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出门、车不上路!珠海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研判,珠海市三防指挥部决定2023年9月1日13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请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好防御措施:

(1)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序实行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含商超、市场)等应急措施;9月1日20时00分,停运公共交通;9月1日22时00分起,全市实施交通管制,非应急救援车辆禁止上路,全体市民务必留在安全场所,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2)总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主要领导)坐镇市三防指挥部指挥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全市防风紧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全力做好防风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坐镇区三防指挥部指挥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3)驻珠军警部队、民兵预备役投入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4)气象、海洋监测、水文部门每小时将风、雨、水情等信息报市三防指挥部,分析热带气旋、暴雨、风暴潮、洪水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

(5)宣传部门负责落实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全频道播放台风防御指引、紧急动员令、通知等。

(6)通信、供电、供水等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防风工作,确保各项民生保障顺畅。

(7)应急部门做好避护场所管理工作,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

(8)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实施封桥、封路、协调警力参与抢险救灾等工作。

(9)卫健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疾控预防队伍,负责伤员救护、灾区疫情防疫工作。

(10)交通部门组织协调属地运输单位做好公路、水路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设备的运输;落实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的措施。

(11)市文体和旅游部门落实景区、景点关闭和停止公众公共活动措施。

(12)城管、住建、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按照各自相应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3)各有关单位听从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全力以赴参加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14)所有工作人员注意自身安全防范。

编辑:闫宇鹤 责任编辑: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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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出门、车不上路!珠海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珠海市三防指挥部 2023-09-01 13:11

经会商研判,珠海市三防指挥部决定2023年9月1日13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请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好防御措施:

(1)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序实行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含商超、市场)等应急措施;9月1日20时00分,停运公共交通;9月1日22时00分起,全市实施交通管制,非应急救援车辆禁止上路,全体市民务必留在安全场所,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2)总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主要领导)坐镇市三防指挥部指挥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全市防风紧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市全力做好防风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坐镇区三防指挥部指挥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3)驻珠军警部队、民兵预备役投入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4)气象、海洋监测、水文部门每小时将风、雨、水情等信息报市三防指挥部,分析热带气旋、暴雨、风暴潮、洪水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

(5)宣传部门负责落实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全频道播放台风防御指引、紧急动员令、通知等。

(6)通信、供电、供水等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防风工作,确保各项民生保障顺畅。

(7)应急部门做好避护场所管理工作,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

(8)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实施封桥、封路、协调警力参与抢险救灾等工作。

(9)卫健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疾控预防队伍,负责伤员救护、灾区疫情防疫工作。

(10)交通部门组织协调属地运输单位做好公路、水路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设备的运输;落实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的措施。

(11)市文体和旅游部门落实景区、景点关闭和停止公众公共活动措施。

(12)城管、住建、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按照各自相应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3)各有关单位听从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全力以赴参加防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14)所有工作人员注意自身安全防范。

编辑:闫宇鹤 责任编辑:帅云