电侵入波沿低电压线路进入室内,在设计、建设阶段最好就采用地下电缆供电,并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
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就促进和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等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作为政府立法、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市司法局将采取什么措施促进和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
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守法是法律实施的基本途径,而要使法律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首先必须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立法的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及执法监督部门,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市气象局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八五”普法的要求,市司法局将统筹相关单位把《规定》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知法守法率。
二是结合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能,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工作,视情况提请启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主动跟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针对《规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各部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或者制定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
三是加强《规定》实施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行政执法评议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各镇街严格实施政府规章,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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