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矛盾,减少诉讼!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

记者24日获悉,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暨“驻村(居)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近日在莲江村举行,莲洲镇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成为首批“无讼村居”,将在这3个创建点及逐步扩大范围基础上,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村居治理格局。这是珠海首次授牌的3个“无讼村居”。

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

莲江村依五指山脚蜿蜒而建,勾勒出岭南村庄的灵秀与活力,在乡村振兴中更是旧貌换新颜,成为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

有了“驻村(居)法官工作室”,斗门法院派驻法官驻村参与矛盾调处,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无讼”理念融入基层治理,成为打造“无讼村居”的基石。而驻村法官、乡贤调解员、村居调解员、驻村居法律顾问等构成的多元调解力量,建立起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驻村(居)法官工作室。

莲江村村居调解员罗巨泉介绍说,村里的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这些矛盾纠纷表面上是‘事’,归根结底是‘情’,如果只是通过法院判决,会显得很生硬,甚至会破坏邻里关系,激化村民矛盾。所以说,调解是很重要的一环。”前不久,莲江村的村民老陈(化名)因为拖欠承包款,被村经济合作联社起诉。经过多次调解,老陈主动缴清拖欠的承包款,继续承包鱼塘,养鱼养虾、发家致富。

“‘无讼村居’,不是说没有诉讼,而是通过诉讼前的矛盾排查和调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村居诉讼。”斗门法院横山法庭副庭长韩蕾蕾表示,另一方面,通过调解,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不吵不闹不上访,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斗门区有129个行政村居,农村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近九成,是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主战场。因此,积极探索村居基层治理的法治路径,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斗门法院立足本土实际进行了有益尝试。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优势,通过当好案件裁判者、纠纷化解者、治理参谋者,有力化解村居纠纷,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斗门特色的“无讼村居”之路,呈现出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图景。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期间,对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进行了研讨,就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提出了思路和对策。此外,在7月份《珠海法治蓝皮书》优秀专题报告评选中,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获得一等奖。

“在首批创建点基础上,将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路径。”斗门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字:张帆 图片:梁冠贤 编辑:张文单 周晓晴 责任编辑:帅云
缓解矛盾,减少诉讼!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
观海融媒 2023-08-24 18:04

记者24日获悉,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暨“驻村(居)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近日在莲江村举行,莲洲镇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成为首批“无讼村居”,将在这3个创建点及逐步扩大范围基础上,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村居治理格局。这是珠海首次授牌的3个“无讼村居”。

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

莲江村依五指山脚蜿蜒而建,勾勒出岭南村庄的灵秀与活力,在乡村振兴中更是旧貌换新颜,成为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

有了“驻村(居)法官工作室”,斗门法院派驻法官驻村参与矛盾调处,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无讼”理念融入基层治理,成为打造“无讼村居”的基石。而驻村法官、乡贤调解员、村居调解员、驻村居法律顾问等构成的多元调解力量,建立起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驻村(居)法官工作室。

莲江村村居调解员罗巨泉介绍说,村里的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这些矛盾纠纷表面上是‘事’,归根结底是‘情’,如果只是通过法院判决,会显得很生硬,甚至会破坏邻里关系,激化村民矛盾。所以说,调解是很重要的一环。”前不久,莲江村的村民老陈(化名)因为拖欠承包款,被村经济合作联社起诉。经过多次调解,老陈主动缴清拖欠的承包款,继续承包鱼塘,养鱼养虾、发家致富。

“‘无讼村居’,不是说没有诉讼,而是通过诉讼前的矛盾排查和调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村居诉讼。”斗门法院横山法庭副庭长韩蕾蕾表示,另一方面,通过调解,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不吵不闹不上访,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斗门区有129个行政村居,农村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近九成,是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主战场。因此,积极探索村居基层治理的法治路径,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斗门法院立足本土实际进行了有益尝试。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优势,通过当好案件裁判者、纠纷化解者、治理参谋者,有力化解村居纠纷,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斗门特色的“无讼村居”之路,呈现出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图景。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期间,对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进行了研讨,就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提出了思路和对策。此外,在7月份《珠海法治蓝皮书》优秀专题报告评选中,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获得一等奖。

“在首批创建点基础上,将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路径。”斗门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字:张帆 图片:梁冠贤 编辑:张文单 周晓晴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